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纪凡:光伏并购不应该让国有企业参与

2012-09-15 08:31:59 高纪凡:光伏并购不应该让国有企业参与-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继美国“双反”初裁之后,欧盟对华光伏反倾销立案也接踵而至,腹背遭冷的中国光伏企业处于辛苦熬冬的境况之中,压力空前。

中国光伏生产商天合光能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高纪凡近日接受记者专访,就光伏行业目前的发展困境、美国和欧洲的双反问题及行业兼并整合等发表了看法。

记者:一周前欧盟委员会对中国光伏产品展开反倾销立案,激发了中国光伏企业的激烈抗辩。作为受影响的中国光伏企业之一,你认为应该如何应对?

高纪凡:这对中国企业压力巨大。目前一方面是从法律、程序上去积极沟通应对,让欧盟贸易委员会在今后的调查当中采取更加公平合理的途径;另一方面立案不等于最后一定要裁定。8月30日中德两国总理在北京对此事已经达成共识——通过沟通协商努力来避免反倾销。

今年11月,美国国家贸易委员会将会对中国光伏企业“双反”案做出最终裁定,我们也正积极努力和行业企业一起进行激烈的抗辩,希望在终裁时减少负面影响。同时,天合光能也做好了在各种情况下的商务安排,现在已经在和台湾地区、马来西亚甚至加拿大等地的企业合作,通过海外市场的生产来满足美国市场的需求。

记者:有媒体报道近期天合光能为削减成本而大规模裁员,能否介绍一下裁员的具体计划?

高纪凡:这是组织优化精简以降低成本同时提高决策效率。此次天合光能减少了一些部门并进行了层级合并,这将减少200多名管理人员,占全球管理人员的约12%。

记者:近期天合光能成立了四大事业部——欧洲、美洲、中国和亚太及中东和非洲,这四个市场各有什么特点,天合光能的市场战略分别为何?

高纪凡:欧洲是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由于对减少碳排放有一个持续的计划,虽然现在欧洲经济遇到了一些困难,还是会稳定地往前走。但是欧洲的人口数量,能源总需求占全球比较低的一个比例,而且太阳能已经发展到一个很高的水平,欧洲未来的发展增量不会太大。天合要巩固在欧洲市场的地位。

美洲市场,包括北美洲和拉丁美洲市场,有不同特征。我们在北美洲市场有一定的基础,会继续巩固,拉丁美洲市场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像巴西这样的新兴市场国家发展很快,能源短缺还是比较明显,尤其是原来电网的基础比较薄弱。比如巴西要在一些地区开展新的工业或矿区,但是电网是没有覆盖。由于土地私有化的问题,在那些地方建个电网可能需要五到十年的时间,新的矿区和新的工厂根本等不及,这时如果以太阳能发电为主体,加上其他的一些分布式能源来供给它,就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亚太市场情况比较多元化,有日本、澳大利亚这样非常成熟的市场,也有像东南亚甚至非洲这样的新兴市场,当然也包括中东这样原来以石油为主的,现在要转向太阳能,比较多元化,有很多新的发展机遇。今年7月1日我们把中国从亚太区里面剥离出来,这标志着中国市场未来在我们的业务版块里面将会占到超过四分之一的重要性。中国市场在西部的荒漠电站和东部的屋顶光伏系统会同步发展。尤其是东部地区接近能源负荷的地方,大力发展在工业园区的大型屋顶太阳能电站,对中国的东西部能源的不平衡性和减少政府补贴,都有很大的好处。


  记者:现在最期待什么样的产业鼓励政策?

高纪凡:如何能够引导光伏产业和光伏企业走上一个好的道路,我想有三件事情值得注意。一是扩大国内市场,2011年,中国生产了20多吉瓦,在中国需求只有2.8吉瓦,占整个总产出的十分之一,这是远远不够的,今年大概能超过5吉瓦,占到20%,这很好。但是我觉得中国市场应该尽快推动到10吉瓦以上,这样能占到中国产出的40%到50%,这对中国来说合理了。我觉得明年可以做到。

但如果是仅仅开放市场,也会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可能大家又是一窝蜂发展了,不见得是一个好事。在扩大市场的同时,应该尽快促进这个行业按照市场化原则的洗牌。这个行业现在面临的所有问题,不管是国外的双反还是亏损,只和一件事有关,就是过度竞争。这个时候政府部门要形成一个环境,真正的优胜劣汰,让经营质量不好的企业在这个过程中被兼并重组,让优势企业在其中有兼并重组的机会,通过兼并重组以后让现有的资产发挥更大的价值,通过现在的压力让产业进一步升级。

第三点是过去我们一直在推动行业大发展,对行业的管理是比较粗糙的,行业自身主要是鼓励发展,不鼓励行业自律,造成这个行业处在一种不受控制的状态,我觉得整个政府和行业都要吸收这个教训,一边应对海外的贸易保护,一边推动依照市场规律的兼并整合,同时进行行业的自律和规范。

记者:光伏行业的兼并者将会来自何方?是现在这些大厂还是更多的是国有企业?

高纪凡:并购的原则是让资产变得更加能够创造价值。但我现在也有一些担心,可能并购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国有企业或者央企,在里面不是完全按照市场化的行为——他们取得银行支持比较容易,和地方政府之间也存在着各种交易和关系。这样的并购对行业是不好的,因为可能过度竞争没有消除,可能会引起并购一两年以后又要出手,这样的折腾对于这些资产,严格地讲是不太负责任的。我认为政府应该造就环境,让有优势的企业去进行并购,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去进行,不管是外资、民营还是国有企业应该享受同样的待遇,给予政策上、资金上的支持,并购以后这些企业更强大了才算有效的方式。但这些事能不能做到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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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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