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汪清县东光镇永新村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已由汪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汪发改能源字【2017】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扶贫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汪清县东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汪清县东光镇。
2.2 建设规模:500千瓦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铺设275Wp多晶硅太阳能电池板1818块,通过逆变器升压并网(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工期:2017年12月17日至2018年1月31日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三年(2014-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持有新版施工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2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包含图纸),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2日13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联系人:成 浩
电 话: 0312-2664462 13131255793
传 真:0312-2664992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备注:报名单位请提前打电话联系,获取备案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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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汪清县东光镇永新村光伏扶贫村级电站项目已由汪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汪发改能源字【2017】2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扶贫资金,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汪清县东光镇人民政府,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