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三峡新能源金塔熔盐塔式10万千瓦光热发电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金塔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三峡新能源金塔熔盐塔式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为国家首批太阳能热发电技术示范项目之一。场址位于酒泉市金塔县白水泉光电产业区内,本工程建设规模为100MW,拟建场地用地面积约12.95km2。建成后以一回110kV线路送出至电力系统。工程性质为新建电站,一次建成。
2.2建设地点:
甘肃金塔县白水泉光电产业区内。
2.3交通运输条件:
站址周边交通较为便利,站址附近有兰新铁路通过,公路有G30高速公路、G312国道以及S214省道,均可作为站址对外交通主要公路主干道,道路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况良好。另外,正在修建的金嘉公路贯穿白水泉光电园区东西,为园区主干道,可作为站址对外交通主要公路主干道。工程进场道路可从金嘉公路引入。现有铁路和公路基本满足设备运输要求。
2.4招标范围
(1) EPC总承包
三峡新能源金塔熔盐塔式10万千瓦光热发电项目工程由EPC总承包商负责工程全面建设和管理,范围包括全部工程勘察、设计、物资(指设备、零件、部件、工具、材料等全部货物的总称)采购供应、设备材料监造、建筑、安装、调试、并网发电、试运、试生产、移交生产、功能试验、初步验收、性能试验、达标创优、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培训、配套服务,整套系统移交生产验收前运行及检修维护以及运行优化、调整指导,质保期的消缺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EPC总承包。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中的工程范围划分。
(2)全站运行及检修维护
投标人负责电站建成后的运行及检修维护,具体时间如下:
投标人负责运行时间:自工程并网调试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移交生产验收并取得验收文件之日止,投标人负责本工程的运行。
投标人负责指导运行时间:自工程通过移交生产验收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投标人负责指导发包人对本工程进行运行。
投标人负责检修维护时间:自工程并网调试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文件之日止,投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检修维护(含镜场清洗)。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中的1.4工程范围划分。
2.5计划工期
(1)EPC总承包:
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20日内,提交工程初步设计文件;要求合同签订后7日内动工,30日内完成设备技术规范书以及施工图设计。
2)2018年12月31日前并网发电,并取得电网公司下发的并网许可。
(2)全站运行及检修维护:
投标人负责运行时间:自工程并网调试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移交生产验收并取得验收文件之日止,投标人负责本工程的运行。
投标人负责指导运行时间:自工程通过移交生产验收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投标人负责指导发包人对本工程进行运行。
投标人负责检修维护时间:自工程并网调试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文件之日止,投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检修维护(含镜场清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相关证明);
②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具有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亿人民币(仅限于非联合体投标方式的投标人或者联合体投标方式中的牵头方)。
(3)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以下业绩并提供投运证明材料:
①具有太阳能光热发电咨询、设计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②具有已投运火电项目单机300MW等级及以上设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③具备5年内承担过累计容量至少1200MW火电工程(含光热发电工程)施工承包投产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投诉。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EPC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
(6)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设有技术服务和支持维修机构,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备供货、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方必须为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
3.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5月16日9时整至2017年5月25日17时整。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17年6月13日10时整。
联系人: 陈 涛
手机:13131255793
邮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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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三峡新能源金塔熔盐塔式10万千瓦光热发电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金塔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