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董事会于2013年10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上海超日太阳(2.86,-0.09,-3.05%)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以及于2013年10月29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2.召开时间:2013年11月13下午14:00时
3.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杨王经济园区旗港路738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倪开禄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05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29,066,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9.0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35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22,527,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8.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70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539,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0.78%。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Sky Captal Europe Sarl持有的Chaori Sky Solar Energy Sarl股份并以下属部分希腊电站抵偿债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7,194,080股,占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所有参与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43%;反对1,292,607股,占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所有参与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39%;弃权494,480股,占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所有参与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15%。
2.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超日天华卢森堡的股份并以下属部分希腊电站抵偿债务的具体方案》;
表决情况:同意327,110,080股,占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所有参与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41%;反对1,277,607股,占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所有参与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39%;弃权593,480股,占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所有参与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18%。
3.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超日天华卢森堡下属部分电站资产为项目贷款追加质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27,110,080股,占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所有参与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41%;反对1,277,607股,占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所有参与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39%;弃权593,480股,占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所有参与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0.18%。
4.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的议案》,股东倪开禄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1,517,272股,占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所有参与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83.53%;反对1,260,807股,占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所有参与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14%;弃权924,240股,占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所有参与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6.7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董事,使用累积投票制;
表决情况:
5.1《关于提名倪开禄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投票数6,297,612股;
5.2《关于提名李杰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投票数6,127,606股;
5.3《关于提名陶然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投票数6,098,306股;
5.4《关于提名刘铁龙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投票数6,127,000股;
5.5《关于提名朱栋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投票数6,108,000股;
5.6《关于提名张闻斌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投票数5,976,40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之独立董事,使用累积投票制;
下一页>表决情况:
6.1《关于提名张臻文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投票数321,435,648股;
6.2《关于提名张耀新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投票数321,345,248股;
6.3《关于提名庞乾骏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投票数321,185,548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使用累积投票制;
表决情况:
7.1《关于提名周军伟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投票数321,380,448股;
7.2《关于提名金红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投票数321,347,048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林剑律师、何菲菲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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