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顺风光电(目标公司)为顺风清洁能源主要股东郑建明先生全资拥有的公司,作为顺风清洁能源全资附属公司,其经营集团的太阳能产品制造及销售业务。
顺风清洁能源称,于可能出售后,本集团计划将其业务集中于发展太阳能发电及经营太阳能发电站,使本集团减少上游制造业务,并专注为其下游清洁能源业务部署资源。本集团亦计划专注于发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并积极探索其他类型的清洁能源资源,旨在使本集团成为可提供一站式低碳及节能综合解决方案的全球领先供应商。
于可能出售(倘落实)完成后,本集团的馀下业务将主要包括太阳能发电以及制造及销售LED产品。
同时将精简集团现有业务分部及营运,为投资者提供更清晰的本集团业务模式、风险及回报组合以及增长前景,并使管理层更能策略性专注于本集团核心及综合太阳能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两年前顺风清洁能源发出过类似公告,根据顺风清洁能源曾于2016年5月31日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与亚太(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买方)就该公司可能出售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所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
后顺风清洁能源与买方于2017年1月6日订立终止协议,取消了该阶段有关可能出售的讨论。
近期,顺风清洁能源发布了盈利预警,其预期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将录得约人民币1154百万元亏损。
由于太阳能产品销售市场竞争持续处于激烈状态,2018年上半年顺风清洁能源太阳能产品的销售量为1969兆瓦,较去年同期仅增加约0.5%;与此同时,该公司太阳能组件及太阳能电池片平均销售价格较2017年上半年分别下降约2.1%及17.6%。
特别声明:索比光伏网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凡来源注明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内容为索比光伏网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图片正在生成中...
2018年9月27日,顺风清洁能源(01165)宣布,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与亚太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买方)就该公司可能按代价约47亿元人民币向买方出售江苏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100%股权,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