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分布式光伏电站风险和收益不成比例,使得融资一直缺乏吸引力,能否消除或者降低风险,是分布式光伏得到融资的先决条件。”3月27日,在2014年中国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与投资峰会上,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研究部主管彭澎表示,“解决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能保证分布式光伏稳定的发电、稳定的卖电、稳定的结算。”
“项目是否能够融资成功的关键在于风险和收益的关系。“对于分布式光伏融资面临的种种难题,彭澎给出了这样的答案。
光伏电站稳定的收益是关键
据了解,分布式光伏投资具有一次性投资,没有后期燃料成本;设备质量合格的情况下,后期维护、保养费用极低,可以预测等特点。它的收益=卖电收入+补贴。补贴20年不变,发电小时数不变,售电价格也基本不变。所以,分布式光伏发展壮大的重要前提是构建长期、稳定、低成本的融资渠道。
“分布式光伏在20年生命周期内,是否可以按照设计预期,稳定的发电?”彭澎分析,光伏产品属于电子产品,很难从外观判断质量优劣,因此需建立光伏产品质量认证体系,将不同质量的产品区别开来,同时也为保险公司提供质量相关的保险产品提供数据参考。
那么,分布式光伏是否可以稳定的卖电?投资方收益是“用户支付的电费+补贴”,分布式电力用户尽可能多的使用光伏电池片所发出的电力是最优经济结果。一旦用户的用电需求出现萎缩,发电方可以选择上网,拿到“脱硫标杆上网电价+补贴”,整体收益会大大缩水。另外,屋顶的寿命也关系到架设在屋顶的太阳能电池,如果屋顶寿命短于20年,那么光伏电池也面临拆迁的选择,选择合适的屋顶是重要的环节。综合这些特点可以得出,保证20年投资期内,开发商稳定的卖电用电是项目收益的关键。
对于发电方是否可以稳定的结算补贴和电费,彭澎认为,这些还有待于中国企业市场信用的进一步改善。目前的结算由电网和电力用户两个部分组成,电网结算上网电量的电费和所有补贴,用户按照协议电价支付使用的电费。电网信用较高,脱硫电价结算部分风险很低;之前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问题导致投资人对补贴的按时发放有些担心;电力用户电费的收集取决于电力用户自身财务状况,信用级别较高的企业拖欠的风险较低,但是在中等信用级别及以下的用户(中小型企业)就有很多不确定性。
“收不到电费的维权成本太大。就是企业按时缴费,一个企业一个企业的收电费也是很大一部分人力物力的开支。”彭澎认为,能否按时收到电费是投资收益的最后一道障碍。
光伏发电的三种商务模式
对于现有国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商务模式,彭澎认为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模式是:屋顶所有者与用电方相同,EPC公司为投资方,另外两方为电网公司和金融机构。中广核深圳机场10MW屋顶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就属于这一类。该项目由中广核太阳能负责项目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深圳机场提供光伏电站建设所需的屋顶资源、地面电气设备的使用场地;使用光伏电站所发电量。电站所发电量余电上网。
第二种模式是屋顶所有者、投资方与用电方相同,资金全部自筹,另外两方分别为电网公司和EPC公司。绿色和平位于北京顺义区北务镇林上村的5kw光伏发电项目采用的是此种模式。即,绿色和平拥有屋顶,自己投资,聘请EPC公司建设电站。所发的电量优先自用,余量上网。
第三种模式是电站所有者、电力使用者和出资方各不相同。“这种模式也是将来最为普遍的模式”彭澎告诉中国电力新闻网记者该模式主要有统一开发模式和分散开发模式两种。统一开发模式由园区成立投资公司同意开发园区内的厂房屋顶。分散开发模式由园区内企业单独或与园区投资公司参与的形式共同开发企业所拥有的屋顶资源,自发自用,余电上网。而园区与金融机构按一定比例出资,成立投资公司或基金,对园区内企业开发的光伏电站进行融资。
“这种模式的主体仍旧是园区投资公司,与统一开发模式不同的是,允许部分企业入股甚至是控股,如此获得的收益多方共享。”彭澎解释:“其实上,在这种模式中,参股或控股的企业也可以是园区外的企业,如分布式电站开放商等。”
光伏发电各利益方都在摸索
对于资金为什么不乐意投资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彭澎认为主要是因为国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商务模式不完善。
首先,当前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融资形式单一。“尽管存在政府支持资金、银行贷款、债券、定向增发等形式,但是实际中大多数项目仍然通过银行贷款获得资金。”彭澎分析,而其他的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没有参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融资服务中。
其次,从我国的银行融资来看,对于光伏行业的信贷严重受限。受双反和产能过剩的影响,多家银行对光伏企业将加大限制贷款和清收未到期贷款的力度,分布式光伏发电也被牵连在内。
“如果抛开银行信贷,债券融资也极度困难。”采访中,彭澎告诉中国电力新闻网记者,由于全行业亏损,绝大多数光伏企业失去了进行债券融资的前提条件,导致一些制造业开发分布式光伏有心无力。
其实,最主要的原因在分布式光伏本身。在彭澎看来,“当前,国内分布式光伏发电商务模式不完善“是这些前述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最直接原因。目前分布式光伏发电处于初级阶段,项目开发建设运营中涉及到银行、保险、担保、证券等金融机构,投资人、EPC公司、ESCO公司等项目开发商,学校、住宅、医院、工业厂房等各式屋顶所有者,电网公司,电力用户等。在这些利益相关方中,如何体现各方权责利,尤其是电流和现金流如何流动,尚处于摸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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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分布式光伏电站风险和收益不成比例,使得融资一直缺乏吸引力,能否消除或者降低风险,是分布式光伏得到融资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