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伏公布,公司与中兴租赁订立融资租赁协议。据此,中兴租赁已同意根据公司要求向供应商购买设备(多晶硅模组),并向公司租赁设备,为期12年,总代价为约1.49亿美元(相等于约11.55亿港元)。
公司称,设备之账面值为1.1亿美元(相等于约8.53亿港元)。于租期内,设备所有权归中兴租赁所有;于租期届满后,公司向中兴租赁支付购买价100美元后,设备所有权将转让予公司。公司之付款责任将由公司担保以及由抵押公司若干太阳能发电站资产及以抵押发电站产生之收入之权利作为抵押。
公司指,总租金约1.2亿美元(相等于约9.34亿港元)(包括总利息约3468万美元(相等于约2.69亿港元))将由公司在租期内分连续24期每半年等额支付予中兴租赁。公司将予支付之利息乃根据伦敦银行同业拆息放款利率(LIBOR)加550个点计算,并可在租期内参照 LIBOR 变动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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