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于12月15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改委能源局等有关部门下发《太阳能利用十三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要求于12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
该意见稿内容涵盖光伏发电、光热发电和太阳能热利用三个产业的十三五发展规划意见。对十三五期间的太阳能产业规模发展指标,意见稿提出,到2020年底,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6亿千瓦,年发电量达到1700亿千瓦,年度总投资额约2000亿元。其中,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5亿千瓦,地面电站8000万千瓦,分布式7000万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显着扩大,形成西北部大型集中式电站和中东部分部式光伏发电系统并举的发展格局。
对于结构指标,意见稿指出到2020年底,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在电力结构中的比重约7%,在新增电力装机结构中的比重约15%,在全国总发电量结构中的比重约2.5%,折合标煤量约5000万吨,约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的1%,为15%非化石能源比重目标的实现提供支撑。在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中,光伏发电占比94%,光热发电占比6%,西部地区占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的35%,中东部地区占比65%。
对于光伏和光热的协同发展,意见稿也首次给予了指导意见。在青海、新疆、甘肃、内蒙古等太阳能资源条件好、可开发规模大的地区,各规划建设1个以外送清洁能源为主的大型光伏发电基地,可结合太阳能热发电调节性能配置光热项目容量,并配套建设特高压外送通道,单个基地规划外送规模达到200万千瓦以上。
意见稿还强调,要建立适应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市场的价格管理政策。继续完善光伏发电补贴机制,研究出台明确的太阳能热发电上网电价,促进太阳能发电产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太阳能发电产业竞争力。结合电力体制改革要求,探索建立适应新能源微电网发展的价格机制,促进分布式能源供电、供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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