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可达光伏国有资产转让涉嫌违规

重庆商报2012-03-30 09:02:57 思可达光伏国有资产转让涉嫌违规-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近日,中国证监会预披露了河南思可达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思可达光伏)招股书申报稿。如思可达光伏成功上市,股价有望达到17元,董事长李彪夫妇身家有望达到9亿元。记者调查获悉,董事长李彪夫妇均来自当地国企沁阳第一玻璃厂,思可达光伏发展壮大的同时,该国企没落破产,其中国有资产转让存在涉嫌违规现象。

  依托破产国企发家

  思可达光伏位于河南沁阳,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电池用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总股本为1亿股,拟发行3450万股,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彪、吴丽霞夫妇合计控制公司54.98%的股份,即5498万股。思可达光伏2011年每股收益0.68元,按照发行后摊薄到0.51元,创业板平均市盈率32.66倍,股价有望在17元,李彪、吴丽霞夫妇身家有望在9亿元。业内人士指出,在光伏行业低迷的背景下,思可达原本主营的光伏玻璃原片和超白玻璃产能严重过剩,超透光伏玻璃前景也堪忧。

  李彪1968年出生,历任沁阳市第一玻璃厂车间班长、副主任、销售经理,2000年至今任沁阳思可达执行董事,2006年起任思可达有限董事长。2010年12月起担任思可达光伏董事长。吴丽霞,1966年出生,历任沁阳市第一玻璃厂财务科科员,沁阳市外贸局财务科科员,2006年9月起任思可达有限董事。2010年12月起任思可达光伏董事、副总经理。

  据悉,2000年3月,李彪与沁阳市政府达成协议,租赁了已经破产待组的原沁阳市第一玻璃厂的一条平拉生产线,成立了沁阳市思可达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沁阳思可达)。随后投资800余万元对租赁的生产线设备进行了更新,思可达公司当年就恢复了生产,并实现了盈利。

  国资出让未评估

  申报稿显示,原国企沁阳市第一玻璃厂2001年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清算组将部分破产财产转让给沁阳市政府,沁阳市政府再将相关资产转让给沁阳思可达。于是,问题出现了,2005年,沁阳市政府向沁阳思可达转让相关资产未按照有关国有资产的规定进行评估和备案,沁阳思可达受让价为150万元,低于原沁阳市市第一玻璃厂清算组对该等转让资产的评估值(193.73万元)。

  直到2011年1月,沁阳市政府出具《关于对沁阳思可达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国有资产有关事项进行确认的请示》,对此进行说明。事实上,思可达光伏是在原国企沁阳市第一玻璃厂土地上建立的,2005年12月,沁阳市政府市长办公会决定,将该玻璃厂国有划拨土地(66.29亩)使用权出让给沁阳思可达,使用期限50年,土地出让金为299万元,又将新征用的该玻璃厂占用西万村集体土地(140.67亩)使用权出让给沁阳思可达,土地出让金629万元。2006年9月,思可达光伏的前身思可达有限成立,由沁阳思可达、锐思英科及李彪组建。2009年5月,河南省沁阳市法院裁定沁阳市第一玻璃厂破产程序终结。

文章作者:索比太阳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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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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