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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光伏新政:能源局的“独孤九剑”与“六脉神剑”

2014-09-09 08:29:59 分布式光伏新政:能源局的“独孤九剑”与“六脉神剑”-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作者:王淑娟

《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以下简称“文件”)抽空看了一遍。

六月底的时候,网上广泛流传了征求意见稿,我仔细对比了一下,多了四条:一、高度重视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意义;七、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模式;十一、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费结算和补贴拨付;十四、加强信息统计和监测体系建设。后三条都直接影响项目收益,关系到业主切身利益。可见,发布稿比征求意见稿考虑的更加全面。

通读全文,我深刻体会到国家发展分布式光伏有决心、有措施、有管理!十五条意见可以归纳成两方面:其一,促进分布式光伏项目发展的措施,我总结为“独孤九剑”;其二,保障分布式光伏项目健康发展的监督管理措施,我总结为“六脉神剑”。

【独孤九剑】

分布式光伏新政解读

  第一招:总决式(抓源头)

凡事预则立,有计划才能有实施。文件从多角度,从源头抓起,为分布式发展创造先天条件。文件提出:

1、各地区要将光伏发电纳入能源开发利用和城镇建设等相关规划;(政府方向指引层面)

2、鼓励在火车站(含高铁站)、高速公路服务区、飞机场航站楼、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建筑、大型体育场馆和停车场等公共设施系统推广光伏发电,在相关建筑等设施的规划和设计中将光伏发电应用作为重要元素。(发展所需场地层面)

3、鼓励大型企业集团对下属企业统一组织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投资企业层面)

4、对屋顶面积达到一定规模且适宜光伏发电应用的新建和改扩建建筑物,应要求同步安装光伏发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规范层面,以前某些地方曾有12层以下都要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要求)

预计,能源局未来还会跟其他部委联合下文,让这些要求落实。

  第二招:破剑式(借一切可借之力)

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借助一切可借之力,而不是单纯、孤立的发展,分布式光伏发展才能发展事半功倍。

文件将分布式发展与很多国家现有的、有单独支持政策的其他项目联系起来,借助这些既有的政策,两者互相促进,实现双赢。文件提出:

1、各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新能源应用示范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要制定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划。

2、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与农户扶贫、新农村建设、农业设施相结合。

3、政府投资或财政补助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新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应优先考虑光伏发电应用。


  第三招:破刀式(业主利益要有保障)

什么补贴不够发的了,什么开不出电力发票了……

补贴发放难是试水分布式的先驱们遇到的共同难题。保障国家补贴及时、足额发放,是保障业主收益的根本。文件提出:

1、各电网企业按月(或双方约定)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含个人)结算电费和转付国家补贴资金

2、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先原则做好补贴资金使用预算和计划,保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国家补贴资金及时足额转付到位。(比其他风电、生物质等新能源项目有优先权!)

3、电网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配合当地税务部门处理好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和税款征收问题。

4、项目并网验收后,电网企业代理按季度向财政部和国家能源局上报项目补贴资格申请。

  第四招:破枪式(业主将有更多的收益)

节能减排无疑是当下最火的名词!各省每年都有节能任务,完不成要全国通报。据称,2016年全国将建立起统一的减排市场。因此,如果能跟节能和减排挂起钩,业主无疑会获得更多的利益,积极性也会更高!文件提出:

1、地方政府可将建筑光伏发电应用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及奖惩制度,消纳分布式光伏发电量的单位可按折算的节能量参与相关交易。

2、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参与国内自愿碳减排交易。

  第五招:破鞭式(解决融资难题)

有了上述几项措施,分布式光伏项目收益前景似乎很好!但是,业主没钱干怎么办?贷款难怎么办?由于大多数时候,屋顶是不能拿来向银行抵押的,很多业主都带不到款,没钱干。收费权抵押、融资平台、融资租赁、担保等等,都是解决办法。文件提出:

1、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特点和融资需求,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供优惠贷款,采取灵活的贷款担保方式,探索以项目售电收费权和项目资产为质押的贷款机制。

2、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融资服务平台,与光伏发电骨干企业建立银企战略合作关系,探索对有效益、有市场、有订单、有信誉的“四有企业”实行封闭贷款。

3、鼓励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为光伏发电提供一体化融资租赁服务。

4、鼓励示范区政府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金融服务创新试点,通过设立公共担保基金、公共资金池等方式为本地区光伏发电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5、鼓励地方政府结合民生项目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提供贷款贴息政策。

6、鼓励各类基金、保险、信托等与产业资本结合,探索建立光伏发电投资基金。

7、鼓励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开展信用担保,在支农金融服务中开展支持光伏入户和农业设施光伏利用业务。

8、建立以个人收入等为信用条件的贷款机制,逐步推行对信用度高的个人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提供免担保贷款。

个人觉得,未来还需要财政部、银监会等出台配套政策,才能让这些要求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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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招:破索式(解决申请难、流程长问题)

曾经有人抱怨,申报一个项目要盖20多个章,每个衙门口都要都要拜到!项目申请流程长、手续办理困难是困扰很多业主的难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文件指出:

1、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的工作细则,督促市县(区)能源主管部门设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受理窗口,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工作流程,明确项目备案条件和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

2、鼓励市县(区)政府设立“一站式”管理服务窗口,建立多部门高效协调的管理工作机制,并与电网企业衔接好项目接网条件和并网服务。

3、对个人利用住宅(或个人所有的营业性建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直接受理并网申请后代个人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

4、电网企业按照《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的第十七条规定及设立的“绿色通道”,由地级市或县级电网企业按照简化程序办理电网接入并提供相应并网服务。

5、在市县(区)电网企业设立“一站式”并网服务窗口,明确办理并网手续的申请条件、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并在电网企业相关网站公布。对法人单位申请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应及时出具项目接入电网意见函,在项目完成备案后开展相关配套并网工作;对个人利用住宅(或个人所有的营业性建筑)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直接受理并及时开展相关并网服务。

6、电网企业应按规定的并网点及时完成应承担的接网工程,在符合电网运行安全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在用户侧以较低电压等级接入,允许内部多点接入配电系统,避免安装不必要的升压设备。

以后,你只要准备好政府要求的材料,其他的流程工作,都让政府和电网公司去做吧!真正的服务型政府呦!

  第七招:破掌式(解决售电问题,实现业主收益最大化)

根据之前的分布式光伏管理规定,自发自用外的余电上网部分,只能执行当地的脱硫标杆电价(各省大概为0.3~0.4元/kWh之间)。这样,加上0.42元/kWh的国家补贴,上网部分电量,业主只能拿到0.7~0.8元/kWh。如果自用部分比例太少,上网比例太大,项目的收益将会很差。另外,业主也会担心,万一用电企业将来倒闭,我的效益岂不是会很差?业主再也不用担心你的电费问题了!文件提出:

1、利用建筑屋顶及附属场地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

2、“全额上网”项目的全部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3、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

4、在示范区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区域电力交易试点,允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向同一变电台区的符合政策和条件的电力用户直接售电,电价由供用电双方协商,电网企业负责输电和电费结算。(电力的C2C模式,真是莫大的进步呀!)

5、电网企业提供的电能计量表(免费的!)应可明确区分项目总发电量、“自发自用”电量(包括合同能源服务方式中光伏企业向电力用户的供电量)和上网电量,并具备向电力运行调度机构传送项目运行信息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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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招:破箭式(指标不是问题!)

给予分布式光伏项目这么多优惠,以后如果大家都申请,我申请不到指标怎么办?(按规定,没有指标的享受不到补贴)别担心,以后指标将不是问题!文件指出:

1、对各类自发自用为主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受到建设规模指标限制时,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调剂解决或向国家能源局申请追加规模指标。

2、对示范区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含就近消纳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可按照“先备案,后追加规模指标”方式管理,以支持示范区建设持续进行。

  第九招:破气式(分布式光伏的范围将大幅扩大!)

只有建在屋顶上的才叫分布式光伏吗?你OUT了。未来“因地制宜利用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滩涂、鱼塘、湖泊等建设就地消纳的光伏电站”都属于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范围。

这类项目的规模往往比较大,而且地点也比较偏僻,周围没有什么用电大户。我曾遇到一个青海的业主,计划在互助的农业大棚上搞分布式。卖给附近的厂子,担心将来电费收取困难;卖给电网,价格太低,一直拖着。现在,这些问题都解决了。文件提出:

在地面或利用农业大棚等无电力消费设施建设、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东北地区66千伏及以下)、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且所发电量主要在并网点变电台区消纳的光伏电站项目,纳入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指标管理,执行当地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

  【六脉神剑】

分布式光伏新政解读

一、左手大拇指—少商剑(质量是根本)

无论哪个行业要健康可持续发展,质量都是根本。光伏这两年发展的太快,配套服务的角度都没跟上它的步伐。这次,文件明确提出,要“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标准和质量管理”。

1、有关设备质量的要求,文件提出:

各类光伏发电项目,须采用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认证的光伏产品。建设单位进行设备的采购招标时,应明确要求采用获得认证的光伏产品。

各级地方政府不得随意设置审批和收费事项,不得限制符合国家标准和市场准入条件的产品进入本地市场,不得向项目单位提出采购本地产品的不合理要求,不得以各种方式为低劣产品提供市场保护。

2、有关设计、施工的质量,文件提出: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要求。

完善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行维护的从业资格认证制度,健全相关从业机构和企业的资信管理体系。

建立光伏产业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布技术、市场、产能、质量等信息和预警预报,引导行业理性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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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左手小指—少泽剑。(安全高于一切)

如果这种事故发生几起,那估计大多数厂房的业主都不敢让别人在自己的屋顶上搞分布式光伏了。分布式光伏项目,毕竟是附属于别人的厂房之上,属于副业,不能影响人家的主业。一旦这个副业危机到主业的安全,那就没有发展空间了。尤其是对于那些装有贵重设备、仪器厂房,安全是建筑物拥有着考虑的首要问题。

针对安全,文件提出:

1、加强光伏产品、光伏发电工程和建筑安装光伏发电设施的安全性评价和管理工作,对载荷校核、安装方式、抗风、防震、消防、避雷等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工程规范。

2、各地区的市县(区)政府要建立建筑光伏发电应用的统筹协调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监督。

3、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并网安全进行监管,电网企业应配合做好安全监管的技术支持工作。

左手是质量和安全,是对光伏项目本身的要求;右手则是服务,是其健康发展的保障。

  三、右手食指—商阳剑。(电网是关键)

光伏电力,只有“发得出、用得了、送得出”才能真正发挥绿色能源的作用。为了保障送出,文件对电网提出了要求:

1、各级电网企业在进行配电网规划和建设时,要充分考虑当地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潜力、规划和建设情况,采用相应的智能电网技术、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和运行调节设施。

2、对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大的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应同步制定相应的智能配电网建设方案,建设双向互动、控制灵活、安全可靠的配电网系统。

3、建立包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功率预测和实时运行监测等功能的配电网运行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需求侧响应负荷管理,对区域内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实现实时动态监控和发输用一体化控制。

4、鼓励探索微电网技术并在相对独立的区域应用,提高局部电网接纳高比例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能力。

  四、右手中指—中冲剑。(信息管理很重要)

只有准确统计分布式光伏装机量,才能准确预测补贴资金量,才能按时、足额的发放补贴。因此,信息统计是一项保障大家利益的基础性工作。“信息统计”这一条,是相对于征求意见稿,正式文件特别增加的一条。文件指出:

1、国家能源局建立并完善覆盖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接网申请、建设进度、并网容量、发电量、利用方式等情况的信息管理系统,委托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依托中国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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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网企业按月进行接网申请、并网容量、发电量信息、电费结算、补贴发放等情况的信息统计,按月报送国家能源局并抄送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

3、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季度在信息管理系统报送项目备案、建设和运行的汇总信息,按半年、全年向国家能源局上报发展情况的总结报告。

4、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按季度、半年、全年向国家能源局报送全国光伏发电统计及评价报告。

五、右手无名指—关冲剑。(配套产业要跟上)

分布式光伏发展,绝不是简单的装机量的增加。如果设计、施工、标准、金融、保险等相关行业跟不上,其发展将举步维艰。金融、保险上篇已经涉及,对于设计、施工,文件提出:

1、通过市场机制培育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规划设计、工程建设、评估认证、运营维护等环节的专业化服务能力。

2、鼓励技术先进、投资能力强、经营规范的企业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开展项目设计、施工、建设、管理及运营一体化服务,建立网络化的营销和技术服务体系。

  六、右手小指—少冲剑。(监督是保障)

面对强势的电网,相对强势的建筑物所有者,光伏项目业主的利益受到侵害怎么办?为了进一步保障业主利益,文件强调了监督的重要性,指出:

1、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接网服务、接入方案、并网运行、电能计量、电量收购、电费结算、补贴资金发放各环节进行全程监管的工作机制。

2、如电网公司未按照规定接入和收购光伏发电的电量,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会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展专项监管,按半年、全年向国家能源局上报专项监管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3、加强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合同能源服务以及电力交易的监管,相关方发生争议时,可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申请协调,也可通过12398举报投诉电话反映,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应会同当地能源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很多人讨论,“独孤九剑”和“六脉神剑”都是武林至高武功,如果碰到一起,哪个会更厉害?

“独孤九剑”中,每一式的目的都在于“把分布式光伏规模做大”。然而,如果单单“量”上去,“质”跟不上去,那分布式光伏市场就会出现虚胖,不可能可持续发展。

“六脉神剑”则从配套、服务和监督着手,每一式目的都在于都在让“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

质和量都上去,分布式光伏产业才能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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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20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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