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5月22日发布公开声明:“由于欧方完全没有表现出通过磋商解决问题的诚意,导致首轮谈判无果而终,宣告破裂。”
而此距离欧盟发布初裁结果仅有15天,如不能在欧方初裁之前磋商一致,一旦征税实施,中国光伏企业也将丢掉欧盟这块最大的市场。或许还有一线生机的是,中国商务部正在与欧委会展开初裁前的最终磋商。
早于此,中国光伏企业丢掉了美国市场。美国商务部2012年10月10日终裁,认定中国晶体硅光伏电池及组件的生产商或出口商在美国销售此类产品时存在倾销行为,倾销幅度为18.32%至249.96%。同时还裁定中国输美的此类产品接受了14.78%至15.97%不等的补贴。当年11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也作出同样终裁。随后美国商务部发布命令,决定自2012年12月7日起对进口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征收双反关税,预计为期五年。
但与美国“双反”相比,欧盟此次的反倾销案波及面更广,涉案金额更大,给中国光伏产业带来的挑战更为严峻。根据欧盟的统计,2011年中国向欧盟出口了总价值210亿欧元的光伏太阳能组件,占中国光伏制造业总产量的70%,且欧盟的进口规模是美国市场的10倍。国内光伏行业认为,如果欧盟开征与美国相同税率的反倾销税,对中国的光伏企业来说不仅仅是雪上加霜,而是致命一击。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整个光伏产业在全球形成了一个较为稳定的产业链条,应该说在光伏领域,欧盟与中国是共生共享的关系,欧盟以技术研发、原材料和设备制造等见长;而中国以规模、制造为优势,生产大多集中在产业链后端。
国内企业认为,“欧盟发展光伏发电产业,只有中国企业提供的组件产品价格最低,如果对中国企业实施‘双反’,欧盟在该领域的支出必然要增加。现在世界上找不到可替代中国企业的国家。”
据不完全统计,欧盟目前与太阳能产业相关的工作岗位有28万—30万,其中大部分岗位直接或间接来自于中国企业。中国和欧盟之间在光伏领域其实是利益共同体,对中国实施反倾销调查对欧洲没有任何好处。
缘何欧美纷纷祭起贸易保护主义大旗,岂不是搬起“双反”的石头砸自己的脚?有一种国内声音就坚持认为,应当警惕欧美资本抄底中国光伏企业。即,欧美资本想借机把中国光伏行业打成哀鸿遍野,继而对光伏行业的优势资产进行廉价收购,从而振兴欧美的光伏产业,让自己的厂商占据自己的市场。
然而,记者以为,不宜过分渲染“阴谋论”,其实这也是欧洲主权债务危机下,各国政府以削减公共开支采取的应对措施,这仅是其中的一部分。
以德国10千瓦以下的项目为标准,其单位电价补贴将从2012年1月的24.43欧分下降至2016年1月的12.75欧分,即补贴会被削减一半;而100千瓦以下的项目,光伏补贴调整更为明显,将在4年内从23.23欧分下降至9.75欧分左右。该补贴削减的宗旨是让德国的光伏系统年装机量控制在2吉—2.5吉瓦左右,2012年德国的装机量为7G瓦。
除了德国,包括西班牙、乌克兰、立陶宛等多个国家都在削减光伏电价的补贴。西班牙政府的调价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乌克兰政府则在2013年4月起对所有投入运营的光伏系统补贴开始削减,其地面电站系统的补贴费率估计下降27%,装机量在100千瓦以上的屋顶项目则削减22%的补贴额。
应该看到,目前全球的光伏市场需求大约是25吉瓦,仅中国市场的光伏产能就高达30吉瓦以上,这一数字已超过了全球光伏电站能承受的出货量,确实过剩了。据国内统计,截至2012年年底,中国光伏产量超过25吉瓦,超过80%仍依赖国际市场。
还应该看到,中国光伏产业发展的背后,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有政府补贴的介入,这也或多或少地导致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扭曲。有政府部门介入,企业的顾忌就比较小,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风险的把握出现偏差,规模扩张过快。
正是基于此,中国启动了国内光伏市场,按照有关规划,到2015年中国光伏发电装机要达到20吉瓦。
适时启动国内市场确实有助于缓解光伏行业的过剩局面,但国内光伏企业还应顺应市场力量,靠自身优势赢得发展先机,任何庇护在记者看来充其量是饮鸩止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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