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如发现情况有误或不实,请以书面方式反馈我委,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应具体列举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留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17年1月4日至1月6日
监督电话:0371-69691179
2017年1月3日
拟列入河南省2016年度光伏电站指导规模项目
FR:河南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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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和做好2016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豫发改能源[2016]1169号)文件要求,我委按照