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能源质量和效益是关键
“能源产业的发展在‘十三五’时期不仅面临着来自新经济常态的大环境压力,更肩负着低碳环保、提效减排、引领新兴产业等诸多重大责任。”李仰哲指出,因此,此次《规划》坚持六个“更加注重”的政策取向,即更加注重发展质量,调整存量、做优增量,积极化解过剩产能;更加注重结构调整,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更加注重系统优化,积极构建智慧能源系统;更加注重市场规律,积极变革能源供需模式;更加注重经济效益,增强能源及相关产业竞争力;更加注重机制创新,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以往的能源5年规划都是在能源长期供应紧张的形势下来安排设计的,主基调就是扩能保供,保障能源需求。在经济新常态的形势下,保供已经不是我国能源发展的重点和主要矛盾,而是如何提高能源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规划重点从‘保供应’转到了‘增效益’,这是与以往5年规划最大的不同。”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何勇健补充介绍说。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规划》提出,“十三五”时期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5%以上,天然气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0%,煤炭消费比重降低到58%以下。按照规划相关指标推算,非化石能源和天然气消费增量是煤炭增量的3倍多,约占能源消费总量增量的68%以上。清洁低碳能源将成为“十三五”期间能源供应增量的主体。
“从年均增速看,‘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2.5%左右,比‘十二五’低1.1个百分点,符合新常态下能源消费变化新趋势。”李仰哲进一步介绍说,为确保能源安全,应对能源需求可能回升较快和局部地区可能出现的供应紧张局面,《规划》考虑了相关对策,给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留有了一定余地和弹性,主要是通过提高现有发电机组利用率、提升跨区调运和协同互济保供能力等措施,确保能源充足稳定供应。
来自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显示,我国能源年均增速正在放缓,符合新常态下的新趋势。从能源强度来看,按照现在“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可以完成单位GDP能耗降低15%、单位GDP碳排放降低18%的指标要求;从人均用能情况来看,依据“十三五”规划,2020年我国人均用能达到3.5吨标煤左右,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从人均用电量看,我国基本达到欧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70%~80%,这也符合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后期的发展阶段。
化石能源重在去产提效
众所周知,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和特点是以煤为主,油气资源相对短缺。如何尽快调整能源结构,确保国家能源安全?
李仰哲明确指出,在今后较长时期内,煤炭仍是我国的主体能源,这是我们最基本的国情。要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先进产能,优化煤炭生产结构,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煤炭洗选加工和超低排放燃煤发电,推进煤制油气、煤制烯烃升级示范,走符合中国国情的煤炭清洁开发利用道路。同时,加快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推广使用生物质燃料等清洁油品,提高石油消费清洁化水平。
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李福龙也给出了答案,一是增加化石能源,特别是清洁低碳化石能源的供应保障能力;二是做好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这篇文章,在做好煤炭安全供应基础的同时,着眼保障环境安全,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三是合理引导能源消费。要着力发展重要领域的能源结构调整和清洁替代。比如说发展绿色交通体系,鼓励发展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城际轨道交通。目前,高铁、城际列车都是使用电力,而越来越多的电力都来自于非化石能源发电。
对于媒体比较关心的煤炭消费比重的问题,何勇健回答说,从2015年的64%降到2020年的58%,下降6个百分点,变化幅度还是很大的,也是具有可行性的。
“在大气污染防治大背景下,各界对能源的清洁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倒逼能源走更清洁化的发展道路。”何勇健进一步解释,目前,我国采取了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煤改气、煤改电等多项政策,为大幅度降低煤炭消费提供了很好的政策环境。同时从整个能源消费结构调整的趋势来看,不同能源消费比重此消彼长。到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增量大概是6亿吨标煤。
何勇健表示,为实现15%的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需要新增非化石能源2.3亿吨标煤,加之天然气消费10%的目标,清洁能源消费增量占能源消费总增量的70%以上,最后剩余的增量空间就需要通过煤炭填补,煤炭增长空间大概也就1亿吨标煤左右,基本维持当前的消费水平。
可再生能源着力优化提升
在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的现状下,如何向更优化、更合理的方向发展是“十三五”需要指明的道路,因此能源发展布局和规划目标至关重要。
对此,李仰哲给出明确答复,“未来5年,风电、光伏布局将向东中部转移,新增风电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8%;新增太阳能装机中,中东部地区约占56%,并以分布式开发、就地消纳为主。”
规划目标以光伏产业为例,“十三五”期间,太阳能将成为可再生能源中的主力军,特别是光伏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指出,光伏发电的规划目标是国家能源局在编制规划中非常注意的关键性问题,将光伏发电的规划目标设定为“2020年达到1.05亿千瓦”符合光伏产业当下面临的主要任务和发展现状。
“在光伏发电的规模上来看,1.05亿千瓦并不是一个上限,而是一个指导性的发展指标。”梁志鹏解读道,在光伏建设的规模方面,不是简单地规模越大越好,而是要把光伏的规模化发展和产业的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在这方面要坚持正确导向,并不是简单地在各个地方建光伏电站,盲目地扩大建设规模并不能带来光伏产业的技术进步。“在‘十三五’时期光伏发电的主要任务是产业升级、降低成本、扩大应用。”梁志鹏指出。
此外,“十三五”规划以问题为导向,将着重解决弃风、弃光、补贴等现状。一是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导向的管理体系。按照法律要求,确定规划期内各地区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指标,以及全社会电力消费量中及全部发电量中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指标要求,在此基础上明确各级政府和主要能源企业在清洁能源发展方面的责任,建立以可再生能源利用指标为导向的能源发展指标考核体系。
二是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明确风电、光伏发电的年度保障小时数,把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作为“十三五”期间电力体制改革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三是建立可再生能源绿色证书交易机制。为减少可再生能源对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需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通过设立燃煤发电企业及售电企业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要求燃煤发电企业或售电企业通过购买绿色证书作为完成可再生能源配额义务的证明,通过绿色证书市场化交易补偿新能源发电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是加强可再生能源监管工作。将在“十三五”期间定期对可再生能源消纳、补贴资金的征收和发放、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及工程质量、项目的并网接入等工作开展专项监管工作,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李仰哲预测,整个“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总的投资规模将达到2.5万亿元。届时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4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1000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430万吨,减少烟尘排放约580万吨,年节约用水约38亿立方米,带动就业人口超过1300万人,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都非常突出。
FR:中国改革报 、能源发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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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并回答记者提问。国家能源局副局长李仰哲在会上表示,《规划》坚持以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