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印发2018年工业绿色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江西省2018年工业绿色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工信委
2018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2018年工业绿色发展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着力解决工业绿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把推进工业绿色发展作为落实工业强省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硬任务,努力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工业体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省委“创新引领、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绿色崛起、担当实干、兴赣富民”工作方针,按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推进“水、气、土”工业污染防治,打造绿色制造体系,按绿色化要求调整优化工业布局,转型升级传统产业,加快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等绿色制造产业,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全省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4%,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下降,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业领域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措施
(一)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1.大力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试点。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的试点示范作用,支持赣江新区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扶持先进绿色典型,引导各地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2.继续开展绿色制造示范活动。遴选发布一批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并择优向国家推荐。组织召开绿色制造推进工作会,宣传国家推进绿色制造相关政策和典型案例,鼓励引导全省更多企业、园区走绿色发展道路。
3.继续培育绿色制造服务平台。加强对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等第三方评价机构的指导,鼓励第三方机构积极参与我省绿色制造示范建设,服务我省工业绿色发展。
4.继续推进绿色制造专项。继续组织推荐一批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鼓励机械、电子、化工、食品、纺织、家电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领军企业,推进绿色设计平台建设,引领行业企业开展工业产品绿色设计。加强对已列入国家支持的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的跟踪管理,督促项目承担单位按时保质实施,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二)积极促进工业绿色转型
5.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经济带“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的要求,结合“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业和各行业发展规划作适当修改完善,进一步合理优化产业布局。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继续化解过剩产能,防止“地条钢”和退出产能死灰复燃。严格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严格落实国家“1公里”和省内“5公里”限制政策。
6.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围绕提质增效,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推动石化、钢铁、有色、建材、纺织、轻工等优势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提升。在传统产业开展技术改造深化年活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突出技改带动,推进一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推进智能制造“万千百十”工程。利用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贷款支持江西工业低碳转型绿色发展示范项目。
7.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工程,强化一产一策,推进电子信息、中医药、航空、光伏、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移动物联网等产业加快发展。
8.壮大绿色制造产业。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将节能环保产业列入我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2018年度主攻方向,鼓励节能环保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依托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围绕关键技术和设备产业化,支持环保装备制造业发展。支持我省工业节能(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推广;支持光伏等绿色能源产品的示范应用;鼓励高效锂离子动力及储能电池的开发;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2018年全省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应不低于55%。鼓励具备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创建一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实施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制定完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布局,促进硅衬底半导体照明、有机硅、稀土功能材料等创新中心尽快发挥作用,推动共性关键技术突破并首次商业化应用。
(三)大力提升工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9.深入开展工业节能监察行动。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持续提升工业能效和绿色发展水平。依据强制性节能标准,突出抓好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等工作,实施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组织年度全省工业节能工作评价考核;配合工信部完成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进一步规范工业节能监察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节能监察效能。
10.完成全省工业能耗在线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初步建成覆盖11个设区市及部分重点用能企业的能耗在线监测信息平台,提升全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水平。
11.加快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应用。继续强化省级工业节能产品认定并公开发布产品目录。继续开展能效领跑者行动,鼓励企业积极申报能效之星。持续开展电机系统能效提升工程,鼓励工业企业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电机,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12.积极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紧扣提高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率目标,加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的宣传推广,鼓励基础条件较好的园区创建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规范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培育行业优势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废钢铁加工等再生资源行业企业申报工信部公告管理;对已公告的再生资源行业规范企业开展年度监督检查;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开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大排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以2017年度为基准,全面排查我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综合利用产值、产品种类、企业数量、就业人数,以及各地财税、资金等政策支持情况。
(四)持续推行工业清洁生产
13.进一步加强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围绕提升全省工业企业清洁生产能力和水平,利用省级中国制造2025专项继续支持工业企业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完成省级清洁化试点园区验收,提升工业园区清洁生产水平。加强清洁生产能力培训,提升各地开展清洁生产水平。
14.推广应用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强化“水、气、土”工业污染防治,支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15.积极推进工业节水。组织开展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遴选发布一批节水型企业和水效领跑者,择优向国家推荐。支持全省高耗水行业企业创建节水型企业,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结合绿色工业园区(清洁化工业园区)创建,推进工业园区再生水利用试点。
(五)扎实推进工业污染防治重点工作
16.完善提升工业园区功能。制定进一步促进园区功能完善提升实施意见,增强支持和保障企业绿色发展的功能和服务,开展“两率一度”(投入产出率、资源综合利用率、开发度)考核。督促全省工业园区全部建成并运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指导各地经过整改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的低小散企业,搬迁进驻相应的工业园区。督促省级工业园区加强区内企业管理,要求区内工业企业污水预处理达标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稳定并达标排放。
17.推进危化企业搬迁改造。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18.督促污染较重企业搬迁改造。按照《江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协调环保等相关部门,摸清城市建成区内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行业污染较重企业名单,督促各地制定实施搬迁改造方案或依法关闭,逐步完成城市建成区污染较重企业的搬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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