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结算电价有足够政策依据,既符合可再生能源法相关规定,也符合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同时也是减轻社会用电负担的客观需要。调整新能源上网电价主要是为了利用价格信号引导和鼓励城乡居民扩大用电,减少薪柴砍伐和煤炭等一次能源消耗,进一步释放电力体制改革红利。
面对云南省的这番回应,不知道反对降价者会作何回复!价格和弃风弃光,这两个新能源行业的最大痛点,如何解决?如何平衡?针对近期业界热议的15家国企联名反对云南省降低光伏、风电上网电价一事,云南省方面做出了最新回应!
“若不能及时调整风电、光伏发电结算电价,大规模弃风弃光将难以避免!”据报道,云南省物价局如此回应道!
云南方面称:调整风电
在这背后,更是新能源与传统能源的你死我活的生存空间之争!云南降价事件,撕开了一道血的口子!
争议:光伏、风电上网电价该看谁的脸色?
7月末,近日,一份名为《关于征求云南风电、光伏发电价格政策意见的反馈》(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影印文件在业内广泛流传,15家国企盖上的大红印章甚是扎眼!
事件的起因,是7月14日云南省物价局召开会议,就“在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标准不变的情况下,参照云南省水电企业平均撮合成交价作为云南省风电、光伏标杆上网结算电价”政策征求意见,包括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等在内的8家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参加。
“反馈意见”正是对云南省物价局的回复,称此举是变相降低风电、光伏上网电价。“反馈意见”态度明确,言辞激烈,“不予认同”“严重错误解读”等字眼出现其中。
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相关规定,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由常规能源发电上网电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两部分构成。争议双方的焦点问题在于对风电、光伏上网电价参照物“常规能源”的理解上。
云南物价局认为,云南省应该参照的常规能源是水电,因为截至2015年底,云南省水电装机占全省发电装机比例达73%,发电量超过80%。按照这一理解,云南省的光伏风电上网电价将要下调,云南水电丰富,电价较低。
反对的15家国企则认为,不能从云南一省而应参照全国的电源结构,火电才是我国常规能源,同时指出国家红头文件规定,风电、光伏享受20年不变标杆电价。
担忧:说好的补贴都靠不住啦?
针对外界的质疑,云南省物价局的回应可概括为三点:一不违反法律法规,二不违背改革方向,三不违逆社会用电者利益。云南省的最新回应,可谓是滴水不漏、言词周全。
面对这一回答,业界人士和新能源企业将作何感受?
孰对孰错,从不同立场出发会得出不同结论,云南的做法部分可以得到理解,新能源企业更加担心的是:云南事件会不会引起一连串的连锁反应,各地方政府在对光伏、风电的扶持政策上会不会说话不算数?
对此,业内专家王淑娟直呼:“契约精神呢?国家信誉呢?”她的观点基本代表了新能源企业内心的声音,此事件对于新能源行业的影响不可小觑。
“未来,不仅未建成项目要进行竞价上网,标杆电价不断下降对于建成项目,原来说好的20年不变的标杆电价,可能也要下调了!
当初,国家红头文件、白纸黑字承诺的,风电、光伏享受20年不变标杆电价!而如今,标杆电价中的两部分:地方承担的脱硫煤标杆电价、国家承担的补贴部分,都出现了问题。
由于电改,地方想降低脱硫煤标杆电价部分;由于可再生能源附加不够用,国家拖欠补贴部分3年以上。“
难题:新能源和常规能源谁该让路?
实际上,云南省降电价背后,也有着“难言之隐”。云南物价局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加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风电、光伏发电的平均购电成本为每千瓦时0.604元。而同期,以水电为主的发电企业平均成交价为每千瓦时0.206元,两者价差两倍多。
相反,云南弃风弃光现象不严重,反倒是水电被弃问题严峻。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某些时段云南全省持续日弃水电量达3.3亿千瓦时,以当时水电的平均上网电价3毛钱来计算,这相当于云南一天白白流失近1亿元人民币。
是保水电还是保光伏、风电?如果不下调风电、光伏发电结算电价,大规模弃风弃光将难以避免,面对这个二选一的题目,新能源企业又该怎么选?反正无论如何,利益都将受损,剩下的只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考量了!
云南事件,具有标志性的意义,撕开了光伏风电与水电、火电争夺生存空间的口子。在电力整体过剩的大背景下,风电、水电、火电之间的矛盾与冲突不可避免,类似这样的争议难题还会有。
据公开统计数据,2015年全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3969小时,同比降低349小时,是1978年以来的最低水平。全国火电机组过剩1.3亿-2亿千瓦,以4000元/千瓦造价为基准,过剩投资额在5200亿-8000亿元之间。与此同时,火电投资还在加码,各地疯狂上项目根本刹不住车。
而中国政府已经向世界承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15%左右,到2030年达到20%左右。但在众多地区,光伏和风电也在出现过剩,弃风弃光率高攀不下。
面对此种困局,没有企业愿意主动放弃,放弃就意味着丢掉了未来的发展空间和生存的机会。光伏、风电、水电、火电的未来生存空间之争,谁将胜出?政策的天平将偏向何方?最终的裁量只能是在国家能源局或者更高一级的政策、法律制定部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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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结算电价有足够政策依据,既符合可再生能源法相关规定,也符合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同时也是减轻社会用电负担的客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