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国家质检总局:6批次光伏并网逆变器不合格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12-04 23:59:59
分享
索比光伏网讯: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7年7月至10月,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第3批童车等5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涉及日用及纺织品、电子电器、轻工产品、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产品、电工及材料产品等7类产品。 本次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等5个省、直辖市27家企业生产的27批次光伏并网逆变器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NB/T 32004-2013《光伏发电并网逆变器技术规范》等标准的要求,对光伏并网逆变器产品的保护连接、接触电流、固体绝缘的工频耐受电压、额定输入输出、转换效率、谐波和波形畸变、功率因数、直流分量、交流输出侧过/欠压保护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额定输入输出、转换效率、谐波和波形畸变、功率因数、直流分量、交流输出侧过/欠压保护项目。 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省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抽查结果 主要不合格项目 承检机构
1 上海英孚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市 光伏并网微逆变器 RSMI-500 2017-04-08 合格   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 山亿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 光伏并网逆变器 SolarRiver 5300TL-G3 出厂编号:RA4177K003 合格   国家智能电网用户端产品(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3 艾思玛新能源技术(扬中)有限公司 江苏省 光伏并网逆变器 Evershine TLC8000 出厂编号: SX00080011760065 CN-ENGG 合格   国家智能电网用户端产品(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 南京南瑞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 光伏并网逆变器 NS46K 出厂编号:70110170402914500696420 合格   国家智能电网用户端产品(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5 南京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 江苏省 组串式光伏逆变器 PCS-9563S-F50KTL 出厂编号:BYT1705262010002 合格   国家智能电网用户端产品(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6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 光伏并网逆变器 SP-50K 2017-07-28 合格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7 无锡鑫琪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省 光伏并网逆变器 S5000TL 2017-06-28 合格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8 中达电子(江苏)有限公司 江苏省 Solar Inverter(光伏并网逆变器) RPI M50A 2017-07-22 合格   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9 江苏固德威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 光伏并网逆变器 GW9000-DT 2017-05-22 合格   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0 苏州欧姆尼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省 光伏并网逆变器 Omniksol-5k-TL2 2017-07-04 合格   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1 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省 光伏并网逆变器 X1-5.0-T-D 2017-08-03 合格   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2 浙江昱能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 光伏并网微逆变器(光伏并网逆变器) YC500A 2017-07-14 合格   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3 杭州禾迈电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浙江省 微型逆变器 MI-500 2017-08-02 合格   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4 浙江埃菲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 光伏并网逆变器 EPV5KTL 2017-07-06 合格   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5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 光伏并网逆变器 SG5KTL-D 出厂编号:A1703290374 合格   国家智能电网用户端产品(系统)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16 深圳晶福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 单相光伏并网逆变器 SUNSEED 5000TL 2016-08-04 合格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17 深圳市中兴昆腾有限公司 广东省 光伏并网逆变器 SS500LH 2017-03 合格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18 制造商:深圳市盛能杰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厂:亚瑞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碳索光伏网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碳索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作品,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