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有序推进光伏扶贫
2017-02-28 00:00:00
“十三五”期间,山东省将通过“政府募资、村户受益”、“政企合资、企户分成”等多种模式,推进光伏扶贫建设。《规划》提出既鼓励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利用贫困村、贫困户屋顶和庭院空闲地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收益直接归贫困村或贫困户所有;也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利用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农业大棚或设施农业等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土地租金、投资入股等收益统筹用于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或贫困户脱贫致富。光伏扶贫项目用于扶贫的收益原则上不低于3000元/户·年,并持续获益20年。
为推进光伏扶贫,实现扶贫项目资源、资金的精准对接,2017年3月14日-16日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中国商业联合会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济南)国际太阳能利用大会暨分布式光伏发电展览会将于济南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大会由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济南市人民政府等承办,山东省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山东省太阳能行业协会、济南市商务局、山东新丞华展览有限公司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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