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以2018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浙江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37,370.27万元,评估值53,568.04万元,评估值比账面净资产价值增值16,197.77万元,增值率43.34%。评估基准日之后,国家电投集团以现金方式增资6902.13万元。因此交易对价合计为60,470.17万元。
公告指出,收购浙江公司是国家电投集团切实履行重组承诺,有利于解决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同行业竞争。浙江公司收购后,浙江公司新能源资产注入上海电力,符合上海电力的清洁能源发展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竞争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据悉,早在今年8月份,上海电力公告就指出国家电投集团正筹划涉及公司的资产注入事项。本次资产注入涉及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浙江公司100%股权。注入方式初步确定为上市公司以现金收购,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国家电投集团持有的浙江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注册资本2亿元,是国家电投集团在浙江省发展的投资主体、经营主体和责任主体,承担着国家电投集团核心业务向东南拓展的任务,经营范围包括风电、太阳能及其他新能源项目的投资与开发、供电服务。
公告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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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获悉,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力或公司)发布《关于收购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指出拟现金收购国家电投集团持有的国家电投集团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