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康科技
政策:一、根据当前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元(含税)。自2019年起,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全部按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的标杆电价。
解读:我认为,第一句指的是,地面电站1月1日以后投运的电站执行2018年电价。(但前提是还要看指标是哪一年的,下文详细解读。这里面有一类特殊项目就是2017年获得了指标,如在2018年630前并网,可以继续执行2017年电价,实际上各省这样的项目很少,这部分项目继续抢"630"。)
第二句:首先有一个称谓,叫做“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我的理解即为指标。本句意思:2019年起,有指标的项目按照投运时间执行对应电价,结合表格备注第2,3点。理解为:
(1)2017年有指标已投运电站执行2017年电价;2017年有指标于2018年630前投运的,执行2017年电价;2017年有指标,2018年630以后投运的,执行2018年电价。
(2)2017年没指标的电站不管你是在2018年1月1日前投运、还是630前投运、亦或是1231前投运,首先看是否纳入2018年指标,如果纳入2018年指标,则执行2018年电价;如果2018年的12月31日前没投运,则2019年再说,执行2019年可能再次调整的电价,前提也要看是否纳入当年的指标。总之一句话,先看被纳入哪一年的指标,再看什么时间投运。
政策:二、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元(含税)。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光伏电站价格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自用电量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统备用容量费和其他相关并网服务费。
解读:逐条来看,第一句可理解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普通分布式项目降5分。只要是1月1日起投运的。
第二句:全额上网的普通分布式项目执行2018年标杆电价,只看投运时间。
第三句:明确分布式项目自发自用部分免收随电价征收的各类政府性基金附加、备用容量费和并网服务费。以上两种分布式项目不涉及指标问题。
政策:三、村级光伏扶贫电站(0.5兆瓦及以下)标杆电价、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解读:分两段看。第一段:0.5MW及以下村级扶贫电站标杆电价继续执行2017年电价。
第二段: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继续执行2017年电价。此处注意: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的定义需要继续深入理解,个人认为有别于第一段强调“0.5MW及以下”规模。第二段(及以下村级扶贫电站)则是指的不限规模,只要是当地发改委出具的备案认定为农户光伏扶贫的分布式项目都继续执行2017年电价?
政策:四、各新能源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必须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相关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并于每月10日前将相关数据报送至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能源上网电价执行和电价附加补贴结算的监管,督促相关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到位。
解读:国家强调了,不管什么项目,都要在可再生信息管理系统上申报相关信息,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
政策:五、鼓励地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光伏发电就近消纳配电价格改革和市场化招标定价试点,逐步完善通过市场发现价格的机制。
解读:鼓励分布式就进消纳开展直接交易,电价由市场决定。再多讲一句,此文件对于电站称谓也有些区别:集中式地面电站和村级扶贫电站称之为“电站”,分布式电站和户用分布式扶贫电站称之为“项目”,不知是否有意引导。
展宇光伏
电价下调后相对来看,组件和相关设备价格也会有下调的空间。同时,应对该次电价的下调,每个公司的财务收益模型肯定也会做调整,如以前要求10%收益的,可能会降低到9%。
综合来看,电价下调虽然带来的冲击不小,但是经过市场调整和企业内部调整,全额上网分布式在明年还是会有发展,并不像外界想象得那么不乐观。当然,自发自用的分布式项目,在2018年也肯定会快速发展,投资企业对屋顶业主的性质要求可能会降低。民企及私企的屋顶,只要经营状况好,投资企业也会争抢,而分布式最终会变成地面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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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康科技政策:一、根据当前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元(含税)。自2019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