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围绕着《光伏行业规范条件》和“109家企业名单”,政府和业界都在不断发声,更有激进者将“名单”称之为简单粗暴。实话实说,个人也一直都认为这两个文件在对待行业中的中小企业的态度上有失简单。
“工信部电子信息所副所长王世江对记者说,该政策并非排斥中小企业,相对于国际标准该标准已经比较低。他同时也指出,大量中小企业充斥市场不一定是好事,‘比如做纺织业的企业,会有足够多的研发投入吗?’王世江说,市场充斥太多中小企业,只能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把大企业拖垮。王还透露,国开行等金融机构也希望国家能有一个标准来择优,‘否则他们也不知道该贷款给谁’。”
通过一段时间以来与政府部委的沟通工作,我发现关于光伏行业中中小企业“劣币驱良币”的负面作用已成为政府主管部门的主流认知。
毋庸置疑,在当下的中国光伏制造行业中充斥着许多不规范、甚至是违法的经营活动,比如说生产制造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而这些活动的起源大多也都有着中小企业的身影。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的曝光率,特别对其负面事件的曝光基本上不会对其日后的经营活动造成任何威胁,而这些企业所创造的GDP数字,也让一些地方政府对其不规范行为采取有选择的视而不见,甚至甘愿为其充当保护伞。于是这些不规范的行为在过去中国光伏高速发展的十年中逐步蔓延到了整个行业,侵害着全行业的健康发展。
行业需不需要规范?需要!这是行业共识,无需庸言。如前所述,我想和大家探讨的是,如何规范-换句话说,为什么作为从业者我会觉得《条件》无论是对光伏行业的认知以及在处理中小企业的问题的具体办法上都有失简单。
首先,个人认为从政府到从业者都需要认清一个现实,光伏行业不是一个成熟行业更不是一个以制造为主的行业!说的极端一点儿(希望不会误导大家),只要现有的光伏技术和产品无法满足平价上网这一个前提条件,全行业相对于传统化石能源而言,都是“落后”产能,因为市场是趋利的。不可否认,任何一个产业都有一个市场化的过程,即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过程。光伏之所以被称之为不成熟行业,就是因为在过去几十年中它既需要通过技术、模式的创新不断拉近与传统化石能源在成本上的距离,又要经历市场化的过程。只是中国光伏在过去十年中花了太多精力在市场化过程上,把产业技术的发展放在了相对比较靠后的位置上,才使得产能过剩变成了整个行业目前最为突出的问题。
如果能够对行业的认知达成上述共识,我们再探讨如何纠正过去10年发展中的问题就有了共同的基础。那么中小企业在一个不成熟的产业中真的只有负面作用吗?事实证明绝非如此。纵观第一次工业革命后各个实体行业的发展历史,我们就不难看出这一点。全球制造行业巨无霸,美国GE前身是爱迪生电灯公司-造电灯泡的;可口可乐-前身仅仅是一个美国的小百货店(DrugStore);日本本田-二战后的一个摩托车修理铺……远的不说,就说当下光伏行业-在综合经营能力上美国第一太阳能目前在全球光伏行业中都可以称得上是傲视群雄(相关文章和数据在网上很多了,就不一一列举)。其前身SolarCellInc.从1991年开始致力于薄膜光伏技术的产业化,直至2001年才做出了第一块商用组件产品,而当时产能仅为200KW,之间还经历数次濒临破产的危机,这个时候的FirstSolar恐怕连中小企业都算不上,最多也就是个微型企业。所以,任何一个实体行业中的巨无霸都是在找对了市场的契合点后,从小做到大的。
美国有“硅谷”,中国有“中关村”。大量的事实证明,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特别是在一些极具前瞻性的产业化技术的创新和发展活动中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其在技术创新的激情和动力更是其生存和发展的根本,这一点是那些大型综合性企业所不能比拟的。还是以FirstSolar为例,FirstSolar今天的成功不是偶然的。简单地说,FirstSolar的成功归功于三件事:一、坚持薄膜光伏技术路线,以低成本高效为主旨发展产业化技术,事实证明拥有这样的技术特点的产品正是市场所需要的;二、在光伏概念为市场最为热捧的时候,完成股市融资,为日后更大的产业化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三、极具前瞻性地提前布局了下游应用市场-大型光伏地面电站EPC市场,如今FirstSolar或许不是全球最大的组件制造厂商,但谁也不能否认它是全球最大的EPC集成商。而FirstSolar这些重要的发展策略都是在其尚在襁褓中时制定并开始执行的。可以这样说,没有当时小小的SolarCellInc.也就没有今天巨无霸的FirstSolar。同时,作为中国光伏行业中小企业的一员,我们的亲身经历证明,在实现技术创新、完成一个技术路线的产业化发展这一点上我们中国企业可以比发达国家的企业做得更好-成本更低、时间更短。
中国产业化建设必须走创新引领发展的道路,中国光伏更需要认清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补上创新这一课。而创新-无论是技术还是模式的创新都不能离开具有创新精神的中小企业的参与,这应该是可以达成共识的。同时,不同于其它行业,光伏作为新能源产业对于中国来说是一个极具战略意义的产业,不能仅仅依靠企业和市场来完成行业在创新和市场化两个方面的建设,国家及政府在规划和管理这个行业必须要起到正面作用。《条件》和“名单”目前之所以被认为“简单粗暴”,就是它们对中小企业这个群体,良莠不分一律归为“落后”产能-太过强调中小企业的负面影响而忽略其在创新中的正面作用。
被过度开发的光伏产业的市场化过程让全球光伏企业乃至整个行业无一例外地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行业寒冬历经数年、其作用依然在持续。必须看到的是,大浪淘沙,那些只重眼前利益没有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不论大小)正在为市场所淘汰,而此时能够存活下来的企业一定是具备了某些与行业目前发展情况相契合的特性,比如说创新能力。个人认为,此时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任何行业规范政策都应该谨而慎之,相关政策应该全面、具体,对行业中具有不同特性的企业群体制定不同的标准,比如对从事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企业,不应该从产能和产量上去简单规范,而是要从其产业化技术在发展阶段、环保、制造成本、市场前景等等多方面是否具备先进性来考评企业;要具有前瞻性,既要挡住不良现象的出现侵害行业的机体,又要着眼未来防止矫枉过正、过犹不及的可能性,因为这样同样会伤害行业的未来发展。
简而言之:中国光伏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需要诸如《条件》这样的规范政策,但是这样的政策需要细化,需要将一切可以帮助光伏完成其战略使命的正面因素都包含进来,而将所有那些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的人和事摒除出去。我想这才是一个符合光伏行业根本利益的政策。
不得不多说的几句-文章原创,但观点不是原创,我不过是抄了前人的剩饭。我能看到想到的,想来绝大多数人都能看到想到。可是为什么,却还给我留了机会就这个话题写出洋洋洒洒的一篇文字呢?从看到到想到有差距,从想到到做到也有差距,既然不是看到想到的问题,想来是在做到这个层面上出了什么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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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围绕着《光伏行业规范条件》和109家企业名单,政府和业界都在不断发声,更有激进者将名单称之为简单粗暴。实话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