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月7日早晨就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做出提示性公告后,2月7日晚间,平潭发展(000592)公告,原定于2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拟审议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取消,延迟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
转折来源于2月6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则声明。中核工业官网显示,近日有中国华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华宇公司”)以中核工业下属公司的名义开展经营业务,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华宇公司不是我公司出资设立的公司或企业。华宇公司设立的各种冠以“中核”字号和号称中核下属公司的企业或机构,均未经过我公司批准。
而平潭发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手方,就是“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中核资源”),平潭发展称,“工商资料显示,华宇公司是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非控股股东的股东。”
天眼查数据显示,中核资源此前第一大股东(持股60%)为“中核新源科技公司”,中核资源和中核新源的法人代表均为陈龙。在2017年8月的增资扩股中,中核新源对中核资源的持股比例下降到48%,高光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48.00%)、北京亿德通资产管理有限(持股 4.00%)。其中中核新源正是由华宇公司全资持有其100%股权。
回溯平潭发展的重组草案,公司拟以6.3亿元收购中核资源持有的中核华东、中核华北、中核西南、中核国缆各100%股权,切入光伏新能源行业。
但平潭发展并非误撞“李鬼公司”,交易对方中核资源持有山田实业40%股权(香港山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剩余60%),而山田实业又是平潭发展的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27.72%的股份。因此,中核资源也是平潭发展控股股东的股东,本次重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2017年12月9日发布的重组草案中,平潭发展做出如下描述:2017年8月1日,中核新源向上级国有资产主管单位中国华宇提起了《关于确认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方案及结果的请示》(中核新源[2017]082号),就中核资源增资事宜提请中国华宇批复。其草案中还表示,中国华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根据核总劳发[1991]78号,中国华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划归中国核工业总公司管理。
平潭发展还曾表示,中核资源是按照国家深化改革要求,引进社会资本在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大型试点企业之一,在新能源、健康医疗、辐照及高端装备等方面均有涉足,且具备较强的资金优势、资源优势与技术优势。
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2月6日的声明中,中国核工业集团指出,“华宇公司及其子公司各类行为均不能代表我公司及我公司所属成员单位,我公司及所属成员单位不承担华宇公司及其子公司任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要求“自本声明之日起,华宇公司及其子公司须立即停止以我公司或我公司所属成员单位名义对外宣传和从事商业等各类活动”。
平潭发展董事会称,鉴于上述情况,经慎重考虑决定取消原定于2018年2月1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股东大会原定审议《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
平潭发展还在2月7日发布了一则增持公告。控股股东的股东中核资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在2月6日和7日增持公司股票共500.7万股,斥资约2298万元。截至2月7日,中核资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74万股,持股比例0.259%;同时通过山田实业间接持股平潭发展。
中核资源的增持之下,平潭发展2月6日,2月7日盘中异动明显。2月6日公司股价直线飙升触及涨停,振幅接近20%,2月7日在“声明”的利空之下,仍上涨6%,报收4.59元/股。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中核资源还持有上市公司亿利达(002686) 6.0937%的股份,此前亿利达实际控制人章启忠先生及主要股东陈心泉先生以15元/股的转让价格向中核资源转让了上述股权,合计作价4.05亿元。在亿利达的公告中,中核资源的简称被写成了“中核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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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月7日早晨就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做出提示性公告后,2月7日晚间,平潭发展(000592)公告,原定于2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拟审议的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取消,延迟审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转折来源于2月6日中国核工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