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局:鼓励储能设备、需求侧资源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
中国储能网2017-11-27 23:59:59
2017年-2018年,完善现有相关规则条款,落实现行相关文件有关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公正公平。
2018年-2019年,探索建立电力中长期交易涉及的电力用户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
2019年-2020年,配合现货交易试点,开展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
业内人士曾评价,目前我国电力市场还处于初级阶段,虽然一些省份基于“两个细则”正在优化推进辅助服务,但其市场价格机制仍然缺位,辅助服务的提供者、提供方式、交易规则、费用标准、支付与结算方式尚未完善,因而难以兼顾不同电厂提供辅助服务的成本差异,也难以区别辅助服务质量的差异。
《方案》内容亮点多多,随着该方案逐步落地,将对现行辅助服务的价格机制和相关方的商业模式带来重大改变。
当然,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建设任重而道远,一方面是激励方式要能够真正落地,另一方面是需要加强对调度及服务主体的监管。
而关于辅助服务市场与未来现货市场的关系,记者咨询业内人士了解到,国外成熟电力市场中调峰是通过现货市场里的日前、日内(或平衡)交易实现的,辅助服务市场则主要是各种备用容量,但国内目前的辅助服务包括调峰。有业内人士认为,没有设计良好的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的建立和优化缺乏基础条件。
竞争方式、按效果补偿、扩大服务提供主体
《方案》指出将完善现有相关规则条款,其中包括鼓励采用竞争方式确定电力辅助服务承担机组,探索发电企业之间通过实时交易低谷发电量的方式提供调峰服务;鼓励自动发电控制和调峰服务按效果补偿;鼓励储能设备、需求侧资源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允许第三方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
早在2016年6月,国家能源局就曾发布《关于促进电储能参与“三北”地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电储能充放电价格机制以及参与辅助服务的门槛。
此前,东北能源监管局局长戴俊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作为全国电力辅助服务专项改革试点的东北,目标是进一步丰富交易品种,并从“准实时市场”变为“实时市场”。
允许第三方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则可能催生“辅助服务商”,这也给目前期待转型升级的售电商提供新的出路。
用户将迎新商机,风险相伴相生
《方案》首次将用户纳入辅助服务市场,提出建立电力中长期交易涉及的电力用户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
鼓励电力用户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用户可结合自身负荷特性,自愿选择与发电企业或电网企业签订保供电协议、可中断负荷协议等合同,约定各自的电力辅助服务权利与义务。
据相关业内人士解释,用户在需要中断或降低负荷时,如果能在规定时间内降下来,可以根据所降电量获得高额奖励。当然,如果不能履行合同,则可能面临高额处罚。
《方案》提到,用户参与辅助服务主要有四种方式:直接参与分摊电力辅助服务费用、经发电企业间接承担、购买发电企业辅助服务、自行提供电力辅助服务等。
也就是说,目前直接交易的价格结构或将发生较大变化,如何深入了解负荷曲线特性,与发电企业互动,控制风险,寻找最优解可能成为未来两年内的重大挑战。
“外来电”将承担相关义务
《方案》指出将分类型推进跨省跨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一方面,推进国家指令性计划、地方政府协议跨省跨区电能交易辅助服务补偿工作;另一方面,市场化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全面实施跨省跨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送出端发电企业纳入受端地区电力辅助服务管理范围,并根据提供的电力辅助服务获得或者支付补偿费用。
此前,东部地区辅助服务被业界指出外来电,包括西电、核电等基本不参与辅助服务,不承担相应义务,即使分摊,也仅占其上网电费不足0.1%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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