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淮滨县16.8MW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索比光伏网2018-01-26 11:05:44 河南淮滨县16.8MW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招标公告-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滨县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淮滨县淮上交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EPC总承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能力的国内企业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淮滨县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

2.2 建设地点:淮滨县95个行政村

2.3 资金来源: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EPC标段、1个监理标段。

2.5 项目规模:在淮滨县境内95个行政村建设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总规模约16.8兆瓦。本项目运营期为20年,运营期开始之日以光伏电站验收合格并网发电时间为准。

2.6 本项目拟采用农光互补光伏发电模式。

2.7招标范围:

EPC标段:包括完成编制电网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并取得相关批复;负责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勘察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勘察、工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含供配电工程验收规范要求必须配置的消防器材及相关工 具、材料、安全围栏)、运输及储存、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验及第三方验收检测、试运直至验收最终交付生产、以及在质保期内负责设备及材料的消耗等全过程的工 作等,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及竣工验收后20年的设备的运行、维护。

监理标段: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9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

2.10 工期要求:

EPC标段: 供货、安装及并网发电期限:2018年6月30日之前完成

监理标段:本工程施工及保修的全过程。

2.11 质保期:所有设备质保期5年,太阳能电池组件免费保修10年,中标后须提供厂家质保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EPC标段:

3.1.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光伏组件和逆变器必须选择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16年、2017年“光伏领跑者”计划认证的产品 。

3.1.3 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同期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6 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7 2015年1月1日以来,企业须具有至少一项单个县总容量大于10MW(含10MW)光伏电站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1.8 本项目不接受被责令停业、停产、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的企业参与投标申请;不接受集团公司、总公司(工程局)及其子公司各以独立人身份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的投标申请。

3.1.9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信用 信息”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10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且在有效期内);

3.1.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监理标段:

3.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 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于本单位);

3.2.4 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完成过同类工程项目监理业绩1项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合同原件)。

3.2.5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企业信用 信息”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2.6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在有效期内);

3.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6日至2018 年2月1日报名。

4.3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下载截至时间为2018年3 月7日下午14:00前下载。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3月7日 14时00分 。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陈 涛

电 话: 13131255793 0312-2338679

传 真:0312-2338679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备注:报名单位请提前打电话联系,获取备案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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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0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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