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精华】光伏大佬的提案里都说了些什么?

2016-03-10 00:35:00 【两会精华】光伏大佬的提案里都说了些什么?-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李克强总理日前在2016《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完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发展扶持政策,提高清洁能源比重。”

据浙商杂志报道,习大大在听取正泰南存辉的报告中后,南存辉邀请习大大参观电站,习大大欣然接受,“好,我找时间去看看。”

这几天,朋友圈被这两条新闻刷了屏,光伏圈一片鼓舞。

但是更具忧患意识的两会光伏代表提案直指行业弊端并提出自己的意见。

关注分布式

1、晶科能源CEO陈康平

我国在光伏装机总量上虽然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集中式地面电站和分布式屋顶电站之间极不均衡。从2006年开始的金太阳工程,到2013年全国各地新一轮针对分布式的初装补贴、度电补贴等,均给予分布式光伏发展大力扶持。但具体到2014年,在年度新增装机10.6GW中,分布式仅占19%,剔除其中的20MW以下农光、渔光互补集中式地面电站后,真正意义的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仅582MW,占比5.59%,与德国分布式装机占比超过80%相去甚远。

一方面是分布式光伏装机占比严重落后,另一方面是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弃光严重。在能源局公布的2015年光伏发电相关统计数据中,2015年光伏发电利用小时为1133小时,较上年大降18%,西北部分地区出现较为严重的弃光现象,例如甘肃弃光率31%、新疆26%等。自2013年8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0.42元/千瓦时以来,各级地方政府也陆续出台了初装补贴、度电补贴等相关政策;2014年,国家能源局又发布了简化申报流程的相关文件;2015年光伏项目也列入国家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但由于行业新、政策时间短、项目规模小等,在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实际操作中,仍然障碍重重,亟待多方支持与协调解决。

发展建议

1、统一电网接入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简化手续。

2、由电网公司或地方政府先期垫付补贴。

3、相关部门建立行业标准,加快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

2、晶澳太阳能董事长靳保芳(还有其他提案)


建议:1.在投融资市场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保证投资人权益受到保护;

2.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前,规定电网成为分布式电站结算主体;

3.建立分布式光伏电站产权制度:电站立项纳入建设规划的正规管理;建立分布式电站不动产产权制度;立法消除分布式电站的存续风险;建议国家认可屋顶权属并可颁发权权属证书明确屋顶产权。

4.出台支持政策,在“自发自用”不能完全消纳时,可以就近消纳,以提高收益;

5.建立公共信息平台,结合信用体系,为投资人商业评估提供有效数据;

6.建议地方政府成立支持分布式投资的担保公司。

其他建议

1.免除分布式光伏发电增值税---光伏发电的增值税政策"即征即退50%"在2015年到期;

2.取消所有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上网系统备用费---在自发自用可以改为全额上网的政策中,忽略了分布式光伏电站在接入企业变压器时候的系统备用费缴纳问题。

光伏精准扶贫

1、新华联集团董事局主席傅军

我国目前拥有的贫困人口,大部分为农村无劳动力的贫困户,也有部分因为传统经济下滑、行业萎缩形成的工矿企业贫困人口,他们共同的特点是无劳动力、无技术、无增加收入途径,对他们实施精准扶贫,通过利用光伏产业,家家户户安装太阳能设备,通过发电增加收入,这样就能真正做到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地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真正增加贫困人口基本生活收入,对实现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太阳能光伏行业快速发展,为降低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提升新能源消费占比作出了重要贡献。大力发展可再生清洁能源是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改善环境污染、减缓和适应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我国是能源消费大国,多元化的能源配置是解决我国能源匮乏和环境污染的必由之路。太阳能资源以其清洁、安全、高效、持续等特点及逐步具备与传统能源相当的成本竞争力等优势,因为广泛地应用而得到飞速发展。

四点建议值得关注

针对光伏产业扶贫,傅军提出了以下四点建议:

一是加大对光伏扶贫项目落地的资金支持,创新光伏扶贫融资模式。

二是开创多种光伏扶贫新模式,促进光伏扶贫多元化融合发展。

三是开辟光伏扶贫补贴及优惠绿色通道,提升光伏扶贫市场化运作能力。

四是以光伏扶贫为契机,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2、汉能集团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李河君

希望国家针对光伏农业项目的特殊性,鼓励既透光又能发电、真正替代原有覆盖材料的太阳能发电产品的使用,适当放开对透光组件的转化效率约束。事实上,在同等光照条件下,如果按照同等装机规模计算,透光组件与满足'领跑者'要求组件的发电量是基本相同的。进一步简化光伏农业项目的建设及并网手续,设立电费补贴绿色通道,加快光伏农业项目的发展非常有必要,尤其针对经济发展滞后地区。希望国家对贫困地区的光伏农业项目给予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及融资服务等方面的倾斜,以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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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政策与土地政策

1、晶澳太阳能董事长靳保芳

我国可再生能源在发展的同时,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也面临着政策不完善带来的诸多掣肘。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已成“新常态”之势的补贴拖欠问题,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低碳发展和能源革命国家战略的顺利实施。

滞后的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管理机制,以及繁琐的补贴资金申报和审批流程,不仅延长了补贴拖欠的周期,加剧了补贴拖欠的矛盾,也正在导致发电企业资金流转不畅,并进而致使全产业链出现三角债现象,严重影响了政府的信用。

因此,建议

首先,应上调可再生能源附加标准,并保证全额征收。应该将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范围扩大到居民用电领域。

其次,调整补贴期限。

第三,调整补贴资金管理机制。简化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和补贴申报、审批、拨付方式,规定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收支均由电网公司代为完成。电网公司根据上网电价水平直接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结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上来直接拨付电网,同时免除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在征收、发放过程中的各种税费。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对电网企业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

2、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董事长、CEO高纪凡

当前亟需进一步降低清洁能源的成本,需要从技术、业态、政策等方面进行综合创新。业内企业与政府部门应当共担责任。在政策机制方面,还有一些不合理政策性成本抬高了清洁能源价格。一方面政府以财政资金提供发电补贴,推广新能源的广泛使用;另一方面新能源电站建设用地还要缴纳大量的土地使用税,一些地方光伏、风电等不能满发,还有发电补贴发放延迟、电站融资成本较高、电站用地性质不清等情况。这些都会产生非正常成本,导致清洁能源的平价时代无法早日到来。希望政府能加快推进各项创新和改革,为清洁能源降低成本营建良好的政策环境。

3、风光电投资(中国)有限公司总裁雷霆

新常态下,国家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于清洁能源行业的政策扶持,重点解决融资成本高、应用端补贴拖欠、弃光限电等制约行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4、保利协鑫董事局主席朱共山

针对太阳能光伏电站开发中实际存在的土地相关税费问题,应免征太阳能光伏电站土地使用税。

建议是参照国家对常规火力发电基于《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行业征免土地使用税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政策,享受相关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同属于电力行业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环保无污染、无碳排放,更应该享受这个政策,以真正政策倾斜鼓励太阳能这样的环保清洁的可再生能源,促进能源结构的调整优化。

关注弃光限电

保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昝圣达

解决光伏发电消纳难题,要紧靠能源供给侧改革,路径有三:一是控制煤电开工规模、优化电力调度,避免火电投资对光伏发电的挤出效应;二是在短时期内,在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的大背景下,加快电网建设,保证新能源外送通道畅通;三是在相对长的时期内,逐步建立有利于新能源消纳的电力市场化机制,调动电力系统各主体的积极性,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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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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