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光伏行业贸易保护主义开先河,或对欧盟反倾销裁决作出不良示范”
尽管中国光伏企业尽力配合美方调查,并展开了数月的抗辩与游说,但奇迹依旧没有发生。
美国当地时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作出终裁,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这基本为美国针对此类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双反”)扫清了道路。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公告,中国企业的最终反倾销税率为18.32%~249.96%,与初裁相差不大;而最终反补贴税率则大幅增至14.78%~15.97%。
按照美方贸易救济程序,此案还需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于今年11月23日左右作出终裁。
包括阿特斯、天合光能在内的中国多家光伏企业昨日称,仍将继续抗辩,同时也不会放弃美国市场。有光伏企业称,由于此次税率的降低幅度并不大,企业不会改变之前制定的全球化战略,以分散风险。
中国商务部昨日又一次表示“强烈不满”。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称,美国商务部无视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的合理抗辩,“希望美方改正其错误做法,尽早终止对华太阳能电池产品的贸易救济措施,支持中美两国产业交流与合作。”
有业内人士分析,美国仅占中国光伏出口10%左右的份额,对中国光伏产业造成的影响仍有局限,而它带来的对欧盟的示范效应才是最可怕的。
占中国光伏出口70%左右份额的欧盟此前已对中国光伏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这一反倾销调查将延续15个月,是中国历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也是全球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涉案总值高达265亿美元,攸关已陷入产能过剩的中国光伏业的生死。
终裁税率“微降”
根据美国商务部公布的数据,2011年,美国从中国进口了价值约为31亿美元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但其中也包含一些此次调查未涵盖的产品。
美国商务部此番最终裁定的反倾销税率从今年5月份初裁的最低31.14%下调至18.32%,最高幅度不变。而反补贴税率则大大高于初裁的2.9%至4.73%。
其中,针对尚德电力征收31.73%的反倾销税和14.78%的反补贴税;前者与初裁结果一致,但后者较初裁的2.90%提高。
天合光能则受到18.32%的反倾销税和15.97%的反补贴税,初裁结果分别是31%和4.73%。
根据民生证券昨日发布的最新报告,撇除约10%的重复征税部分,尚德此番的实际“双反”税率为35.97%,天合为23.75%。包括英利在内的其他59家应诉企业则适用30.66%的平均税率,这一数字比之初裁下降约5%。其他未应诉的企业将面临260%以上的“双反”税率。
MEMC Electronic Materials子公司SunEdison高级副总裁Kevin Lapidus接受华尔街日报采访时称,平均而言,终裁的关税税率较初步裁定时有所下降。
未扩大征税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商务部此次否决了美国议员和部分美国制造厂商的一项请求,即将征税范围扩大到用非中国大陆产太阳能电池组装而成的中国大陆太阳能面板,这让那些组装太阳能面板的美国公司为此欢呼雀跃。(编注:美国廉价太阳能联合会估算,若美方对来自中国的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00%的惩罚性关税,美国将在未来3年内损失5万个工作岗位。)
但牵头呼吁扩大征税范围的SolarWorld对上述结果并不满意。当地时间10月10日,该公司宣称,美国商务部的决定恐怕会鼓励中国大陆生产商只是将电池生产转移至附近国家和地区,以避开美国的税负而已。
事实上,目前已有不少中国光伏企业选择采购海外电池片,或者将电池片环节进行海外代工。
不过,中国光伏企业在大陆以外设厂有其局限性,除了台湾地区,似乎没有太好的选择。Martec迈哲华(上海)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能源电力总监曹寅称,许多企业都说要去美国设厂,不是说中国企业在美国没有厂,尚德和英利在美国都有厂。但是为什么做不大?就在于美国成本实在太高,人力成本、土地成本和物流成本等都比中国贵,而且跨国管理非常难。
曹寅说,很多企业想去东南亚地区做,比如巴基斯坦、缅甸、印度尼西亚等,但这一做法有利有弊。“为什么不在这些国家地区大规模发展?光伏非常讲究整个体系的优势,包括物流、工人素质、原材料的及时供应、电力的稳定供应、水资源的供应。人力资源只是最重要的一环,但不是全部。东南亚这种地方,越南算是比较发达的国家,但电力经常短缺,物流体系非常糟糕,供应链这块儿更不用提了。”
“美国光伏企业First solar也在马来西亚设了一个生产线,但结果并不好。”曹寅说。
相比美国的只盯住电池片环节,欧盟的调查更为严苛,涉及硅片、电池片、组件,如此一来,中国大陆光伏企业要想通过海外代工的方式绕开制裁显然并不可能。
美国的风向标作用
国内一家光伏巨头市场部人士称,该公司将继续上诉,等待11月份的ITC投票表决。“另外,这个惩罚性关税是每年审理一次的,因此在年底时,我们也会进行进一步申辩。”
事实上,美商务部对华光伏电池终裁,对中国企业的最大影响并不在美国市场本身。民生证券电力设备及新能源行业首席分析师王海生称,美国的双反高额税率将影响欧盟走向。
曹寅称,在整个国际贸易体系里,大家都是有样学样的。尤其是在美国市场,它的判例是可以拿到另外市场当做判例直接引用的。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预定11月23日作出终裁。如届时作出肯定性终裁,美国商务部预计将在11月30日签发反倾销和反补贴令。换句话说,美国对中国光伏电池的“双反”终裁,正好撞上美国大选。
“美国这次不是就事论事,光伏‘双反’的背后有很明显的政治目的。”曹寅说。
下一页>目前,美国两党总统候选人均提出了打击所谓的中国贸易不公平做法的口号。不久前美国刚刚宣布对中国的风力涡轮机塔架征收惩罚性关税,且下周料将围绕针对中国硬木胶合板非公平定价与补贴的指控,发起新的调查。
曹寅认为,中国制造业从低端艰难走到产业链的上端,而原先位于上端的欧美国家必然会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面包,中兴和华为在美受到制裁是同样的道理。
阿特斯CEO瞿晓铧称,中方根据美方要求提供的大量数据和资料,足以证明中国光伏并不存在所谓的“倾销”或“补贴”行为。遗憾的是美国商务部在案件调查的关键环节,选择一个年产能不足100MW的泰国作为替代国,从根本上奠定了裁决结果必将不公的基调。
瞿晓铧认为,“美国的做法为光伏行业的贸易保护主义开了先河。”
据晶澳方面透露,中国常驻WTO大使易小准日前接待晶澳CEO方朋时称,由于目前中国在WTO中的非市场经济条款,使得在处理中国对外出口的倾销案件中只能用类比国(第三国)比较的方法进行成本的计算,而就目前的发展情况来看,欧盟和美国在对中国光伏产品提出倾销诉讼的过程中,所选用的第三国的生产成本是无法客观地拿来作为参考的,这也是中国出口所面临的共同问题,相信到2016年,中国被WTO认可为市场经济国家后这一状况将会有明显的好转。
不仅是替代国的选择问题。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在昨日声明中说,美国商务部又一次故意将中国国有企业视为“公共机构”(Public body),认定从国有企业购买原材料多晶硅构成一项可适用反补贴措施的补贴项目,严重违反世贸组织上诉机构在DS379案中已做出的生效裁定。
此外,中国商务部有关负责人称,美国商务部在对中国适用非市场经济反倾销调查方法的同时又进行反补贴调查,这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
利好下游电站开发
在中国光伏产业电池、组件等受到欧美双面夹击的时候,唯一利好的消息,或许来自光伏产业下游电站。
王海生称,本次反倾销对于国内电站开发类公司影响不大,而国内市场利好消息刚刚萌芽,今年第二批金太阳项目、光伏示范区管理办法、全国补贴电价、电网接入管理办法等实质性内容有待出台。
根据《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底,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100万千瓦(即21GW)以上,年发电量达到250亿千瓦时。”王海生认为,如果实际按照外界预期的40GW(1GW=1000MW)执行,即便欧美市场大门关闭,中国光伏企业也能喘口气。
研究机构IMS Research在其最新研究报告中称,今年中国国内光伏市场早期发展缓慢,上半年仅装机720MW。该机构指出,下半年装机量预计激增,完成超过4GW的光伏发电装置,使得全年安装量达到5GW。
IMS Research在报告中指出,为了应对预计中的国内装机爆发,中国硅片产能利用率预计在第四季度略有回升。
“不论分布式光伏能否推广,真正受益的仍是大型光伏电站开发龙头。今年以来国内光伏电站净资本收益率已经从不足10%上升至13%,再加上政府在电价、并网等方面的持续推动,国内电站开发商将迎来一个灿烂的春天。”王海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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