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296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名单,该批名单涉及7省5市、总共18个示范区项目。18个示范区项目横跨2013-2015年、共计1.823GW,其中2013年开建749MW,剩余项目在2015年完成。
《通知》明确示范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运营模式,实行按发电量补贴政策,要求各项目单位抓紧落实建设条件,电网企业积极配合做好电网接入和服务工作,省级和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建立示范区统筹协调机制。
《通知》数据显示,在2013年实施749MW项目当中,规模从10~88MW、涉及90个屋顶业主(1~53.3MW不等)、自发自用比例从70%-100%;此中有15个独资投资主体、3个合资投资主体。
据悉,作为国家光伏扶持政策的主要构成:光伏分布式补贴价格、国开行金融扶持政策、四类资源地区标杆电价、涉及国税总局退税以及土地性质问题等关键政策,都将陆续出台。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国家电价补贴为0.42元/度,加上脱硫电价和地方补贴,多个区域的分布式光伏上网电价可超过1元/度,而部分地区的工商业电价在0.7-0.9元/度电之间,中间价差可有10%以上收益。使得龙头企业受惠光伏分布式示范区示范区,例如浙江以东方日升,中广核和宁波宁电新能源的合资公司宁波杭州港湾新区,河北英利保定新技术开发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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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296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