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并不缺乏好的政策,缺乏的往往是执行力,这一点在新能源领域体现得尤其明显——譬如久拖未决、已欠费高达230亿元的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发放。
因此,尽管近日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将并网、电量收购、补贴、土地财政等一揽子扶持政策网罗其中,但是笔者对于其最终能否落地以及能否真正贯彻执行仍持保留看法。
该《意见》指出,要加快企业兼并重组,淘汰产品质量差、技术落后的生产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高多晶硅等原材料自给能力和光伏电池制造技术水平等。
对当前被欧洲“双反”调查挟制、几乎摧毁殆尽的中国光伏业而言,《意见》中这些举措的确是“对症下药”。
众所周知,近年来大量中国光伏企业的无序竞争,造成了今天产能严重过剩、过度依赖国外市场的局面。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产品都被欧美“双反”挡在大门之外。如目前国内生产顶尖高效光伏电池与国际水平已经相差无几,可以出口至欧盟、美国,并不受“双反”的限制。
由此可见,真正的中国光伏高端产品并不过剩,而且远远未达到应有的市场份额。
所以,《意见》要求淘汰产品质量差的企业、培育较强技术研发能力的企业,的确抓住了当前光伏业发展的关键。对中国光伏业而言,当前最重要的“自救”出路仍然是修炼内功、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兼并亏损严重的中小企业且优化产品结构。
可是据笔者了解,从去年至今推动的全国范围内的中小光伏企业兼并重组并未真正落实到位,调查机构所得到的数据与预期相去甚远。
以多晶硅行业为例,目前许多具有政府或国企背景、需要破产重组的企业由于地方保护等因素,仍然长期处于不开工、纯停产与亏损的状态,迟迟没有进行兼并重组。更令人担忧的是,类似企业的数量并不在少数,尤其在产能过剩最严重的多晶硅行业里最为常见。
反观德国,其光伏上网电价补贴政策不仅完善科学,政策落实也非常到位,这是中国光伏业所无法企及的。
如何破除地方保护的怪圈,将成为《意见》发布后,相关执行部门亟待解决的最大难题。
长期以来,决策部门针对光伏等新能源领域所推出政策的滞后性一直被人所诟病。政策的滞后性,再加上缺乏执行力度,导致许多政策最后往往沦为一纸空文。
在当前中国光伏已处在“生死一线间”,如果各地方政府继续置若罔闻,仅为追求一地之利而置大局于不顾,那么,最终毁掉的不仅是光伏业,甚至将赔上中国新能源发展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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