3月6日晚间公告,公司于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3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本次绿色债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据了解,2018年12月4日,太阳能董事会决定,拟公开发行票面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的绿色公司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含),募集资金拟用于新建绿色产业项目、置换已投入绿色产业项目的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太阳能表示,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有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资本结构,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公告,本次绿色公司债券拟由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节能环保就本次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
展望未来,太阳能表示,将加强业务走出去力度,拓展电站与产品海外市场;加速布局平价上网电站项目,积极参与领跑者基地项目,进一步巩固和提高行业知名度;加大优质已建成电站的收购力度,多渠道提升公司规模,为打造国内一流的新能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的战略目标而持续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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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晚间公告,公司于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3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本次绿色债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