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国办发〔2014〕31号)、国家能源局《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2016〕93号),依据《合肥市工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合政办〔2016〕71号),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以来,围绕打造“中国光伏应用第一城”战略目标,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在推动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壮大产业规模、加快应用推广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光伏行业呈现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业链日趋健全、应用领域更加广泛的新局面,成为全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1.产业规模快速扩大。“十二五”期间,合肥市光伏产业保持两位数增长,2016年光伏产业实现增加值93.22亿元,增速达31.4%,电池片、组件产量6.5GW、逆变器10GW,产值突破400亿元,光伏控制、逆变设备出货量居世界第一。
2.产业链日趋健全。形成从玻璃基板-多晶硅原料-电池片-组件-逆变器-储能电池-发电工程等较为完整的光伏产业链,集聚了晶澳太阳能、通威太阳能、海润光伏、彩虹新能源、中建材新能源、天合光能、乐叶光伏、三星SDI等国内外重点光伏企业,培育了阳光电源、中南光电、睿晶科技、大恒能源、流明新能源、晶晨光伏、微纳电工、聚能新能源等一批本地企业,企业总数达五十余户,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3户,规模以上企业达26户,5户企业列入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公告名单。
3.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依托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教育部光伏系统工程研究中心、中科大先进技术研究院、合工大智能院、可再生能源电能变换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智慧能源创新平台等科研及创新服务平台,开展光伏新能源技术研发与品牌创新,在高效逆变设备、晶硅电池生产、建筑用光伏构件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推出一批创新产品。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各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11个。取得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获得国家发明专利400余项,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14项。
4.光伏应用全国领先。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光伏地面电站、光伏下乡、光伏建筑一体化等工程,打造“中国光伏应用第一城”。至2016年底,全市已并网各类光伏发电系统4500余个、规模突破1GW,列省会城市之首;光伏累计发电达4.32亿千瓦时,节约标准煤约12.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达32.6万吨,光伏发电量占全市社会用电量约1.7%,助推我市成功获批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低碳城市试点,并获省“节能综合性示范城市”称号。高新区入选全国第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并率先完成建设任务。经开区入围第一批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
5.首创光伏精准扶贫模式。把光伏推广应用与扶贫相结合,实现“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的转变,开创全国先河。至2016年底,我市光伏下乡扶贫工程共建设3KW分布式光伏电站3778座,村集体光伏电站218座,给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形成产业扶贫、稳定贫困家庭收入的“合肥模式”。
6.政策体系逐步完善。2013年、2016年,市政府分别印发《关于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并配套相关政策,从光伏度电补贴、光伏扶贫、家庭户用电站装机补贴、光伏产品多产多销奖励、市外电站建设奖励等多方面、全方位给予支持,鼓励开展“互联网+”智慧能源平台建设、碳减排交易、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试点等模式创新,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
(二)发展机遇。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是能源转型的启动期、环境效益提升的关键期、经济新常态的发展期,“三期”叠加为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难得机遇。
1.全球能源转型为光伏发展提供新空间。当前,全球能源体系正加快向低碳化转型,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与常规能源的清洁低碳化是能源发展的基本趋势,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能源转型的主流方向。光伏发电在解决能源可及性和能源结构调整方面均有独特优势,受到各国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认同,得以在全球范围更广泛应用,为光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广阔的市场空间。
2.国家推动能源转型为光伏发展提供新机遇。国家能源局《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底,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05亿千瓦以上,随着市场需求进一步释放,调整“十三五”期间的光伏发电装机目标有望成为现实。2016年,我国累计装机已达77.42GW,是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最大的国家。伴随城镇化快速推进,建设绿色循环低碳的能源体系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场向中东部调整趋势明显,分布式光伏应用将迎来暴发式增长。
3.政策叠加为光伏产业发展增添新优势。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陆续印发了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调整结构、推进“三重一创”建设和支持制造强省、科技创新等一系列政策,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多种政策手段,推动一批新兴产业重大基地、重大工程、重大专项建设。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推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作为重要任务,制定出台产业扶持政策,引导人才、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向光伏产业汇聚,形成政策叠加倍增效应,将为光伏产业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4.智慧能源创新平台建设为产业进步提供新引擎。作为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的重要一环,智慧能源创新平台将充分调动和发挥我市高校科研资源集中、人才优势明显、政策措施支持力度大等优势,通过搭建平台,以光伏产业及应用关键技术创新,推动一批产业化项目落地,促进产业升级。
(三)面临挑战。
目前我市虽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光伏产业链,部分领域竞争优势明显,但产业集聚度还不高,与世界级光伏产业集群的定位还有差距。从全产业链和产品结构看,建筑用光伏构件、薄膜发电产品等城市推广应用重点产品,以及光热发电产品、光伏生产设备等领域基础较薄弱;技术及人才储备相对不足,光伏产业检测认证体系有待加强;适应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电力交易、金融创新等力度还不大。这些不足和困难都需要在“十三五”期间补齐短板,努力突破。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动能源消费、能源供给、能源技术和能源体制革命,加快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促进技术创新,推动光伏产业做大做强,进一步加大光伏推广应用力度,合力形成光伏应用与产业升级相互促进的协调发展态势,把我市建设成国家级光伏产业发展及示范应用高地。
(二)基本原则。
——政府统筹,市场主导。发挥规划引导、政策激励、组织协调等作用,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构建有利于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注重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促进要素向产业集中、倾斜,积极引导企业顺应市场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技术路径和市场需求,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补链强基,培育龙头。聚焦转型升级需求,着眼高端优化产业布局,提档升级晶硅电池、智能电网、半导体技术、储能技术、智慧光伏系统等优势领域产品、技术,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共同发展,增强我市光伏企业竞争力,提高品牌知名度。
——示范带动,全面推广。加强政策引导,集中连片开发,推进党政机关、学校等公共机构建筑和工业园区示范项目建设。结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和智能电网建设,积极引进和开发新型储能电池技术,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储能一体化示范应用。围绕城市节能建筑开发,发展建筑用光伏构件,拓展产品应用空间。
——创新驱动,融合发展。积极对接国家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构建公共技术创新、产品测试、实证研究三大国家级光伏技术创新平台需求,大力推进智慧能源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壮大研发人员队伍,促进产业整体研发创新能力向产业链中上游环节和新兴领域拓展延伸。
(三)发展目标。
以“产业规模与成本、技术进步和创新、光伏应用及示范”为战略定位,形成以高端光伏产品制造产业链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完善、光伏发电示范应用模式多样的特色光伏产业体系,建设国家级智慧能源创新平台和国家级“光伏综合产业园”、“光伏产品国际贸易服务区”,打造“中国光伏第一城”。
——产业规模与成本
产能。到2020年底,全市光伏电池片、组件产能达到12GW,光伏逆变器、储能及微网关键设备产能力争达到20GW。
规模。到2020年底,建成一批具有技术和品牌优势的光伏领军企业,新增3-5家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或国内外上市企业,规模以上光伏企业数量达40家(其中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超过10家),年产值超百亿元企业3家、超50亿元企业2家、超20亿元企业5家、超10亿元企业10家以上,全市光伏产业年产值力争突破1000亿元。
成本。落实国家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坚持创新推动,着力提升电池片和组件的转换效率,使光伏发电成本持续降低。到2020年底,光伏发电电价水平较2015年下降50%以上。
——技术进步和创新
解决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难点。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国家级智慧能源创新平台,储备一批全球领先的关键核心技术,智慧光伏发电系统集成与运维服务企业进入“国内领先、世界一流”行列。
集聚一批具有全球视野的优秀人才。拥有一批具备国际竞争意识和能力的优秀企业家、知名专家,以及掌握先进技能的专业技术人才。
形成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成1个国家级光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3个国家级光伏产品研发创新平台,1个国家级光伏产品认证、分析、检测中心,8-10个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光伏应用及示范
到2020年底,全市建成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100个以上,完成300个光伏应用美丽乡村、5000户农村光伏扶贫家庭、10000户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任务。全市各类光伏装机规模力争突破2GW,年发电量达21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5%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高端光伏产品产业体系。
重点发展光伏电池片、组件、逆变器及储能产品、光伏生产设备、辅材制造等产业。加大产业链招商力度,坚持引进和培育并举,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完善产业横向配套,促进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形成世界级光伏产业集群。
1.高端电池组件。
主要任务:推动产业链协作配套、资源共享,支持本市光伏领军企业积极开展资源并购整合,优化升级产品结构,做强做优光伏电池片及组件企业,大幅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到2020年底,光伏电池片及组件实现产值600亿元。
发展路径:重点支持通威太阳能、海润光伏发展高转换率、长寿命晶硅电池,支持低反射率绒面制备、选择性发射极及后续的电极对准、等离子钝化、低温电极技术、全背结技术、适合光伏电池专用的吸杂工艺等技术的研究及应用。鼓励晶澳太阳能发展技术成熟的PERC电池、金属穿孔卷绕(MWT)电池、双面电池、黑硅电池、HIT电池、IBC电池等高效晶硅电池规模化生产,促进多种新型高效电池共同发展。支持智能光伏组件研制,具备实时数据传输与监测能力、单体MPPT能力、交直流输出能力和电子标签及电子身份认证功能,为提高光伏阵列的发电效率、未来能源互联网发展奠定相关基础。针对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发展趋势以及柔性化应用的需求,重点引进高效薄膜电池、铜铟镓硒(CIGS)薄膜电池等技术和相关生产企业。
2.逆变器和储能关键设备。
主要任务:顺应能源互联网发展趋势,以高效、节能的光伏发电系统设备为核心,推动光伏产业链向下游系统集成领域延伸。加快以阳光电源为龙头的新能源发电成套装备制造基地建设,实现锂电池循环寿命10,000次以上,单体能量密度200瓦时/公斤以上。到2020年底,光伏逆变器及关键设备实现年产值100亿元,储能系统实现年产值100亿元。
发展路径:优先支持阳光电源发展安全、可靠、高效的光伏并网/离网/双向/微网逆变器、逆变控制一体机等产品。鼓励MOSFET、IGBT、GTO等逆变控制器用关键元器件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推进三星阳光、阳光三星新能源储能技术研发,围绕安全性、寿命、能积比、充放电次数、环境适应度等基本性能要求,重点发展用于新能源储能的三元锂电池、磷酸铁锂电池、液流电池等产品。密切跟踪石墨烯电池生产技术、超级电容模块、磁悬浮飞轮储能等国际尖端储能技术。
3.光伏辅材制造。
主要任务:引导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等途径,围绕传统晶硅与新型薄膜电池及其组件上下游配套企业开展精准招商,加大对本地区光伏辅材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上游材料企业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扩产和技术升级,提升龙头企业本地化配套率。到2020年底,实现产值100亿元。
发展路径:重点支持中建材新能源、彩虹新能源、广银铝业等光伏玻璃、边框、支架等量大、面广的配套材料企业发展。积极引进背板EVA树脂、正面银浆、PVF膜等上游配套产品。关注美国杜邦、德国贺利氏、回天新材、福斯特、爱康科技等国内外重点光伏关键辅料企业,采取合作、引进、消化、吸收等多种方式,提高光伏辅材制造水平。
4.光伏生产设备。
主要任务:鼓励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低能耗、高效率、智能化光伏重大装备产品制造及工艺技术研究,提升关键生产设备的性能和成套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重点发展高效晶体硅电池生产设备、薄膜电池生产设备及光伏电池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等。到2020年底,光伏生产设备新增产值50亿元。
发展路径:支持本地企业从事各类高性能光伏产品和检测测试仪器生产。重点引进全自动大面积等离子增强化学气相沉积(PECVD)、多槽制绒清洗设备、激光刻蚀机、干法刻蚀机、离子注入机、高精度丝网印刷机等晶硅电池片生产线设备,大面积TCO导电玻璃镀膜设备、用于背电极制备的多靶位磁控溅射系统,以及大尺寸、超薄硅片多线切割机、自动分选机等硅片生产设备。
5.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通过采取巩固一批、拓展一批、培育一批、引进一批等措施,持续推进光伏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壮大产业规模。巩固一批,支持晶澳太阳能、通威太阳能、阳光电源等龙头企业继续加大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力度,继续保持国内乃至全球领先地位。拓展一批,争取海润光伏、三星SDI、乐叶光伏、彩虹新能源、天合光能、中建材新能源等国内外重点光伏企业抢抓新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加大在肥投资力度,扩大企业规模。培育一批,积极支持中南光电、睿晶科技、大恒能源、晶晨光伏、流明新能源、聚能新能源、微纳电工等本地一批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引进一批,主动吸引国内外电池片、组件、逆变器重点企业,特别是光伏辅材、建筑用光伏构件、薄膜发电、光热发电产品重点生产企业和光伏生产设备制造企业集聚我市,建设世界级光伏产业集群。
(二)加快光伏产业技术创新。
1.完善产业创新体系。抓好智慧能源创新平台核心载体建设,拓展公共服务平台支撑创新网络,建立市场化创新方向选择机制和鼓励创新的风险分担、利益共享机制。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或优势企业,开展应用基础和产业化共性重大技术研究。支持企业建立光伏教学实习基地和博士后流动站,鼓励大学与企业联合培养光伏产业高级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建设快捷高效的运维服务与监管体系,实现人才培育、技术产业化、创新模式社会资源投入的优势互补,促进技术推广和规范标准建立。
2.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选择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基础好、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典型企业,认定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鼓励企业自主投入开展光伏关键技术、装备和标准的研发攻关。推进全产业链的原辅材、产品制造技术、生产工艺及生产装备国产化水平提升。支持低成本非真空铜铟镓硒薄膜电池制备技术开发及引进;突破光伏电站群控、智能电网、大规模储能、无功补偿等关键技术;积极开展太阳能热发电技术研究,以技术创新成果带动太阳能热发电产业规模化发展。强化产业生态与创新扶持的助推作用,引导企业参与技术中心认定,培育创新生态。
3.加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力度。着眼发展瓶颈,适应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和抢占未来产业制高点,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创新联盟。积极对接国家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打造的公共技术创新、产品测试、实证研究三大国家级光伏技术创新平台,推进智慧能源创新平台建设。重点开展高纯多晶硅生产技术、光伏电池生产技术、光伏生产专用设备、新型光伏系统及部件、光伏高渗透率并网等领域的前瞻研究和技术攻关,探索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产品、系统测试和不同地域、气候、电网条件下的光伏系统及部件实证研究。
(三)实施六大工程,推动光伏应用。
通过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光伏建筑一体化、光伏地面电站、光伏示范项目、光伏扶贫、“光伏+”综合利用等工程,全面推进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低碳城市试点建设。
1.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工程。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结合工业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光伏工业园区;鼓励各类投资主体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与各类企业合作开展光伏应用。符合光伏发电利用要求、新建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大型会展场馆、商业综合体、体育场馆、机场、码头和车站等非居民类建筑,在建设结构、屋顶荷载等设计规划中应满足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要求。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旧城镇改造、新农村建设、异地搬迁等统一规划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形成若干光伏小镇、光伏新村。到2020年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达600个,装机规模达500MW。
2.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鼓励各类财政支持的保障房项目、公共机构建筑、公益设施等,在规划设计阶段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要求进行屋顶和外立面设计;鼓励对符合条件的屋顶采用建筑用光伏构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到2020年底,各类光伏建筑一体化发电系统达100个,装机规模达50MW。
3.实施光伏地面电站工程。创新用地模式,积极推进国有和集体的荒山、荒地、滩涂及填埋场护坡、废弃矿山及高速公路用地等未利用土地,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光伏应用,促进光伏发电与其他产业有机融合,通过光伏发电为土地增值利用开拓新途径。鼓励利用农业大棚、养殖水面、养殖场等资源发展“农光、渔光、禽光”等互补融合发展的光伏电站。在符合林业管理规范的前提下,在宜林地、灌木林、稀疏林地合理布局林光互补光伏电站。到2020年底,光伏地面(水面)电站装机规模达1400MW。
4.实施光伏示范项目工程。鼓励光伏应用企业争取国家光伏“领跑者”计划支持,全面通过竞争机制实现项目优化配置。推动建设一批光伏社区,鼓励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以“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建设运营方式,对我市范围内的学校、医院、公共交通枢纽、体育场馆等分散、闲置的公共机构建筑屋顶资源开展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全市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建设光伏电站达50MW,努力开创光伏推广应用“合肥新模式”。
5.实施光伏扶贫工程。为扶贫户提供稳定可靠的收入,力争2018年底,实现农村特困农户家庭光伏发电全覆盖。确保光伏扶贫关键设备达到先进技术指标且质量可靠,鼓励成立专业化平台公司对光伏扶贫工程实行统一运营和监测。大力推进村集体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整合现有各类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扶贫资金、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结合土地整治增减挂钩,每年同步规划建设相应数量贫困村、美丽乡村村集体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做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与分布式光伏扶贫工程的衔接,确保光伏扶贫项目所发电量就近接入、全部消纳。支持建设统一的运行监控和管理平台,确保电站长期可靠运行和收益稳定。
6.实施“光伏+”综合利用工程。结合下游应用需求,组织光伏领域新技术示范应用工程。重点针对各类高效率低成本光伏电池、新型光伏电池、新型光伏系统及控制/逆变器等关键部件在不同地域、气候、电网条件下进行示范应用。城区、重点镇新建公共绿地、广场、公园、景区的庭院灯、草坪灯、灯箱等景观灯饰功能为主的照明设施,在具备较好光照条件的区域,鼓励推广应用太阳能。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光伏环卫驿站、光伏公交雨棚、光伏停车场(棚)、地铁站出站口光伏雨棚、光伏汽车充电站等设施。
通过全面开展光伏推广应用,力争2020年底,全市装机规模突破2GW。
(四)建立“一园一区一带”产业承载体系。
根据我市光伏产业现有基础,打造“一园一区一带”,重点建设合肥高新区“国家级光伏综合产业园”、新站高新区以综合保税区为依托的“光伏产品国际贸易服务区”和涵盖长丰、肥东、巢湖、庐江等县(市)区、开发区的配套产业带,并创新光伏应用模式向全市辐射,构建以产业发展推动光伏应用,以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良性格局。把我市打造成为国内光伏行业技术水平高、产业链全、应用推广新、商业模式优的产业集聚区,成为长三角乃至全国光伏产业及应用的排头兵。
——“一园”,即高新区国家级光伏综合产业园。目前,高新区光伏企业已逾40家,形成了晶硅、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系统集成等较为完整的光伏产业链。加快推进区重大项目建设,发挥智慧能源创新平台的创新吸附和产业孵化功能,强化晶澳太阳能、阳光电源、通威太阳能等龙头企业和新项目支撑,壮大产业规模,优化产业生态。
——“一区”,即新站高新区光伏产品国际贸易服务区。充分发挥综合保税区的特殊优势,积极参与全球资源配置和国际产业分工,深化行业国际交流合作,重点发展光伏产品国际贸易、现代物流及进口商品展销等服务,建立推动国际化的太阳能技术合作交流平台,打造推动我市太阳能设备制造“走出去”发展、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桥头堡。
——“一带”,即配套服务和应用产业带。依托中南光电、大恒能源、流明新能源、广银铝业、正帆电子、聚能新能源、晶晨光伏等一批中小配套企业和金太阳、中广核、国家电投等一批重点应用企业,在支架型材、铝边框、系统集成等方面,打造北自“下塘集工业园”,南至巢湖市、庐江县的完整配套服务和应用产业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市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统筹指导和推进光伏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工作。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强化督促检查和考评,针对重点县区,建立光伏产业发展统计分析、绩效评估和监督考核机制。聘请光伏领域技术专家、行业研究专家、知名企业家等,成立光伏产业专家咨询委,负责行业信息支持与培训、企业技术研发合作、招商引资、项目评估遴选等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
设立市光伏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增加;鼓励各级扶贫、美丽乡村建设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对象村光伏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光伏相关专项政策支持。对先进光伏产品应用以及城市微电网、储能技术等新技术的综合应用给予鼓励。落实税收优惠、出口退税、鼓励技术创新、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碳排放交易等政策。探索设立光伏产业科技创新投资基金,支持光伏科技示范工程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优先支持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发债,支持上市企业再融资和并购重组。
(三)完善推进机制。
探索建立适应光伏发电的电力市场机制,建立光伏新技术、新模式等知识产权创造、应用、管理、保护机制。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与电力用户开展直接交易,将分布式光伏发展纳入城网农网改造规划,结合分布式光伏特点进行智能电网建设升级,同时做好集中式大型电站和配套电网的同步规划,简化工作流程,实行“一站式”服务。建立健全动态评估机制,对政府重点示范项目、光伏扶贫项目实施跟踪监测、科学评估和督促检查,定期对相关目标、计划执行等情况进行科学评估评价,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探索引入第三方审核机制,规范资金兑现流程。健全光伏技术产品标准体系,完善光伏技术装备标准、检测、认证和质量监督机制。
(四)创新金融服务。
充分发挥“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国家“双创”示范城市等政策和创业创新环境优势,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资本市场、创新银行支持方式等一系列措施,汇聚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促进光伏应用创新项目加快发展。鼓励金融及监管机构实施促进可再生能源等清洁能源发展的绿色信贷政策,探索建立售电收益权和项目资产作为抵押的贷款机制。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创新金融支持机制,积极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融资服务平台。引导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支持光伏技术创新。鼓励光伏行业各类投资主体创新商业模式,吸引有实力的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机构采取多种方式融资。
(五)营造发展环境。
积极宣传我市光伏产业发展优势和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广泛开展光伏产业发展和应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典型案例和示范项目,面向群众开展光伏应用成果展示,普及光伏发电知识,宣传节能减排,让群众直观了解光伏应用带来的用能方式转变,创造全民了解、学习、掌握光伏应用的氛围,营造浓厚的光伏应用环境。组织实施光伏技术人才培养计划,引进和培养一批站在世界光伏技术前沿、勇于创新的带头人,健全从研发、转化、生产到管理的人才培养体系,完善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光伏技术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营造优质的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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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国办发〔2014〕31号)、国家能源局《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