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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出台“两办法一意见” 推进输配电价改革

来源: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8-01-04 11:4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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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下发了《区域电网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跨省跨区专项工程输电价格定价办法(试行)》和《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三个文件,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

根据文件要求,由招标确定投资主体的项目采用招标定价法确定配电价格,而非招募方式的配电网项目可选三种定价方法中的一中或多种确定配电价格。此外,用户承担的配电网配电价格与上一级电网输配电价之和不得高于其直接接入相同电压等级对应的现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

结算制度方面,因不同电压等级输配电价与实际成本差异过大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向国务院主管部门申请调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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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u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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