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份,北京市颁布了省级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经一〔2015〕1533号)(简称“办法”),办法规定:
1. 对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按项目实际发电量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千瓦时0.3元(含税),每个项目的奖励期限为5年,奖励对象为分布式发电企业或自然人。
2. 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每年开展两次,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分别于每年7月10日和次年1月10日前,向项目所在地区县发展改革委申报当年1月1日-6月30日和上一年7月1日-12月31日的奖励申请,自然人投资建设的项目由各区县电力公司按此时间向项目所在地区县发展改革委代为申请。
办法发布后,此政策得到分布式光伏业内人士的一片赞扬,北京成为续上海之后第二个发布省级光伏补贴政策的直辖市。可是,不曾想到的是,此政策出台后已经两年过去了,政策所承诺的光伏补贴0.3元基本没有兑现。
所谓基本没有兑现是指,北京市在2016年3月份按照办法公布了第一批《北京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奖励名单(自然人,第一批)》, 名单上一共就19个自然人光伏项目。笔者作为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光伏并网第一人(任凯),自然是在这个名单上。作为见证人,我可以证明,北京市补贴办法颁布以来, 仅对这第一批名单发过一次0.3元的补贴。办法说每年结算两次补贴, 我就一直未收到第二笔钱。至于名单之外其他户用光伏电站业主(应该过百),更是一笔补贴也未收到过。
相比北京市的省补0.3元, 国家的光伏补贴0.42元,倒是能够及时发放。基本每季度发放一次。笔者咨询过国网北京公司其中原因,解释是,由于国家的光伏补贴0.42元,是规定由国网公司先行垫付的, 所以能够及时到位。而北京市光伏补贴0.3元,是由市财政局拨付到市国网公司后, 再由国网下发。由于某些原因, 市财政局一直没有把钱拨付下来,国网这边自然就无法下发。所以, 补贴拖欠的问题是市财政局和发改委, 而不是国家电网。
作为一个北京市政府的红头文件,两年过了一直不兑现,甚至没有任何解释和说明措施,这是极为不严肃的做法。不仅市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受到质疑,而且市民投资新能源光伏的积极性被严重挫伤。这个事情与国家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与国务院大力提倡的推进绿色能源发展的国家战略,是相背离的。
望市政府相关部门尽快协商,妥善解决。
图4 光伏补贴和电费发放银行账单
FR:慧能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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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份,北京市颁布了省级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北京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奖励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经一〔2015〕1533号)(简称办法),办法规定:1.对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