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贫困户在家坐享“阳光收入”

南方日报2017-08-13 23:59:59 惠州贫困户在家坐享“阳光收入”-索比光伏网微信分享
光伏扶贫项目就建成并开始运营。刚运营的时候,对项目感到新鲜的村委会主任吴国和时常跑到后山去看电表。“一天发了多少电,就意味着有多少钱进来了。”他乐呵呵地说。

8月10日,处于三伏天的惠州,太阳异常毒辣,气温高达35℃。但对于惠东县多祝镇联新村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干部张金华来说,太阳越晒,他越开心——这意味着村子后山的那片光伏基地将“晒”出更多钱。

绕着弯弯曲曲的山间小道,记者跟着村干部走了约2公里,来到联新村后面的半山坡,562根水泥柱撑着3394片太阳能电板,壮阔而整齐的阵容出现在记者眼前。这里是该村占地17亩的光伏发电基地。

“从6月28日到昨天(8月9日),一共运营了43天、105.97个日照小时,累计发电量158955度,发电量最多的一天是5190度,天气不好、最低的时候是1024度,昨天发电2915度。”来到基地,张金华顾不上擦去额头的汗水,一边走一边介绍。电表上每天更新的数据,他都了如指掌。

联新村的光伏基地是惠州光伏扶贫项目的一个缩影。2016年开始,惠州市紧紧围绕“村村有物业、户户有就业、人人有收入”的目标,通过实施“十大扶贫模式”,多措并举确保如期实现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攻坚目标。其中,光伏扶贫是实现“村村有物业”和“人人有收入”的重要举措,也是全市推广的“十大扶贫模式”之一。

贫困户在家坐享“阳光收入”

今年4月20日动工,6月28日竣工,仅仅两个多月,这个投资750多万元、惠州市最大的光伏扶贫项目就建成并开始运营。刚运营的时候,对项目感到新鲜的村委会主任吴国和时常跑到后山去看电表。“一天发了多少电,就意味着有多少钱进来了。”他乐呵呵地说。

从7月份运行的情况看,该村扶贫工作组预计每月发电量在10万度到11万度之间,按0.98元/度的并网价格,半年将达到58.8万元。“一年下来,262名贫困人口平均每人将分得3600元,比预测的3400元/人要多。”张金华高兴地说。

其实,在这个大项目落地之前,本村的贫困户蔡金水就享受到光伏扶贫的红利。2016年5月,为了增强本地贫困户和村干部的信心,作为帮扶单位的市政协决定在蔡金水家投入约4.2万元,安装一个5.3kW的光伏电站作为示范项目。之所以选择这个家庭,一方面是因为蔡金水的妻子患了重病,家有老人,两个小孩还在上学,家里就一个劳动力,比较贫困;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他的家是平顶房结构,适合安置光伏发电设备。

一个月后,蔡金水家的光伏发电项目开始运营。为了发更多的电,他几乎每天都拿抹布擦掉发电板上的灰尘。2016年下半年,这个贫困家庭获得3600元的收入,今年全年的收入预计达到8000元左右,大大加快了脱贫步伐。

这样的好事也落在了博罗县麻陂镇洪湖村贫困户黄月来的头上。2016年完成危房改造后,黄月来的新房子刚好适合建户用式光伏发电站。洪湖村“第一书记”、市审计局驻村干部郑忠业和村两委商讨之后,在他家启动光伏项目建设,一年收入超过3000元。看到黄月来尝到了甜头,一直在观望的其他贫困村民纷纷希望能够在自家上马光伏项目。

扶贫工作组了解到,光伏发电项目越集中,成本越低、发电效果越好,于是决定在村委会楼顶和门前广场建设一个装机容量达到80千瓦的村级光伏发电项目,这个项目的资金来自县里的扶贫专项资金、帮扶单位和村里自筹,项目每年的收益,村集体占三成,剩下的七成分给贫困户。据郑忠业计算,村里14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每年平均可以获得约5500元分红,村集体每年也可以获得超过3万元的收益。一个光伏项目既增加村集体的收益,也给贫困户带来一笔长期稳定的收入。

财政补贴电价差价稳定脱贫预期

记者了解到,光伏发电项目受益长达20年以上,贫困户可以长期从中获取稳定的收益。

“光伏项目最大的好处就是装上之后,几乎不用再投入就能持续赚钱,风险小、收益稳定,是非常好的扶贫项目。”市扶贫办副主任钟志云分析。

就拿洪湖村来说,2016年上马光伏项目投资98万元,年发电量达到11.14万度,年收益实现10.9万元,刨除日常维护等费用,净利润达到9.8万元,投资净收益率有10%;惠东县稔山镇新村村的光伏项目投资净收益率更是高达15.5%。“这样的回报率比种养殖高得多、稳得多。”郑忠业说。

记者通过统计来自市扶贫办的数据了解到,截至目前,该市已经有15个村建成光伏发电项目,9个村正在建设,近30个村准备建设。从全市的项目建设和计划来看,2016年完成建设规模268.1kW,年发电量39.31万度,按当年上网电价0.98元/度计算,为项目所在的贫困村、贫困户带来38.5万元的收益;今年上半年已建成并网规模410kW,年发电量61.63万度,带来60.4万元的收益。目前还有更多项目在建或者在计划中,这部分规模达到9056kW,预计年发电量1142万度,预计收益达1119万元。

按国家发改委的相关政策,从2017年下半年起,将调低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执行2017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0.85元/度,比2016年度的0.98元/度降低0.13元/度。为确保贫困村、贫困户的光伏扶贫项目不因国家政策调整而降低收益,日前,市扶贫办与市财政局制定《惠州市光伏扶贫上网电价补贴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刚刚结束了公示。按照该办法,将实行每度电补助0.13元,由市、县(区)财政按5∶5比例分担。

“之前向贫困户承诺的电价是0.98元/度,现在国家调整并网电价标准,我们为了兑现承诺,专门出台财政补贴差价的政策,以彰显政府对扶贫的决心,稳定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预期。”市扶贫办负责人表示。

根据惠州市对目前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调查显示,全市光伏发电项目收益率在10%—11%,预计收回成本年限为10年。为确保贫困村、贫困户增加收入,如期收回项目投资,惠州将光伏扶贫上网电价差额财政补助年限设定为自项目投产上网起补贴5年。

创新用地模式破解光伏项目用地难

虽然农村地区土地广阔,但是要找到一块面积宽阔的空地建设光伏基地并不容易。

光伏扶贫既是惠州扶贫开发的一个亮点,也是一个重头项目,而这一庞大工程刚刚开始。市扶贫办数据显示,当前拟建项目的规模高达6650kW,比已建成678.1kW的规模和在建2406.67kW的规模总和还要多一倍。这意味着需要找到更多合适的地方安置这些项目。

实际上,农村地区空地虽多,但是农业用地的红线不能碰,国土、林业等规划也有诸多限制。张金华告诉记者,联新村的光伏项目找了好多地方,最后才在后山的荒地找到合适选址。一些地方在贫困户屋顶安装的模式也有局限,贫困户住宅相对简陋,承重能力较差,不利于项目落地。

有专家建议,对于条件不太适合建光伏项目的农村地区,可以采取异地建站的模式,这在广东已有先例。对口帮扶清远市阳山县的广州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就因为用地限制问题而采取异地光伏扶贫的模式,将项目转移到黄埔区的广州国际生物岛内众多大厦的楼顶上,利用楼顶闲置资源很好地解决项目建设用地问题。

对于建成的项目也需要考虑如何在有限的土地上进一步提高效益。光伏发电站占地面积较大,开荒之后如果只是摆放光伏发电设备,下面闲置的土地就显得浪费。喜爱学习的张金华了解到一种“农光互补”的扶贫模式,将其引进到联新村推行,将光伏发电和种养殖业结合在一起,增加土地的产出。

记者在基地看到,中间是一条延至山坡顶的小路,路的一边是一片番薯苗。只要不下大雨,村民吴国华都要到光伏发电基地检查发电站的运营情况。身为基地管理员的他除了维护发电站,还要负责太阳能电板下面的土地种植。“我们还要种花生、玉米、蔬菜等其他农作物。”吴国华指着小路的另一边说道。据介绍,种植的种子、肥料都由扶贫单位提供,目前种植获得的收益主要归集体,接下来考虑分包给贫困户种植。由于有太阳能电板遮阳挡雨,还将开展养鸡、养鸭等养殖业,形成“光养结合”的扶贫格局。

在张金华看来,引进“农光互补”带来的不仅是增加单位用地的产出。“光伏发电分红固然能增加贫困户的收入,但并不是扶贫的全部。扶贫也要扶志,人勤地不懒,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活干,由此带来更多可持续的收入,才能真正实现脱贫。”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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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20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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