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渠、色达、新龙、乡城、甘孜、炉霍、道孚、德格等8县9个共21万千瓦光伏扶贫项目顺利通过由省电网公司、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经信委组织的机组启动验收工作,全部于6月30日前并入四川省网运行。
自国家发改能源〔2016〕621号颁布以来,按照州委州政府关于光伏扶贫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州全力推进光伏扶贫优选企业、场址选择、实施方案编制等系列工作,通过努力,石渠一期等9个21万千瓦光伏扶贫项目于2017年12月获得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备案,建成后将精准帮扶全州142个乡镇、809个村、2万3457个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项目规模和帮扶人口居全省之冠。与省内其他实施光伏扶贫的地区相比较,我州建设场址海拔更高、建设期气温更低、道路运输条件较弱、电力送出制约更大。面对重重困难,我州及时解决项目环评、水保、进场道路等问题,全力克服高海拔、气温低、施工难度大等制约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推进项目顺利建设。通过努力,在全省实施光伏扶贫工程的地区,仅有我州顺利实现所有项目在6月30日前如期并网发电,满足了国家发改委发改能源〔2018〕823号新政策相关规定,21万千瓦全部执行0.75元/千瓦时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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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石渠、色达、新龙、乡城、甘孜、炉霍、道孚、德格等8县9个共21万千瓦光伏扶贫项目顺利通过由省电网公司、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省经信委组织的机组启动验收工作,全部于6月30日前并入四川省网运行。自国家发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