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大股东内幕交易海润光伏内情:运作影子账户“偷跑”遭严惩

21世纪经济报道2017-07-09 23:59:59 揭秘大股东内幕交易海润光伏内情:运作影子账户“偷跑”遭严惩-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揭秘大股东内幕交易海润光伏内情:运作影子账户“偷跑”遭严惩

滥用信息优势从事内幕交易,一直以来都是证监会重点打击的证券市场违法行为。

7月7日,新一批证监稽查执法专项行动案件的公开让不少涉及内幕信息种类更多,交易手法更复杂、涉案主体更广的案件走入公众视野。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完全统计,2016年以来,由证监会公布的内幕交易行政处罚案件不少于60余起,而证监会此前公开有关海润光伏(如今的*ST海润,600401.SH)的内幕交易案,便是其中上市公司大股东、高管通过内幕交易进行避损的典型案例。

记者经过多方调查获悉,涉及此案的部分紫金电子、九润管业等海润光伏大股东曾通过控制多个“影子账户”进行间接的内幕交易,还曾在证监会调查期间拒不配合;然而这一切并未成为证监稽查人员的办案阻碍。

最终,稽查人员通过突破其他内幕交易人士、反复走访调查、协调有关线索搜集各个击破,最终完成了对相关涉案者内幕交易的违法认定。

巨亏披露前的“大逃离”

2015年1月末,海润光伏披露《2014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当年业绩亏损较前三季度的6000余万将增至8亿元。这一令市场瞠目的预亏变动,成为了后来此案的导火索。

不久后,海润光伏收到了来自上交所的问询和异常交易报送,而证监部门也随即展开了对海润光伏的调查。

“和许多案子一样,这个案子最早是交易所报送过来的,然后证监会稽查执法部门就介入了调查。”一位接近此案的知情人士透露。“整个调查周期持续了2-3个月。”

随着稽查人员的深入调查,案件的真相也逐渐浮出水面。

2014年年底,为了降低次年的扭亏压力,海润光伏董事长杨怀进、董秘周宜可、常务副总张永欣等多名海润光伏高管达成共识:由于2014年无法扭亏,在财务允许范围内多确认亏损。

在此期间,杨怀进将亏损信息向前两大股东江苏紫金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紫金电子”)和江阴市九润管业有限公司(下称“九润管业”)泄露,并建议实施高送转为大股东、高管避损减持提供“窗口”。

2015年1月23日,公司前三大股东紫金电子、九润管业、YANG HUAIJIN(杨怀进)提议高送转后,海润光伏一度涨停至10.31元/股,而在此之前,前三大股东和多名公司高管的“大逃离”式的避损式减持就已疯狂展开。

2014年12月底,高管杨怀进、周宜可、张永欣就分别通过大宗交易减持250万股、54万股、562.91股;次年1月,第一大股东紫金电子通过大宗交易先后共减持1.24亿股,自然人任向东旗下的九润管业则通过大宗交易和连续交易减持1.57亿股,成功避损超过6000万元。

此前,任向东还曾指挥其妹任某某将其家族企业润达轴承、爱纳基所持有的130.19万股和1110.43万股海润光伏进行抛售。

值得一提的是,内幕交易行为往往也未必能够达到目标损益,除任向东通过过桥等方法成功避损六千余万元以外,多名高管的减持并未实现成功避损。

业内人士指出,和常见的获利型内幕交易相比,处于避损动机的海润光伏案的危害性不容忽视。

“避损型的内幕交易直观上不如获利型恶劣,但实际避损后留下承受损失的就是其他中小投资者,严重损害了市场公平。”负责此案的稽查人员告诉记者,“好比上市公司是一艘行进中的船,船长和船上的有钱人提前发现冰山,而他们做的不是尽力拯救船只而是选择逃跑,可想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值得一提的是,海润光伏案并非是该类案件的唯一代表。早在2013年,证监会就曾针对该类内幕交易进行查办。彼时,创业板公司向日葵(300111.SZ)多名高管因业绩亏损信息发布前集体“精准”减持而遭到证监会的处罚。

犯案者终遭严惩

证监会对于此案的查办和认定也经历曲折。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涉案的大股东在证监会调查过程中“并不配合”。

“像第一大股东阳光集团(紫金电子母公司)就非常不配合,比如周一执法人员进场找人问话,他们的人要么就没有来,要么什么都不说。”此案的稽查人员表示,“总之对他们的内幕交易行为拒不承认。”

对此稽查人员采取了一系列外包围式的调查取证,证实了前三大股东“事先对预亏知情”、“策划高送转”等事实,进而坐实了其存在内幕交易主观行为的认定。

与此同时,前两大股东紫金电子、九润管业还通过关联账户、影子账户等方式进行更加隐蔽的过桥式内幕交易减持,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案件的复杂性。

例如据稽查人员发现,任向东将九润管业所持有的海润光伏股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给九润管业的员工、其父亲的司机程某的账户,然后再通过二级市场卖出;特别是在高送转提议公布股价抬升后,任向东指示其妹使用司机程某账户,将其接盘的海润光伏股票在二级市场全部卖出。

“无论是阳光集团还是九润管业,都采取了采用关联账户、影子账户‘过桥’减持方法,这也提高了办案难度,然而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也可以认定其内幕交易。”稽查人员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对此,我们也通过各种方法来佐证大股东和过桥减持账户间的控制关系。”稽查人员透露,“最终也成功将大宗交易之后的‘二次减持’认定为内幕交易的一部分。”

违法者必究,最终围绕海润光伏的内幕交易必然也要承担违法后果。今年2月17日证监会对市场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通报上,海润光伏案赫然在列。

证监会通报称,对涉案的杨怀进、周宜可、张永欣、任向东分别处以60万元顶格罚款;没收九润管业违法所得6194.07万元,并处以6194.07万元罚款;对九润管业违法行为直接负责人任向东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对任向东、杨怀进、周宜可、张永欣分别采取3年至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认为,对海润光伏、向日葵等的内幕交易案的查处,能对上市公司高管今后的减持行为起到有效警示和威慑作用,促使作为上市公司“守护者”的高管们能够切实承担起对上市公司及股东的信义义务,防范失范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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