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管委会、嘉兴港区管委会: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百万家庭
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年度指导计划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7〕17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全市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年度指导计划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计划全市发展家庭屋顶光伏3万户,力争4万户,其中各县(市、区)需高品质建设500户以上的集中连片家庭屋顶光伏样板工程,并按照年度指导计划加快推动家庭屋顶光伏全面发展。
二、各县(市、区)根据市下达计划制定推进方案,节点管理、定期通报,力争提前完成年度目标,同时,要建立家庭屋顶光伏发展定期统计上报制度,确认联系人,每月8日前将辖区内家庭屋顶光伏并网、在建、备案户数上报至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交通处 金航
联系电话(传真):82521430
附件:1.2017年全市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年度指导计划分解表
2.嘉兴市各县(市、区)家庭屋顶光伏建设月份统计表
嘉兴市太阳能光伏产业“五位一体”
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7日抄送:各县(市、区)发改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改局、嘉兴港区经发局、嘉兴电力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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