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在参与示范项目竞争比选时已明确的投资企业与关键技术设备集成商的合作关系不能擅自改变”,相关报告和表格应于2017年2月15日前报送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以及水规总院,之后每季度末报送建设进展情况。
业内人士指出,这表明国家已经开始重视第一批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业主在执行过程中未严格按照示范项目要求推进项目的情况,将有望给第一批光热发电示范项目的建设明确推进的方式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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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报送太阳能热发电示范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在参与示范项目竞争比选时已明确的投资企业与关键技术设备集成商的合作关系不能擅自改变,相关报告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