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2016年
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38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江西省能源局委托江西省能源协会对我省2016年光伏增补计划开展了竞争性配置评选工作,确定安福县协鑫新能源等48个项目入选,现予公示(见附件)。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2016年
光伏发电建设规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383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江西省能源局委托江西省能源协会对我省2016年光伏增补计划开展了竞争性配置评选工作,确定安福县协鑫新能源等48个项目入选,现予公示(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专家组根据项目建设条件、企业承诺及总指标平衡情况,对入选部分项目建设规模提出了调整建议。企业应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充分评估项目未能在2017年6月30日前并网导致的投资风险。如因各种原因无法保证并网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江西省能源局提出调出计划。纳入计划且未并网将视情况列为企业的失信行为。
二、本次竞争性配置收到的企业报价从0.72-1.02元。项目通过竞争性配置安排建设指标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建成,上网电价按企业实际报价执行。
三、公示期从12月31日至1月3日。疑议可通过设区市发改委(能源局、办)向江西省能源局反映。
省能源局新能源处电话:0791-88915227。
附件:
江西省2016年光伏发电竞争性配置评审结果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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