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0调查”正在朝纵深发展之际,作为美国能源部部长,朱棣文的中国之行,除了代表美方启动中美清洁能源研究中心等要务之外,其对于眼下正在发生的这场“中美之间关于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的争执”的态度,自然也会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且听朱棣文的表态:美国和中国对清洁能源行业都有一些补贴和优惠政策,这非常正常,也是帮助清洁能源行业消除同传统能源产业相比的价格劣势,加速清洁能源行业成长的必要措施。他称所有外资企业,包括中国企业,都有资格获得美国政府的清洁能源补贴;但中国政府却设置障碍,使美国企业没有资格获得中国政府的帮助。
因此,朱棣文表示,他将要求中国政府对国内外企业一视同仁,将补贴的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在中国生产和经营的清洁能源企业,而不是根据国籍进行区别对待。另外,美国政府要求中国政府考虑在清洁能源补贴方面实行互惠政策,即如果一家外资公司想到中国来进行生产,也将有权获得来自中国政府的相同帮助。
确实正如朱棣文所言,各国政府对于清洁能源的补贴和优惠政策,除了在推动本国能源供应结构革新的同时,对于全球清洁能源行业整体进步的推动作用也毋庸置疑。但单方面指责中国对外资企业,特别是美国企业的进入设置障碍,根本就站不稳脚跟。原因无需过多赘述,因为在过去的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包括发改委、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相关企业等在内的中方各界已经多次就此做出过解释。
真正值得关注的是,朱棣文本次提出的“互惠”这一概念。按照他的说法,目前,所有外资企业,包括中国企业都有资格获得美国政府的清洁能源补贴;同样的,包括美国企业在内的外资公司想到中国来进行生产,也将有权获得来自中国政府的相同帮助。
如果上述设想成为现实,表面上看起来,朱棣文以及他所代表的美国政府,完全遵照了WTO最基本的“互惠互利原则”;实际上真的可以实现互惠互利吗?对于美国企业来说,当然是,但对于中国企业来说,则未必。
通俗来说,若美国企业能够如其所愿“畅通无阻”地进入中国,即便没有额外的补贴,它们已经可以最大限度地享受到中国廉价的土地、劳动力、电价等,并籍以此来弥补以往与中国企业竞争时所处的成本劣势;而对于中国企业来讲,即使进入美国的道路也“畅通无阻”,又会有多少企业会把制造基地完全迁移至哪里呢?更何况美国政府对于清洁能源的补贴更多是在研发领域,而在美国设立研发中心,对于大多数中国清洁能源企业来讲只能停留在展望阶段。进都进不去,又何谈和美国本土企业的同等待遇呢?
这恐怕就是所谓的“互惠”政策的最大猫腻。表面上看起来并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但由于“主体的不对等位置”, 互惠从一开始就已经失衡。
突然联系到半个多世纪前,同样是中美之间的一纸条约:《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条约表面上双方享有对等权利,而实际上由于当时中国的远洋运输不发达及生产落后,根本无法与美国平等地实现其中规定的权利。通过条约,全中国领土均向美国开放。美国企业在华享有种种特许的待遇,使中国部分地丧失了关税自主权、沿海及内河航行权。
并非是想用彼时的中美关系来反衬什么,只想以此实例来剖析美国能源部部长朱棣文口中“互惠”的实质。
而当真正了解了美国决策者的意图之后,中国清洁能源企业更应该提高警惕。“301调查”或许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它对你目前地位的觊觎”,这也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作者系OFweek太阳能光伏网分析师si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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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10调查正在朝纵深发展之际,作为美国能源部部长,朱棣文的中国之行,除了代表美方启动中美清洁能源研究中心等要务之外,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