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能源领域所出现的突出矛盾,正在日益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面对时常出现的传统能源短缺现象,积极发展新型能源已成为关系到当前及今后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任务。
我国新能源发展潜力巨大
我国有丰富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太阳能。我国绝大多数地区年平均日辐射量在4千瓦时/平方米天,西藏最高可达7千瓦时/平方米天,与同纬度的其他国家相比,和美国相似,比欧洲、日本优越得多。太阳能年日照时数在2200小时以上的地区约占国土面积的2/3以上,具有良好的开发条件和应用价值。水能方面,我国水力资源丰富,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多达5万余条,具有径流丰沛和落差巨大的优越自然条件。
——风能。我国风力资源丰富,海岸线1.8万公里,内陆有众多山系。可开发的陆上和近海的风能资源总储量约为10亿千瓦。地热能方面,目前已探明的地热储量约为4600亿吨标准煤,已勘探的40多个地热田可供中低温直接利用的热储量相当于31.6亿吨标准煤。另外,我国海洋能源资源也十分丰富,其中可开发的潮汐能达2000万千瓦以上。
正是因为有这样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我国新能源的发展潜力巨大。根据规划,我国今后将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地热、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到2015年我国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年开发量将达到4300万吨标准煤,将减少3000多万吨碳的温室气体以及200多万吨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的排放,提供近50万个就业岗位,为500多万户边远地区农牧民解决无电问题。
从长远来看,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可以逐步改善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促进常规能源资源更加合理有效地利用,缓解与能源相关的环境污染问题,使我国能源、经济与环境的发展相互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从近期来看,新能源开发除了能增加和改善能源供应外,还将对解决边疆、海岛、偏远地区的用电用能等问题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发展新能源,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发展良策。
我国新能源产业发展如火如荼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不断出台。国家加大了对新能源的财政资金投入和税收优惠政策,制定了支持风电、垃圾发电的税收减免政策和发展生物液体燃料的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政策。中央和地方财政在无电地区的电力建设、农村家用沼气建设和新能源技术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给予了较大的资金支持。另外,国家通过科技攻关计划,863计划,973计划和产业化计划等支持光伏发电、并网风电、太阳能热水器、氢能和燃料电池等领域先进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
在这些扶持政策的指引下,新能源开发利用在我国已经成为近年各类资本竞相追逐的热点行业,发展形势如火如荼。2004年,我国新能源发展吸引的投资,已占当年世界新能源总投资的1/5。2006年,我国水力发电年装机容量就突破1000万千瓦;风力发电吊装完成装机容量是过去20年的总和。2007年,我国太阳能产业规模已位居世界第一,成为全球重要的太阳能光伏电池生产国。2008年底,我国新能源占能源生产总量比重超过9%。2009年,我国的新增风力发电量已跃居世界首位。另外,在生物质能、核能、地热能、氢能、海洋能等新能源发展方面也均得到较大发展。
如今新能源产业正成为我国朝阳型的投资产业。目前有多家国外银行在我国投资新能源项目。新能源类的公司发展迅速。目前,国内涉及太阳能、风能、乙醇汽油等概念的上市公司数量庞大,且在股票市场上大都表现出较好的走势。与此同时,国内大型石油公司积极投入到新能源开发应用中来。中国石化和中粮集团合作开发生产生物化工系列产品并形成规模,推动化工行业的进一步发展。而中国海洋则把目光更多地投向海上风力发电,并期望其成为公司的另一重要能源业务。混合动力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车等新能源汽车已成为汽车业的重要发展方向。
我国新能源发展的制约因素
虽然我国新能源的发展形势总体上良好,开发利用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新能源的发展仍存在较多制约因素:
一是宏观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激励机制不完善。当前,我国除水电和太阳能热水器等个别新能源分支行业有能力参与市场竞争外,大多数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成本高,再加上资源分散、规模小、生产不连续等特点,在现行市场条件下缺乏市场竞争力。同时,风电、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新能源的相关政策体系还不完整,经济激励机制还未形成,政策的稳定性和协调性差,还没有形成支持新能源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政府相关政策不够完善,使得社会各界对新能源发展的支持力度不够或无力支持。
二是我国新能源开发缺乏统一规划,无序开发甚至开发过度。以风电为例,根据我国的发展规划,预计在2020年建成风电3000万千瓦的发展目标,而目前我国规划的风电装机容量就已达1.2亿千瓦,这种过于迅猛的势头显然不利于该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另外,行业标准不完善问题日渐凸显,并严重制约新能源发展。我国现行的有关规定为指导性要求,不作强制执行要求,且对电网的调峰调频能力、低电压穿越能力等标准不严明,不能满足新能源大规模开发的要求。
三是缺乏核心技术,自主研发能力薄弱。我国对新能源的核心技术并未完全掌握,关键部件仍然依赖进口。科研力量相对薄弱,企业的研发能力不强,而发达国家为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千方百计控制先进技术出口,为我国引进顶尖级技术带来了难度。
四是开发利用成本高,新能源发展缺乏市场保障。与常规能源成熟的技术和庞大的市场规模相比,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成本普遍偏高,缺乏连续稳定的市场需求。以发电技术为例,如果燃煤发电成本为1,则小水电的发电成本大约为1.2,生物质(沼气)发电为1.5,风力发电为2.3,光伏发电为4。高昂的成本是阻碍新能源市场化和商用化的直接原因。由于没有形成稳定的市场需求,自然很难吸引商家的投资,从而影响自身的发展。
五是产业链尚不完整,上下游产业链无法对接。以风电为例,我国上游生产能力和研发水平在全球处于较低水平,而下游的风电建设发展速度却位居世界前列,上下游发展速度和规模明显不能衔接,使得我国风电产业化进程受到约束。
我国发展新能源的对策措施
第一是更新观念,加强新能源的科普教育,提高公众利用新能源的积极性。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与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优惠的价格政策和强制性的市场配额政策等,实施政府采购等措施。同时,抓紧制定用于建筑节能的技术标准、工程规范和建设管理规定等,特别是上网电价的相关政策亟待制定和完善。
第二是要抓紧制定协调配套的制度与政策体系,为新能源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投资与发展环境。有关部门应编制长远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制定详尽的路线图。加紧完善各种财政补贴制度,包括用户补贴、投资补贴和上网电价补贴等,并辅之以信贷优惠和税收减免等手段,解决成本高企问题。
第三是加大科技投入,增强自主创新的能力。加大对企业研发的投入,以及对企业创新成果的奖励力度。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推动产业化进程。
第四是创新制度,完善激励机制。鼓励商业银行、民间资本以及国际资金进入,积极争取风险投资基金的支持;鼓励新能源企业在海外上市,筹措发展资金;建立新能源上网强制性配额制度,要求电网企业按一定比例使用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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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能源领域所出现的突出矛盾,正在日益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面对时常出现的传统能源短缺现象,积极发展新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