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福建省三明市发布“
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规划指出,为推进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三明市将建成一批风电、
光伏发电、水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其中
光伏发电达到20项,建设规模最高达100MW,总投资达37.09亿元。
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开发。积极开展太阳能资源评估工作,鼓励在可利用建筑面充裕、电网接入条件好、电力负荷较大的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以及结合已建的生态治理、设施农业、渔业养殖、粮库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积极推进福建闽农农业大光伏电站和清流嵩溪农业大棚光伏电站等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
以下为规划全文: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三明市“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三明市“十三五”能源发展
专项规划
前言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健时期。编制和实施《三明市“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对于加快构建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能源供应体系,推动三明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建设更富活力更具实力更有竞争力的新三明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根据《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福建省“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编制。分析了全市能源发展基础及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未来五年三明市能源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制订三明市能源相关政策、行业规划和安排重点项目建设与投资的基本依据。
本规划的基期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一章 发展基础和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 能源资源及发展现状
一、资源储量及分布情况
三明市能源资源主要是水力资源、煤炭资源和林木资源,正在开发的风能、太阳能以及一定的地热能,目前未发现石油、天然气资源和核电燃料。
(一)水力资源。三明市位于福建省中西北部,武夷山脉与戴云山脉之间,境内峰峦叠嶂,河流密布,集雨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有250条。沙溪、金溪、尤溪三大水系注入闽江。由于三明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水资源和水能资源十分丰富。多年平均降雨量1519-2044毫米,地表径流量215.61亿立方米,人均拥有水量8435立方米。由于境内大多是山区性河流,山高坡陡河床比降落差大,水能资源十分丰富。全市水能理论蕴藏量229.25万千瓦,可开发的水能资源210万千瓦。目前,建有水电站1460座,装机容量217.07万千瓦。
(二)煤炭资源。三明市是福建省主要的煤炭生产地区之一。煤炭资源丰富,境内含煤面积213.96平方公里,已探明煤炭资源量5.24亿吨,保有资源储量4.02亿吨,主要分布大田、永安、将乐、清流四个县(市)。全市煤矸石较丰富,现有积存量约5090万吨,其中可利用约1527万吨。
(三)光热风资源。三明市属于沿海低纬度区、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光照时间长,气温较高,同时受海洋影响较大,年平均日照时数可达 1727.1~1897.5小时,年平均太阳辐射能可达 120 千卡/平方厘米,属于日照资源较丰富地区,发展太阳能热利用具有很大的潜力。从地形地貌来看,三明属中低山地区,地形、地貌、坡向、植被错综复杂,其中丘陵与盆谷占43.34%,山地占56.33%,千米以上山峰有454座。全市风能资源较为丰富,有利于发展
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此外,永安、清流和大田等地具有丰富的地热资源,泉脉广、水量大、温度高、质量好,属水热型地热资源。
(四)生物质资源。三明市林地面积189.4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76.8%,活立木蓄积量1.15亿立方米,是全国四个活立木蓄积量超过1亿立方米的设区市之一,是全国南方集体林区综合改革试验区,享有福建“绿色宝库”的美誉,林木品种繁多,有丰富的林业三剩余物,生物质能较丰富。此外还有沼气、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等可利用生物质能。
二、能源工业发展现状
(一)能源工业结构。三明市能源生产以水电和煤炭为主,其他能源比重较小,能源结构较为简单。2015年全市水力发电量87.01亿千瓦时,原煤生产量458.8万吨。
(二)能源企业发展现状。发电企业方面,已建成装机容量500千瓦规模以上的水电站481个,装机容量30万千瓦的大型火力发电企业1个。供电企业方面,主要依托国网三明供电公司及其所辖的10个县(市)供电公司。煤炭企业方面,至2015年末,域内有大田、永安、将乐、清流、三元、明溪、尤溪等7个产煤县(市、区),其中大田、永安为全国重点产煤县(市)。全市共有煤矿企业58家,矿井85处;产能(包括在籍煤矿核定生产能力和未投产建设设计能力)815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620万吨/年。
第二节 “十二五”发展成果
“十二五”期间,三明市能源项目建设、供应能力、运行保障能力大幅提升,能源惠民、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和优化发展环境成效显著,为今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能源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十二五”期间,能源建设项目顺利推进,一批省市重点能源项目全面建成,一批能源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
(一)水电站增效扩容顺利实施。以“改善水生态、促进节能减排、发展生态型水电”为目标,从2012至2015年,三明市完成62座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电站装机容量新增3.5万千瓦。沙县双溪水库、尤溪兴头水库和明溪黄沙坑水库等省重点项目,以供水为主,兼有消能发电、防洪、灌溉等综合利用效益,建成后可新增装机容量2.4万千瓦。
(二)电网建设成效显著。新建市区安居、碧湖、泰宁新胜、大田鹤冲、尤溪梅仙、永安兴平等6座220千伏公用变电站,以及三钢群工、向莆铁路配套牵引变等5座用户专用变电站,共计新增220KV千伏变电站11座,变电容量190万千伏安,新建线路24条,总里程683公里;新增110千伏变电站18座(含用户6座),变电容量115.8万千伏安,新建线路44条,总里程419公里。
(三)煤矿产能进一步提升。通过改扩建、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煤矿生产系统、基础设施、安全设施、环保设施建设基本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煤矿抗灾能力有了较大提高,煤炭产能从2010年末的496.5万吨提高到2015年末的815万吨。
二、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十二五”期间,关停了一批高耗能、高污染“五小”企业,广泛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积极开发生物质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能源结构不断得到改善,新能源开发取得实质性进展。2015年能源消费结构优化调整为煤炭45.7%、石油10.1%、天然气0.05%、其他44.15%。
三、单位GDP综合能耗不断降低。积极推进产业政策与能源政策相结合,加快工业结构升级,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011-2015年三明市GDP年均增速11.1%,能源消费年均增速3.89%,能源消费年均增速比GDP年均增速低7.21个百分点。2015年,万元GDP综合能耗0.802吨标煤/万元,比2010年下降26.4%。能源节约和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明显成果。
四、行业管理不断完善。“十二五”期间,通过整顿关闭小煤矿,加强煤矿技术改造,强化生产安全监管,有效推进煤炭资源整合,促进煤炭行业健康发展。加强煤炭、天然气、石油的供应、库存、应急管理,保障极端天气和高峰季节能源供应。
第三节 面临的形势及主要问题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实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全面推进,有利于构建互联互通、互利共赢的能源基础设施大通道,但是能源发展方式的改变、节能减排硬性指标的约束等对能源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三明市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制造业持续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结构、产品结构及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等也对能源结构、能源供给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能源发展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迫切需要加以解决,主要是:
一、能源结构不够合理。目前三明市能源生产和消费还是以煤炭和电力为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天然气和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使用率较低,核电项目处于前期工作阶段,能源结构较简单,与构建三明“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结构体系还有差距。
二、能源产业基础仍然薄弱。煤炭由于赋存条件先天不足,矿井多、规模小,产业集中度低,开采成本高;已建成的水电站不同程度地存在设备老化、技术落后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电力发展和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可靠性及电能的利用率,电网35kV线路多为单链、单辐射供电结构,电网较薄弱,电网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还不高;天然气管网建设严重滞后。
三、能源信息监控和应急水平有待提升。现有能源监控系统仍处在起步阶段,监测站点少,监控能力不足;现有老旧燃气管网安全隐患突出,城市能源应急保障能力相对不足,能源供应安全存在一定风险,能源应急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能源体制机制尚不完善。能源改革的复杂性和难度加大,特别是能源投融资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主要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有待理顺,促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标准和服务体系尚待健全完善。
五、环境容量负担日趋加重。作为福建省的老工业基地,三大产业比例中第二产业比重高。经济增长过多依赖第二产业,致使三明市万元 GDP 能耗一直处于全省较高水平。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压力日益增大,能源发展面临环境容量的瓶颈制约。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对三明工作的重要指示,着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以能源安全为核心,以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品质为目标,以能源发展方式转变和清洁低碳转型为主线,积极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解决能源发展薄弱环节,构建安全稳定、清洁高效、多元互补、智能控制、城乡协调的能源体系,为推动三明加快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协调发展。把提高能源系统综合保障能力作为能源发展的总体要求,努力实现总量与结构、开发与环保、生产与供应、常态与应急协调发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能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
二、坚持绿色发展。推进清洁替代和电能替代,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进传统能源的集约化、清洁化、低碳化开发利用,推动绿色循环经济。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比重,优化能源结构。
三、坚持创新发展。大力推进能源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快培育以能源节约、低碳技术以及能源利用方式改进为代表的新兴能源产业发展。积极推进现代能源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开发应用,不断提升能源设施建设和管理服务的信息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
四、坚持民生为本。把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用能条件作为能源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城乡配电网升级改造,加快农村地区能源发展,加大重要能源运输通道和基本能源保障建设力度,实现产业做强做大与人民群众用能条件改善的有机统一。
第三节 发展目标
按照三明省打造东南沿海重要能源基地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资源、环境、安全、技术、经济等因素,结合发展实际,确定三明市“十三五”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一、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十三五”期间,既要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能源保障,又要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技术改造,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降低单位产品能源消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至2020年三明市一次能源消费量达到1526.57万吨标煤,年均增长3.5%,其中:煤炭消费量为782.39万吨,石油107.84万吨,天然气1亿立方,年均分别增长-1%、3.5%和82%。
二、能源结构优化目标。“十三五”期间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进一步加大减排力度,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新兴能源。至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为煤炭36.6%、石油10.1%、天然气0.8%、其他能源消费比重占52.5%。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从2015年的45.7%下降到36.6%,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从14.5%提高到19%,清洁能源比重大大提高。
三、电源点发展目标。以清洁、低碳为发展方向,合理布局电源建设,优化电源结构。继续推进核电、抽水蓄能、热电联产项目进展,建成一批风电、光伏发电、水电等清洁能源项目,推进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力争到“十三五”末三明市新增装机超过60万千瓦,清洁能源发电比重达55%。
四、电网发展目标。持续加强电网建设,完善配电网络结构,全面解决低电压、卡脖子、频繁停电等供电问题,基本实现县域220千伏变电站和乡镇35千伏变电站的全覆盖,全面建成坚强智能的现代配电网,适应分布式电源高渗透率接入以及电动汽车、储能装置的“即插即用”。
五、煤炭平衡目标。至“十三五”末,三明市煤矿计划产能减少至692万吨/年左右,煤炭产量控制在520万吨/年左右。其中,省属煤矿产能从231万吨/年减少至194万吨/年左右,煤炭产量控制在120万吨/年左右;地方煤矿产能从584万吨/年减少至498万吨/年以内,煤炭产量控制至400万吨/年左右。
六、天然气利用目标。按照公平准入、设施公用、多气源、双管网、互联互通、保障安全的要求,引入竞争机制,加快建设天然气管网工程;推进天然气下游产业利用项目建设,推动天然气管道向各县(市)城区和重要乡镇、重要开发区延伸,力争2020年实现县县通天然气。
七、节能环保目标。2020年三明单位GDP能耗降至0.65吨标煤/万元,比2015年降幅约19%。
注:“( )”为五年累计数
第三章主要任务
第一节 优化能源结构
一、清洁高效开发利用煤炭。按照安全、绿色、集约、高效的原则,发展煤炭清洁开发利用技术,不断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水平。
(一)合理控制开发规模和强度。“十三五”期间,积极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全市计划关闭淘汰煤矿26处,其中地方煤矿24处、省属煤矿2处,淘汰落后产能177万吨/年。计划建设59处(含已批准项目29处),其中:新建4处(2处地方煤矿已在建)、改扩建27处、资源整合28处。至2020年底,全市煤矿企业总数控制在35个左右,煤矿(矿井)数量控制在45处左右。
(二)加强煤炭节能开采。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发展绿色矿业。至2020年,中小型煤矿矿井的资源回收率达到65%,矿井采区回采率达到85%以上。通过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降低各个生产环节的能耗。加快更新改造高耗能设备,采用变频调速等节能技术改造煤矿风机、水泵、提升机、空气压缩机等四大类设备。
(三)积极推进煤炭分级分质梯级利用。鼓励煤矸石等劣质煤就地清洁转化利用,至2020年煤矸石利用率达到85%以上。加强进口煤炭质量监管,禁止进口高灰分、高硫分煤炭。鼓励农村地区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煤炭消费。
(四)提升煤炭集约高效转化水平。优先发展热电联产、冷热电联供,在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原则上不再建设自备电厂。积极推进大唐国际沙县热电联产(装机容量2×350兆瓦超临界燃煤机组及脱硫、脱硝装置,年发电量39亿千瓦时)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十三五”有所突破。适时发展冷热电联供等分布式能源,保障生产生活用能需求。大幅减少煤炭分散直接燃烧,终端煤炭消费中发电用煤比重提高至60%以上。
(五)全面实施煤电升级改造行动计划。2017年底前完成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任务。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均低于每千瓦时310克标准煤,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均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平均供电煤耗低于每千瓦时300克标准煤,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二、安全稳妥发展核电。在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大力度推进拟建规模为4台120万千瓦级快堆核电机组的三明快堆核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尽早立项,早日开工建设。
三、积极推进抽水蓄能电站。配合核电及新能源建成投产后的调峰需求,继续推进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进展,做好梅列4×300 MW抽水蓄能发电站项目前期工作,形成布局合理、容量充足的调峰电源,解决电网日益突出的调峰问题。
四、加大天然气利用力度。加快推进海西天然气管网三明段一期工程,开工建设中石化新疆煤制天然气外输管道三明段,推进中石油西气东输三线龙岩—三明—南平支干线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引导主干管网之间、主干网与城市管网在建设运营等方面相协调,加快天然气接收站等天然气下游产业项目建设,推动城市天然气管道建设,到2020年,输气管线达683公里左右。拓展非发电用燃气市场,进一步延伸LNG产业链,开展分布式燃气能源站项目前期研究,促进民用、交通、工业领域的天然气消费比重显著提高。
第二节 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
一、有序开发风能发电。有计划地推进陆上风电的规模化开发和管理,有序开发风电项目。“十三五”期间,建成宁化鸡公岽48 MW风力发电项目,积极推进三元坑源、将乐万安正溪、将乐光明际下、大田武陵、建宁甘家隘、永安贡川、中节能宁化风电场、中核宁化风电场、沙县郑湖、大洛、夏茂等风电项目前期工作,适时开工建设一批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
二、积极推进光伏发电开发。积极开展太阳能资源评估工作,鼓励在可利用建筑面充裕、电网接入条件好、电力负荷较大的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以及结合已建的生态治理、设施农业、渔业养殖、粮库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积极推进福建闽农农业大光伏电站和清流嵩溪农业大棚光伏电站等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
三、规范水电开发。除以防洪、供水、灌溉等为主兼顾发电的水资源开发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建水电站。对区域生态影响大的小水电,实行有序关停退出。鼓励不改变生态环境、不增加水库库区淹没、不改变水库主要特性的水电站进行技改增效,促进水能资源进一步得到科学、充分的利用。在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开展规划环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水能资源管理,分类指导,规范管理,实施农村水电增效减排工程;结合水利设施建设对泰宁池潭水电厂(新增装机容量100 MW,年增发电量1.3亿千瓦时)等部分水电站进行技改扩容,促进水能资源可持续利用。
第三节 建设坚强智能电网
一、完善主干输电网架结构。加大500千伏超高压电网和220千伏及以下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力度,稳步推进电网智能化,力争建成500千伏永安输变电项目,形成以“三阳变”“永安变”两个电源点为支撑,环绕沙溪河两岸的220千伏主干环网,辐射尤溪、大田产业连接带和西部特色经济圈;推进建宁和明溪县220千伏输变电项目前期进展,实现县域220千伏电网全覆盖;县域形成110—35千伏的链式、单环网和双辐射为主的网架结构;乡镇实现35千伏及以上电网基本覆盖,全面提高电网供电质量和可靠性,构建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的现代配电网。
二、增强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加快构筑“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灵活可靠、经济高效”的配电网。加强配电网络结构,实现110、35千伏电网N-1通过率100%,10千伏N-1通过率中心城区和城镇100%、农村93%。增加配电网电源布点,大幅提升户均配变容量,2020年中心城区、城镇、农村分别达6千伏安、5千伏安、3千伏安,偏远自然村台区不低于2千伏安;进一步缩短台区低压供电半径,2020年基本消除超过500米的台区;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电能替代工程的配套电网建设,保障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多元负荷无障碍接入需要。提高电网装备水平,优化设备序列,简化设备类型,全面淘汰S7及以下高损耗配变;推进配电自动化全覆盖,实现配电网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提高电网应对极端气候条件下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三、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积极适应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型产业发展以及农民消费升级的用电需求,推进新型小城镇和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十三五”期间重点通过建设35千伏变电站和改造中压网络,有效缩短中压供电半径,消除供电超过15公里的中压长线路,全面解决农网季节性负荷供电“卡脖子”等问题;加强低压配电网建设,合理规划台区布点,加强集中改造,有效提高农网户均配变容量,全面提高农网供电质量、可靠性和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供电可靠率达99.99%以上,综合电压合格率达99.7%以上,逐步实现城乡电网“同网同价”。
四、加快构建电动汽车充换电网络。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和建设,以满足推广新能源汽车的需求。至2020年,根据区域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实际(福银4个服务区、泉三5个服务区、长深2个服务区),规划建设11座城际快充站,全面覆盖三明区域内高速公路干支线、相关联结线;优先建设公交、出租、环卫物流、公安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新增5座公交车充电站,1座出租车充换电站,134个环卫物流、公安巡逻等专用车充电桩;在社会停车场所,布局建设2座公共充电站,600-800个公共充电桩,以满足社会充电需要;引导和推进社区、企业、政府机关停车场所配建2900-3900个充电桩,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至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能源发展涉及部门多、行业广,要充分认识能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根据能源行业特点和形势发展需要,组织成立相关机构对能源重大战略问题开展研究,推进能源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加快电网、油气管网建设运营体制改革和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统筹协调能源发展,指导推动本规划的实施。
二、强化协调管理
(一)加强能源产业运行监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托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的统计、预测、预警体系,跟踪监测并及时调控全市高耗能行业各项能源消费等指标。
(二)落实要素资源保障。加强项目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注重提高要素保障效率,提升要素利用效益。创新思路破解融资难题,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能源项目的开发利用。
三、推进规划实施
(一)抓好项目建设。落实重点项目分级管理和目标责任机制,加强项目动态管理。提升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精细化、标准化管理水平,严格项目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管理,强化安全质量监管。落实“五个一批”项目工作机制,推动形成重大项目滚动实施、有效接续的良好发展态势。
(二)加强规划衔接。将能源专项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实施,制定各项能源设施布局实施方案,并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生态和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切实落实好本规划涉及本地区、本领域的各项目标任务。对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点改革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能源设施建设与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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