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光伏风电电价调整文件里的“门道”

2016-01-21 00:03:59 【探究】光伏风电电价调整文件里的“门道”-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2015年1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对于这一文件,除了大家关注的最终标杆电价,下面几个小细节,你是否也关注到了呢?

细节1:“全额上网”的分布式光伏被正名

2015年10月,行业间一直流传,分布式的“全额上网”方式将被取缔;项目选择“全额上网”就不算分布式光伏。在3044号文中提出:

利用建筑物屋顶及附属场所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以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全额上网”项目的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选择“全额上网”模式,项目单位要向当地能源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备案,并不得再变更回“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可见,不仅“全额上网”模式是完全合法的,而且,业主最初如果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一段时间后觉得不划算,还可以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以光伏标杆电价收购!

只是有个小问题:

光伏标杆电价在逐年下降。假设2016年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并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并网,2018年的时候,变更成“全额上网”模式,那电网更我结算的“光伏标杆电价”是2016年的电价?还是2018年的电价?这个需要有关部门做进一步的解释。

细节2:标杆电价有效年限不同

3044号文中:

“为使投资预期明确,陆上风电一并确定2016年和2018年标杆电价;

光伏发电先确定2016年标杆电价,2017年以后的价格另行制定。”

陆上风电项目相当于3年之内的电价都是确定的,而地面光伏很有可能2017年标杆电价还会降。

细节3:地面光伏电站标杆电价降得更狠些

想必大家都还记得之前出台的“征求意见稿”吧?把3044号文(定稿)与征求意见稿(讨论稿)中的电价做了一个对比,如下表。

  表1:陆上风电讨论稿与定稿中电价的差异

  表2:地面光伏电站讨论稿与定稿中电价的差异


可以看出,

就陆上风电而言,2016年的标杆电价,定稿和讨论稿中相同或略有增加;2017年执行2016年电价,定稿肯定都比讨论稿中高;2018年,定稿和讨论稿中相同或略有增加。

就地面光伏电站而言,2016年的标杆电价,定稿与讨论稿电价基本相比大幅降低,甚至低于讨论稿中2017年的电价。2017年还是待定,但毫无疑问只会更低。

为什么会这样呢?

  (风电、光伏电站)标杆电价=脱硫标杆电价+国家补贴

根据风电、光伏的电价区分布,统计了一下各电价区的脱硫标杆电价平均值,再计算出国家补贴,如下表所示。

  表3:陆上风电、地面光伏电站需要的国家度电补贴(单位:元/kWh)

可以看出,风电由于发展的比较早,我国2007年就开始大规模建设,现在需要的国家补贴在0.2元/kWh以内,接近于平价上网;而光伏2010年才开始大规模建设,所以所需的度电补贴在0.5元/kWh左右。

另外,此次分布式光伏的度电补贴没有下调。分布式现在享受0.42元/kWh的补贴,明显低于地面电站。因此,国家给予分布式的鼓励政策更多。

三类电价区的度电补贴,Ⅰ类区最低,Ⅲ类区最高,也从侧面印证了国家引导投资商在Ⅲ类区建设项目。

细节4:项目电价最高是标杆电价,可能会更低

3044号文中:

“鼓励各地通过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业主和上网电价,但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形成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同类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当地上网标杆电价水平。”

可见,未来项目获得的电价要通过“竞价”获得,只能比“3044号文”中的标杆电价低,不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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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20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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