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政府授权州国资委与公司及公司相关方共同在阿坝州境内设立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公司作为业主具体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州国资委以资源补偿方式入股,持有合资公司10%的股份,并享有相应的收益权,公司及公司相关方持有合资公司90%的股份。太阳能高效光伏电站项目规模初步规划为3GW,项目建设开发方式为:整体规划、示范先行、分步实施。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404/10/220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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