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光伏的“圈里圈外”

2013-12-25 14:10:00 【深度解读】光伏的“圈里圈外”-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一直趋于固化、封闭的光伏圈子,最近迎来了一丝突破的希望。

华北高速发布公告称,将以2.25亿元受让江苏徐州丰县23.8MW光伏电站50%股权,这是又一例为数不多的光伏业外投资者来接手的光伏电站。而此前,江苏旷达曾发布公告称,将收购青海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公司全部股权。

更大的憧憬则在于,一个可以降低投资者门槛的通道——信托,正在尝试着打开。——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近日宣布,将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旗下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功签署500MW光伏电站收购框架协议。

不过,信托通道能否如期破冰,还有赖于在后续交易条款设计中能否成功解决一些障碍。比如,与光伏电站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电站施工质量保证、电价补贴标准、光伏电站过长的发电周期及收益逐步递减如何与单只信托产品相对较短的持有时间相匹配等问题。

光伏的“圈里圈外”

除了光伏电站退出的通道正逐步打开之外,最近地方出台的作为此前国务院光伏新政的配套措施,也不乏亮点。从大的方面看,一些地方至少是从表面上,已经开始打破以往出台的政策中地方色彩过浓、对本地产品过于保护的藩篱。

此外,一些地方在挖掘真正的需求者方面,也做出了一些尝试。比如,江苏就规定,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尽管这些新动向的最终效果还需要时间检验,但这无疑仍是一个新的开端。

对那些纠结于光伏电站如何退出的投资者而言,最近的一些市场迹象,无疑让他们见到了一丝曙光。

近日,华北高速发布公告称, 将以2.25亿元受让江苏徐州丰县23.8MW光伏电站股权, 这是又一例为数不多的光伏“圈”外投资者来接手的光伏电站。

而此前,江苏旷达曾发布公告称,将收购青海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公司全部股权。

在业内人士看来,如能有更多的行业外投资者参与电站投资,对整个光伏业的良性发展,无疑是一个推动。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的好势头能否延续,还存在不确定性。以华北高速为例,该公司此次之所以投资光伏电站,也不乏存在一些偶然因素。


资料显示,招商局集团间接持有华北高速部分股权,而前者旗下的金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则是专业的光伏电站投资商。

从这点来讲,不排除有股东因素影响。

此外,从此次交易来看,有些情况也需要引起行业内企业关注。比如电站施工质量、电价补贴标准、土地使用权等。而就收益方面,原投资者的收益如何体现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焦点。从本次交易来看,其最终的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价与其注册资本一致,这意味着,此次交易并不能为原股东带来任何收益。

当然,从该项目来看,其初始建设成本存在着虚高的可能,因此不排除已经提前将收益部分让渡给了制造业。

但这又引出了另外一个问题,那些没有制造业的单纯的电站投资者在退出时,其收益又如何实现?

“圈外”投资者

华北高速近日发布公告称,拟收购江苏丰县晖泽光伏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晖泽公司”) 50%股权,后者的主要资产是位于徐州丰县23.8MW光伏电站。该电站占地面积约60万平方米,建设农业大棚共5822座,是目前世界上单体最大的生态农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并已于2011年12月25日成功并网,享受2.40元/瓦的上网电价补贴。

资料还显示,截至此次收购前,苏州工业园区中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晖泽光伏100%股权,其注册资本为4.5亿元。

根据资产评估,晖泽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4.56亿元,对应的50%的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28亿元,最终的交易价格确定为2.25亿元。

对于此次交易,华北高速则称,按照投资测算,如该项目如期交割,2014年可实现收入5810万元,实现净利润2598万元,项目投资回收期8.18年,全投资内部收益率9.26 %。

根据公告,此次华北高速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其上市时募集所得,本欲投资高速公路项目, 但一直未予成行。

对于此次投资光伏电站,华北高速称,作为新兴能源产业,光伏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受到国家政策的扶持和大力推广,具有巨大发展潜能。而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一直未能有效使用,此次收购江苏徐州丰县23.8MW光伏电站股权项目有利于解决募集资金长期未能有效使用的局面,从而为全体股东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同时,为公司多元化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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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势能否延续

资料也显示,尽管光伏电站仍面临着退出难题,但已经有行业外的投资者开始跃跃欲试, 并逐步进入这一领域。

在今年8月份,主营业务为汽车内装饰面料的江苏旷达发布公告称,将收购青海力诺太阳能电力工程公司,后者的主营业务为太阳能发电及电站的运营,目前在青海德令哈市已投资建成了一期30MW光伏电站,并已并网运营1年;二期20MW光伏电站已经建成,已处于竣工验收和申请并网阶段。

此外,招商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近日也宣布,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旗下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功签署500MW光伏电站收购框架协议。根据协议,金保利新能源将与昆仑信托共同投资,于2013年至2015年期间收购位于新疆、甘肃及内蒙等地区的共计约500MW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之全部股权。

招商新能源还表示,目标公司的联合收购项目将在满足通过项目核准,获得接入系统批复,且主体工程建成,具备并网条件等技术标准和财务要求达成后,完成正式交割。交易完成后,金保利新能源和昆仑信托在目标公司将分别持有60%和40%的股权。

相比较而言,如果能够打通信托通道,对整个光伏电站后续的发展无疑要比单个公司的进入所带来的影响大得多,也意味着光伏电站有了范围更广的投资来源,并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投资门槛。

但从目前来看,这一通道能否打开,仍面临很多现实问题。

首要的是,光伏电站过长的发电周期以及收益逐步递减与单只信托产品相对较短的持有时间的矛盾,可能就需要对电站整个生命周期的总收益进行统筹考虑,以防止出现后续由于收益下降无人接盘的情况。

除了这一因素外,与光伏电站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电站施工质量等方面的问题,都有可能成为阻碍电站交易的障碍。

以华北高速此次收购项目为例,其就表示,从现场考察的情况来看,徐州丰县23.8MW光伏电站项目总体建设质量较好,但是土建部分施工质量存在一定问题,这可能对电站的运营维护带来一些风险。而其应对措施是,要求出让方在交易前对电站的土建部分进行改进以消除隐患,并承担相应费用。就电价补贴标准可能下调的问题,此次交易则要求出让方承诺保证在8年内上网电价不低于2.4元,并以有价证券或其他现金等价物,就上述事项对受让方承担担保责任。

基于现有情况看,光伏电站能否吸引更多的投资者进入,关键还在于,需要有创新型的后续交易条款的设计,来打破目前存在的一些障碍。否则,一切均难言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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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比光伏网
25 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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