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对进口自中国的光伏组件和晶片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作出终裁,认定我光伏行业为非市场经济行业。9家中国应诉企业倾销幅度为9.30%至154.4%,补贴量为0.003元/瓦特至0.074元/瓦特;其他非应诉中国企业倾销幅度为154.4%,补贴量为0.34元/瓦特。
根据调查日程,CBSA将在15日内公布裁决披露。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将于7月3日前公布损害终裁。2014年12月12日,加拿大正式对华光伏组件和晶片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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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对进口自中国的光伏组件和晶片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作出终裁,认定我光伏行业为非市场经济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