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康胜诉启示录:光伏企业或可借势突围

2012-11-22 08:47:00 奥康胜诉启示录:光伏企业或可借势突围-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专家认为,奥康的胜利,减弱了国际贸易中对中国企业的针对性

奥康在欧盟的完胜,不仅是鞋业的胜利,也是中国企业在应对反倾销案中的里程碑,仅就眼下而言,或许可为光伏业的继续奋战鼓足勇气。

奥康案的中方代理律师蒲凌晨认为,奥康此次在欧盟高等法院的胜诉,不但解决了法律问题,更为中国鞋企未来面对反倾销等国际贸易争端问题找到了相关法律依据,对中国鞋企国际化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这对屡次遭受贸易保护主义‘迫害’的中国劳动密集型产业来说,是一剂强心针。”第一农经分析师王强说。

有分析指出,此前,中方企业在对抗欧盟反倾销的争辩中,鲜有获得法律意义上胜利的案件,此次奥康的获胜,不仅可为未来鞋企面对反倾销等国际贸易纠纷提供借鉴。同时,对国内企业也有一定的示范作用,或许光伏企业可以现学现用。

奥康胜诉启示录:光伏企业或可借势突围

  光伏遭遇欧美双重“打击”

11月8日,中国光伏企业遭遇了双重危机。

奥巴马刚刚宣布成功连任,美国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前半个月,公布了对中国光伏产品“双反”的终裁结果,以6票全部赞成通过了此前美国商务部的裁决,将对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这意味着美国对华光伏产品的“双反案”画上了句号。

作为强制应诉企业,尚德电力将被征收31.73%的反倾销税和14.78%的反补贴税;天合光能则被征收18.32%的反倾销税和15.97%的反补贴税,为避免与反补贴税重复计算反倾销税,还将从中扣除10.54%的出口补贴,即尚德和天合光能的最终合并税率分别为35.97%、23.75%。而其他应诉企业则采用平均税率30.66%。此外,对于其他没有应诉的中国光伏产品制造商征收249.96%反倾销税和15.24%反补贴税。

同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即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其主要部件启动反补贴调查。而此前,其对于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已在进行中。欧盟委员会当天的一个新闻稿称,欧洲太阳能企业协会9月26日向欧盟委员会提出申诉,指控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其主要部件得利于不公平的政府补贴。


为了应对光伏企业在欧美市场份额的下滑,多部委联合发文支持光伏产业发展。11月10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组织申报金太阳和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深陷资金链紧张和“双反”案漩涡中的光伏行业再出援手。

《通知》指出,相关主管部门将在今年上半年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工作基础上,于今年年底前再次启动一批示范项目。据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预计,明年建筑光伏将达6吉瓦的规模,相比今年的规模增长200%以上。这显然是光伏产业遭遇寒冬后的一个重要利好消息。

对于我国光伏产业来说,政府补贴政策的走向和调整直接关系到整个行业的兴衰,政府补贴政策不可能因“双反”而停止。

  奥康案对光伏企业的启示

商务部研究院院长霍建国在分析奥康胜诉案之后表示,作为一个品牌企业,应对这样一种挑战,它的胜诉对奥康的品牌是有正面影响的。同时对我国企业在应诉反倾销案例中暴露的问题以及欧洲法律程序方面的问题,值得我们去研究,而且从中可以吸取很多经验,指导我们反倾销应诉和反倾销工作。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世界经济所助理研究员魏亮同样认为,奥康打赢官司对未来有非常大的借鉴意义。

首先,奥康打赢官司为今后企业在国际贸易纠纷方面取得有利于自己的进展有帮助。在过去的十年或者二十年时间中,我国企业面临一些不平等或者不公正贸易裁定时,往往有苦说不出,或者干脆不愿意去做。现在奥康能够坚持诉讼并且取得胜利,为中国企业解决国际贸易争端提供了一种措施和办法。

其次,现在长时间的国际官司成本很高,如果难以弥补这个成本,显然打官司还不如不打。在这样的状况之下,奥康的胜利,对于其他企业是一种鼓舞。

最后,官司对今后的企业解决贸易纠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可以使我们的企业胜利拿回自己应得的利益。这些利益不仅仅局限于奥康,不仅仅局限于鞋业,而且形成了程序和秩序,这在今后其他的企业解决类似的问题上、在普通法体系中有非常大的借鉴意义。

商务部最新发布的《中国对外贸易形势报告(2012年秋季)》显示,中国是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者,今年前三季度,中国出口产品遭遇国外贸易救济调查55起,增长38%,涉案金额243亿美元,增长近8倍。据英国智库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的“世界贸易预警”项目监测,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40%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针对中国。

同样来自商务部的统计从具体事件的角度,印证了上述报告。 9月,秘鲁已针对来自中国的上釉墙面瓷砖发起反倾销调查,这是继阿根廷之后,拉美针对中国陶瓷行业发起的第二起反倾销调查;10月15日,墨西哥就中国纺织品和服装补贴政策提起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指控中国通过减免部分所得税、增值税及地方税等方式对纺织品和服装企业进行了补贴。

当然,企业想在反倾销调查中全身而退,事前防范是十分重要的。在霍建国看来,前期多加防范是中国企业应对反倾销的上佳选择。“也就是说,当产品进入市场的时候,一定要把它的铺垫工作做好,特别是在高成长阶段,更要把工作做得非常扎实。如何依靠当地的分销商,如何依靠当地的法律的机构,帮助研究法律背景环境,只要意识到了,就可以避免一个产品进入到最后被人起诉。”霍建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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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康真的“完胜”了吗?

  产业竞争力变化是导致中国遭受贸易摩擦增多的主要原因

日前,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欧盟高等法院下达的判决书,最终裁定欧盟初级法院在审理奥康抗辩欧盟反倾销的案件上,个别法律条款使用不当,欠缺公正,终审判定中国奥康胜诉。法院判决欧盟委员会赔偿奥康上诉欧盟初级和高等法院的诉讼费折合人民币500余万元。与奥康有贸易关系的进出口商可从欧盟有关方面退回6年来被征收的反倾销税。这对中国企业来说,的确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大事件。奥康的胜诉不仅标志着一个鞋企最终在法律上取得了抗辩欧盟皮鞋反倾销的胜利,也标志着中国企业敢于上诉、坚持上诉,能够自信且坚定的运用法律手段直面贸易保护。

其实,奥康事件已有先例。自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主动起诉了共计11起案件,截至目前已有8起有了最终的裁决和结果,中方在多数案件中获得胜诉。在浙江省温州市,除奥康抗辩欧盟获得胜诉外,2010年,温商陈伍胜领衔的中国通领科技集团和温州三蒙科技电气经过3年维权,也成功通过司法诉讼告倒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破除因ITC错误裁决造成的贸易壁垒,这也是中国企业首次诉美国政府机构获得完胜。这些事件和数据皆说明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已经有一部分企业能够以国际化的视野进行经营,能够读懂规则并运用规则,能够以自身的实力应对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国的企业在成长。

然而,在为奥康胜诉喝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有一些反思与警觉。奥康真的胜利了吗?奥康事件起于2006年10月中国皮鞋业与欧盟之间的贸易摩擦,当时欧盟决定对中国皮鞋征收为期两年的16.5%的反倾销税,且在反倾销征税期满后,再以落日复审为名,将反倾销措施再延长15个月,奥康等5家中国企业奋起抗争,上诉至欧盟初级法院,2010年4月,在欧盟初级法院宣布驳回中国5家鞋企的诉讼请求并宣布中国鞋企一审败诉后,其余4家鞋企宣布放弃上诉,而奥康则继续坚持上诉至欧盟高等法院,最终胜诉。从事件开始到现在,已经整整6年,6年来中国鞋企所蒙受的损失,失去的市场,失去的机会,失去的企业成长壮大的时间与空间,岂是这点赔偿能弥补的?

随着中国的崛起与发展,在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大出口国的同时,也成为了全球贸易摩擦的重灾区,已连续17年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据WTO统计,2001年—2010年,中国共遭受574起反倾销,占世界反倾销总数的27%,其中,美国对中国发起101起反倾销,欧盟96起,而印度则以137起列为对中国反倾销最多的国家,阿根廷为82起。受到贸易救济调查共692起,涉及总额约400亿美元。2011年中国出口产品遭遇了近100项贸易保护措施,涉案金额约60亿美元。2012年前三季度,中国出口产品遭遇国外贸易救济调查55起,增长38%,涉案金额243亿美元,增长近8倍。据英国智库“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的“世界贸易预警”项目监测,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全球40%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针对中国。

产业竞争力变化是导致中国遭受贸易摩擦增多的主要原因。由于中国处于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生产配套能力较强,规模经济优势明显,中国作为国际产业转移的主要承接地,带动出口持续增加,这就使得中国一方面要承担起“世界制造中心”的重任,一方面又要遭受产业冲突增多而导致的贸易摩擦。迅速发展的出口竞争优势,必然带来主要经济强国和贸易大国对中国出口的不满和限制,因此,在众多中国遭遇的贸易摩擦案件中都带有明显的贸易保护色彩。

不久前发生的欧美对中国光伏产业的双反调查亦是如此。2012年11月7日,在奥巴马宣布赢得连任之后几小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实质性损害了美国相关产业,美国将对此类产品征收18.32%至249.96%的反倾销和14.78%至15.97%的反补贴关税。在此之前,2012年9月6日,欧盟也曾宣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这是欧盟对中国发起的规模最大的一宗贸易诉讼案,年涉案金额超过200亿美元(约合1300亿人民币),7成中国光伏企业面临生存的压力。

究其原因就是,随着中国光伏产业凭借“产业链完整、配套产业齐全、综合技术水平世界领先”逐渐占领全球市场的半壁江山,美欧的市场份额逐渐萎缩,如美国的市场份额已由上世纪90年代47%萎缩至7%,在既难以在技术上有新的突破,又不能在成本上与中国企业竞争的情况下,就挥起了贸易保护之剑。中国古代就有“树大招风”一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急剧上升,欧美等发达国家抑制和限制中国发展的意图十分明显,从2009年到2012年,美国对华发起的贸易调查已经有50多项,比2006~2009年的“双反”调查总和几乎多出一倍。欧美等国对中国的贸易保护措施已由传统的关税、配额、许可限制转向知识产权保护、汇率制度、外资企业投资环境等制度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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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康事件、欧美对中国的光伏事件,应该警醒中国,也应警醒世界,中国需要公平自由的竞争环境,世界需要重新制定反对贸易保护、减少贸易摩擦的新规则。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认为,保护主义短期可能给发起的国家带来一定好处,但是长期来看会拖累经济的繁荣,加剧地区的贫困化。其实,贸易保护的始作俑者依然是政府,各国政府不仅在国际竞争中保护自身的产业与贸易利益,而且直接介入本国企业与外国企业之间的竞争。因此,在世界经济低迷和衰退期,贸易保护主义将很难杜绝,除非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能率先抵制并放弃贸易保护,形成和谐、包容的全球经济发展新理念,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才可能真正杜绝,世界经济才可能实现真正自由、公平、活力的良性循环。

  (作者系商务部研究院外贸战略部副主任)

  奥康胜诉的“三大法宝”

依靠政府主管部门的力量;巧借第三方独立机构公信力;不断学习WTO、欧盟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应对“马拉松式”抗辩做出了巨大努力

“奥康抗辩欧盟反倾销六年最终胜诉”消息一出,不仅为奥康“马拉松式”的抗辩之路画上了完美句号,这一判决更是为当下遭受各国反倾销的企业树立了榜样,提振了中国企业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尤其奥康胜诉了使得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话语权和参与地位都得到提升。在欣喜的同时,中国企业更应该总结其中的成熟经验。笔者认为,在这场长达6年的抗辩过程中,奥康依靠“三个法宝”最终赢得了胜利。

首先,依靠政府主管部门的力量。2006年奥康等企业遭遇欧盟反倾销案件伊始,我国商务部就开始了介入此次反倾销。2006年5月18日,欧盟反倾销“六方会谈”在重庆璧山举行。此次,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西班牙驻中国使馆商务处就中国制鞋企业如何应对欧盟反倾销发表了看法。在第一时间,商务部直面反倾销案件,并且发出了强有力的官方声音。

事实上,在6年的抗辩过程中,商务部等主管部门一直在台前幕后帮助奥康等遭遇欧盟反倾销的企业。2006年5月20日,奥康派出全权代表参加由商务部支持的抗辩团,赴欧盟出席5月22日在布鲁塞尔举行的“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听证会”;2007年3月9日,中国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在杭州召开了欧盟贸易救济工具绿皮书评论座谈会;2007年3月31日,中国商务部在北京举行中欧贸易官员贸易救济工具问题研讨会。这是中欧双方首次就欧盟贸易救济措施问题展开对话。2010年4月8日,我国政府上诉世贸组织,才使得欧盟对我国皮鞋反倾销案取得行政上的胜利,也为后来胜诉奠定了基础;据悉,在抗辩过程中,商务部有关部门还及时帮助奥康学习欧盟相关法律法规、WTO相关规则进行抗辩。商务部等相关部门成为奥康抗辩的坚强后盾。

其次,巧借第三方独立机构公信力。据悉,在欧盟反倾销立案之后,2006年5月18日,中国皮革协会相关负责人出席在重庆璧山举行的欧盟反倾销“六方会谈”,并就中国制鞋企业如何应对欧盟反倾销发表了看法;2006年5月20日,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组织抗辩团,赴欧盟出席5月22日在布鲁塞尔举行的“对华鞋产品反倾销听证会”;2007年1月8日中国皮革协会副理事长、奥康董事长王振滔代表上诉企业还发表了“中国鞋企应对贸易壁垒北京联合宣言”,并呼吁更多的国内制鞋企业积极行动起来,联合应对国际贸易壁垒。随着近些年反倾销案件的增加,应诉工作已离不开工业行业协会。

早在2006年商务部发布的《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应诉规定》规定,进出口商会等行业组织应依照章程,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经营秩序,负责反倾销案件应诉工作的行业协调,促进会员企业应诉国外反倾销案件。

事实上,近年来,工业行业协会在组织联系、信息的搜集、企业出口行为的协调以及对外的斡旋和交涉等方面,发挥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如钢铁协会对于钢铁保障措施的协调组织;自行车协会与日本同行关于出口自行车技术质量的谈判;石材协会代表行业与欧盟的交涉;电子音响协会代表企业与有关国外企业就专利费问题的斡旋;电池协会代表行业对美国动用“337”条款的争辩;家具协会组织企业联合应诉美国的反倾销;温州打火机协会应对欧盟CR标准等案件,充分显示了行业协会在应对国际贸易争端中的作用。可以断言,在今后的对外贸易活动中,工业行业协会、联合会还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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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不断学习WTO、欧盟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应对“马拉松式”抗辩做出了巨大努力。奥康在6年的抗辩过程中,做出了多方面坚持与努力。一是亲历亲为。2006年5月18日,欧盟反倾销“六方会谈”期间。奥康集团董事长兼总裁王振滔联合百家鞋企代表发表中国第一个抗议欧盟鞋类反倾销宣言——《重庆宣言》;2006年6月15日,奥康董事长王振滔应欧盟鞋业联合会主席卡尔沃的邀请,以中国制鞋企业唯一代表的身份,出席在西班牙阿里肯特举办的西班牙鞋业论坛并做专题演讲,王振滔此举被业内视为中国鞋企赢得10月欧盟反倾销终裁而增加胜算的筹码;2007年1月8日,奥康等四家中国上诉鞋企在北京举行“制鞋企业应对反倾销诉讼情况通报会”。奥康董事长王振滔代表上诉企业还发表了“中国鞋企应对贸易壁垒北京联合宣言”,并呼吁更多的国内制鞋企业积极行动起来,联合应对国际贸易壁垒;2010年5月,在其他四家鞋企宣布放弃上诉的情况下,奥康决定继续上诉欧盟高级法院。二是不断学习。正如奥康鞋业董事长王振滔上所述“对抗欧盟反倾销让奥康学习到了更多的国际贸易相关的法律知识,学会了如何解决国际贸易纷争,对未来奥康国际[19.45 -2.60% 股吧 研报]化大有裨益”。现在奥康胜诉了使得中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话语权和参与地位都得到提升,奥康此举值得中国鞋企和其他产业学习。奥康赢得胜诉提醒中国企业:企业要学会利用WTO的各种规则和相关法律,在遇到国际贸易壁垒时,要学会运用规则保护自身利益。

自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国际贸易摩擦日益加剧,尤其近一两年来,我国已经成为全球反倾销受害最严重的国家。如何维护我国企业和行业在国际贸易中的产业安全和合法权益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问题。在应对反倾销过程中,企业在借助政府、行业协会力量的同时,更应该加强相关国际规则以及贸易摩擦国法律法规的学习。

1995年至2005年,欧盟曾对中国出口皮鞋实施长达十年的配额限制。

2005年7月7日,欧盟委员会对我国部分皮鞋实施反倾销立案调查。

2006年10月,欧盟决定对中国皮鞋征收为期两年的16.5%的反倾销税,且在反倾销征税期满后,再以落日复审为名,将反倾销措施再延长15个月。

2006年10月23日,中国奥康、温州“泰马”、广州“南海金履”、福建等5家中国鞋企上诉欧盟初级法院。

2010年4月,欧盟初级法院宣布驳回中国5家鞋企的诉讼请求,并宣布中国鞋企一审败诉。

2010年5月,其他4家鞋企感觉二审胜诉无望,宣布放弃上诉,唯独奥康不惜承受巨额的诉讼费,决定继续上诉至欧盟高等法院,从此走上艰难而漫长的反倾销抗辩之路。

2011年3月31日,欧盟宣布自4月1日起取消对中国皮鞋征收的16.5%高额反倾销税,这一决定意味着在反倾销的抗争中,中国鞋企从行政上获得胜利。

2012年11月18日,奥康收到欧盟高等法院的判决书,称驳回欧盟普通法院在2010年3月4日对公司及温州泰马鞋业的联合案中做出的判决;取消2006年10月5日欧盟委员会对奥康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法规;令欧盟委员会承担奥康在普通法院与高等法院的诉讼费用;令欧盟委员会承担自己的诉讼费用。与奥康有贸易关系的进出口商可从欧盟退回6年来被征收的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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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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