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市农村精准扶贫开发工作,帮助贫困群众开辟稳定的增收渠道,圆满完成我市光伏扶贫工作任务,根据《三亚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7年扶贫攻坚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三扶发〔2017〕6号)要求,9月26-27日,市发改委张途晟副调研员、黄迎春主任科员随市扶贫攻坚工作督查组赴各区对光伏扶贫项目建设计划、会议纪要、组织机构、光伏项目的申请、评议、公示等程序工作进行督查。督查发现我市在光伏扶贫建设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
一是部分农户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对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和收益存在怀疑、观望态度,部分农户的房屋不符合建设要求,需要进行改造后才可安装。
二是相关单位资料不完整,在光伏项目的申请、评议、公示等程序工作上没有形成文字纪录,无据可查。
三是已建项目没有及时申请验收。
四是已建项目并网不及时。
针对存在问题,为加速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尽快开工建设,9月28日上午,市发改委召集海棠区、天涯区、崖州区和育才生态区相关单位研究对策,部署任务,明确时间节点。根据市政府批准同意《三亚市2017年光伏扶贫建设项目计划》先行实施的指示,要求各区按市政府批示抓紧实施。
一是项目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从2017年预算安排的“精品旅游城市配套经费”中安排1925.88万元,补贴资金根据各区项目完成进度由各区向市财政局申请审核拨付。
二是加强光伏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单位及具体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每周四下午之前向市发改委报送各自的光伏扶贫情况(邮箱:c88205109@163.com)。
三是立即组织光伏产业扶贫项目采购招标工作,确保各区光伏扶贫计划工程在10月20日前开工建设,11月10日前完工(海棠区在10月底前完工),以迎接省扶贫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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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我市农村精准扶贫开发工作,帮助贫困群众开辟稳定的增收渠道,圆满完成我市光伏扶贫工作任务,根据《三亚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7年扶贫攻坚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三扶发〔2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