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国投、协鑫集团德令哈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地1、2、3号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投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国投、协鑫集团德令哈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地1、2、3号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发改能源[2018]215号、[2018]217号、[2018]21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招标人为青海省绿色发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投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海省德令哈市西出口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地1、2、3号地块。
2.2计划工期: 2018年9月30日-2018年12月31日。
2.3建设规模:300MWp并网光伏。
2.4招标范围:青海国投、协鑫集团德令哈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地1、2、3号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仅限于)光伏区、35kV集电电缆线路工程的勘察设计(不含接入系统设计),所有电气设备(含光伏本体的二次设备、综合服务区内远程监控设备)采购、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所有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及验收(升压站除外,35KV及以上不含),含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验收、预验收、竣工验收、并网安全性评价等竣工验收前的各项专项验收(消防验收、环保验收、水保验收、安全验收、防雷检测、草原植被恢复、编制各项验收报告)及相关部门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设备安装与调试及检测试验;发电系统试运行;建设期工程保险;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三年(2015年至今,下同)承建过类似光伏电站工程的EPC业绩(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资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和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中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在评标时不予认可)。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安全员B证(具有地面光伏电站总承包并网完工项目经理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2017年,下同)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审计机构审计过的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将被拒绝投标。
提供:①近三年内投标人有权威机构表彰、奖励或处罚、通报批评的有关材料;②说明是否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情况;③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提供“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20 天内)。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2018 年 9 月04日 9:00 时至 2018 年 9月10日 17:30 止下载。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9月25日 11:00 时。
联系人:许工
手 机:18210363551
邮 箱:xc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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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国投、协鑫集团德令哈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地1、2、3号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投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青海国投、协鑫集团德令哈光伏发电应用领跑地1、2、3号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海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西发改能源[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