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益可达10%的投资产品——“光伏宝”介绍

2014-05-16 10:35:59 收益可达10%的投资产品——“光伏宝”介绍-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近日,永康产权交易所即将推出“光伏宝”投资产品。据悉,该产品由永康市永联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由永康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平台销售。据悉,永康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浙江省未上市公司产权交易试点永康运营中心)是经永康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永康市国资办和联合专业创投机构共同组建的规范化产权交易市场,于2010年5月成立。

  下为“光伏宝”投资产品介绍:

永康市联合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19日在金华工商局登记注册开业。

永康市联合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起来,一直致力于大型光伏电站、企业和商业建筑电站、家庭屋顶电站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目前已在国内外实施了多个项目,累计总装机容量超过100MW,业已成为集国内外电站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于一身的行业佼佼者。

永康市联合新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光伏电站群,分布于意美家、金品能源、威尔金森电梯、千禧车业等永康开发区公司厂房屋顶,总面积达20万平方米;总装机容量为21.8MW;年发电毛收益2300万元人民币。其中的联合光伏1号电站,位于千禧厂区屋顶,总装机容量2MW,年发电毛收益200万元。

光伏宝介绍


  1.本次光伏宝1号的融资规模为2000万元人民币

2.存续期为12个月(存续期内,合同生效三个月之后可在永康市产权交易所进行收益权二次转让)。

3.最低认缴额度:人民币[10]万元,并以人民币5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4.出资方式:次性缴纳,截止于2014年6月28日(暂定,具体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

5.投资人预期收益:8%/年-10%/年

6.收益分配方式:每月5--10日在永康市产权交易所网站上公布上一个月收益,全年收益按月累积计算平均值。项目结束融资方一次性回购本金及兑付全年收益。

  二、受让对象

1、本次股权受让方必须为永康市产权交易所的合格投资者会员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法人代表无犯罪记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4、符合永康市产权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申请时间

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6月28日下午4:00止(节假日除外)。

  四、认购流程

(一)永康市产权交易所的合格投资者,可向永康产权交易所提出报名申请并索购有关资料和文件,

(二)认购须填写申购意向表,永康市产权交易所会进行审核,通过之后可签订收益权转让合同及担保函。企业法人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三)如果审核未通过将会告知原因。

  五、到期回购流程

1.2015年6月18日-2015年6月28日,投资者带收益权转让合同到永康市产权交易所填写回购结算表。

2.永康市产权交易所验证收益权转让合同以及当事人身份

3.永康市产权交易所将融资方的回购款(本金+收益)打到合同约定的投资者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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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20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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