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至30日,中国电科院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编写的三项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和《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送审稿顺利通过专家审查。三项国标的制修订将保障规模化光伏发电并网后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与可靠供电,促进我国光伏发电健康有序地快速发展。
近年来光伏发电迅速发展,为保障光伏发电的可靠并网和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2010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了《2010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中国电科院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组织开展原国家标准指导性文件GB/Z 19964-2005《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的修订工作。同时,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及规模化光伏发电无功电压问题,下达了《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和《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的制订任务。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规定了通过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以及通过10kV电压等级与公共电网连接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光伏发电站的技术要求。对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的有功功率、功率预测、无功容量、电压控制、低电压穿越、运行适应性、电能质量、仿真模型和参数、二次系统,以及并网检测等作出规定。
《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技术规定》规定了通过380V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以及通过10(6)kV电压等级接入用户侧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光伏发电系统的技术要求。对光伏发系统接入配电网的无功容量和电压调节、启动、运行适应性、电能质量、安全与保护、通用技术要求、电能计量、通信与信号,以及并网检测等作出规定。
《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技术规范》规定了通过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以及通过10kV电压等级与公共电网连接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光伏发电站无功补偿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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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至30日,中国电科院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编写的三项国家标准《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