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week太阳能光伏网 5月2日,中广核旗下深圳前海中广核富盈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富盈”)官网上,一款名为:光伏宝1期1505020203,项目编号:J197的私募基金产品悄然向进入市场,等待发布。
对于“光伏宝”的低调推出,5月3日凌晨微信公众号新能源圈,对此也进行首发《中广核推年收益13%“光伏宝” 叫板“绿能宝”》,在假期中引起了广泛的热议,昨天因为时间问题未能进行分析,晚上在朋友圈里预告了一下要写一篇有关“光伏宝”的分析文章,点赞和评论近百条,欧阳在此感谢大家,一路上有你,我会更加努力的。那么“光伏宝”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理财产品?13%的年化收益到底靠不靠谱?有没有能力跟“绿能宝”PK呢?
一、投资资本金 传统的FOF私募股权基金
从“光伏宝”的交易结构看,“光伏宝”投资人其实就是深圳市中广核汇联太阳能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光伏宝”所成立的有限合伙基金将用于购买中广核汇联太阳能电站开发基金的LP优先级权益,而中广核汇联太阳能电站开发基金将成为中广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一部分,“光伏宝”作为该基金的最底层的有限合伙企业份额。
所以从交易结构上看“光伏宝”借鉴目前传统的基金购买基金的FOF模式对外募集资金,只是基金最终投资标的为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即募集资金最终用于投资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资本金。
二、滚动开发 通过另类退出模式获益
欲了解另类退出模式详见2015年04年29日微信公众号新能源圈文章《倒卖路条变通之道:另类光伏电站退出模式》)
从“光伏宝”投资策略上看,资金最终将用于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最终通过转让已并网光伏电站项目而获益。即通过自行开发“路条”或通过合作开发“路条”,然后通过本基金注入资本金,建设期EPC垫资80%,将光伏电站建成,最终出售光伏电站,获取中间差额收益。
虽然有EPC80%的垫资建站,但此模式最大的短处在于因工程施工进度受阻以及费用同比增加等问题,更为严重的是即便电站建成后,未能达到最终收购方有条件收购的条件,后续项目开发进度受影响带来的业务持续性等问题,闭环就形成不了,风险就无法锁定了。
从“光伏宝”理论运营上看,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具备开工条件,注入资本金时算起,理论建设期和交易耗时(3个月+3个月)不到半年,而“光伏宝”锁定期限为三年,实际上层基金为2+X年,按两年计算理论可以滚动操作四次,从而获得更多超额收益。
下一页>三、中广核未出资不兜底 高杠杆是高收益还是高风险?
从“光伏宝”在整个基金投资比例上看,优先级有限合伙人90%(“光伏宝”投资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9%,普通合伙人1% ,即“光伏宝”占项目公司资金本90%。
从整个光伏电站投资比例上看,EPC垫资80%,即整个基金在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资本金为20%,“光伏宝”占整个项目投入的18%,而劣后和普通合伙人只占光伏电站投入的2%,作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为深圳市前海汇联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只占基金的1%,相当只占于项目投入千分之二,即相当于1:500的杠杆投资管理光伏电站,如果算上滚动开发年化杠杆比例超过1:1000,而中广核只是双GP其中之一,实际上并未出资。
从投资收益分配方面看,虽然理论上,首先保障“光伏宝”投资人投资收益达到8%,一旦项目出现问题,只占电站总投资额的2%的劣后级和普通合伙人的份额也只是杯水车薪。纵观“光伏宝”产品设计全篇条款,并无中广核为“光伏宝”兜底一词,中广核仅仅是旗下基金管理公司为双GP其中之一,且未出资,虽然“光伏宝”投资人为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如果管理人管理不善,随时可能危及持有“光伏宝”份额投资人的本金,甚至血本无归,一切全靠管理人中广核旗下基金管理公司和汇联新能源的管理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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